[公告] 討論 修改版規 2.2、2.5

看板ChungLi (中壢)作者 (世界末日)時間3年前 (2020/12/01 00:09), 3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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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文承接板規1.3,一個禮拜限PO文一篇 原 2.2 轉讓物品限定票券及上課時數。 面交地點限南桃園地區,發文時務必填寫購入金額,違反者刪除 禁止禮券、提貨券、加油券以及折價券,同時也禁止出租文 (可發文尋找房子/車位,但不得發文租屋/車位,此屬營利違規) 禁止轉讓之物品可於置底專區推文轉讓 請注意,本板不負責轉讓期間所產生之任何糾紛處理 但買賣雙方可自行發文公開相關違規行為(放鴿子等等) 改 2.2.A 轉讓物品限定有時效性的或即將到期的票券及上課時數。 面交地點限南桃園地區,發文時務必填寫購入金額,違反者刪除 B 禁止禮券、提貨券、加油券以及折價券 無期限 限制的票券 等同於有價現金,禁止PO文轉讓 票券判斷以 是否有期限 來做標準 有期限的票券才可以PO文轉讓 但不可徵求,無期限的一律禁止PO文 C 禁止房東、二房東出租文 可發文尋找房子/車位,但不得發文出租房屋或出租車位,此屬營利違規 找室友共同負擔租金的行為即為二房東,因法律保障薄弱、糾紛多,故禁止 D 禁止轉讓、徵求、出租之物品可於置底專區推文轉讓 請注意,本板不負責轉讓期間所產生之任何糾紛處理 但買賣雙方可自行發文公開相關違規行為(放鴿子等等) 事由 每個禮拜總是有一大堆人違反板規2.2 除了不看板規,活該被劣退水桶7天的 還有就是容易被搞混的轉讓票券問題 這次用 是否有期限來做定義 將持有之物轉與他人,這叫做轉讓 你沒有的東西而要人轉讓的,這叫做 徵求 總是有人把轉讓譯作徵求 ~~~~~~~~~~~~~~~~~~~~~~~~~~~~~~ 原 2.5 本板開放以[揪團]為標題之團購或團報 限定為中壢/南桃園有實體店面跟物品,且於中壢/南桃園面交 ^^^^^^^^^^^^^^^^^^^^^^^^^^^^^^^^^ 刪除 改 2.5 本板開放以[揪團]為標題之團購或團報,必須在中壢/南桃園面交 事由 如今大網購的時代,很多店家都只在台灣的某一個縣市 設 一間實體店面 其他都由網路訂購 再限定於中壢有實體店面 已沒有意義 但仍必須當面交易,確保交易的安全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130.6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ungLi/M.1606752594.A.A28.html ※ 編輯: wild2012 (59.115.75.147 臺灣), 12/09/2020 19:02:30
文章代碼(AID): #1VnHbIee (Chung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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