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新店板板規改板●
在生效以前,我想聽聽板友的意見,可以直接用回覆文章的方式,
或私信告訴我你的想法,我會不會聽就看我高興了。
灰字為我個人補充非板規內容。
< 新店板板規 > 2017年12月1日生效
1.交易文,違反規定之文章刪除+退文並禁言半年。
發表具有對價關係,發文者為收錢的那一個即視為交易文,
包含(販賣,租售,合購,代買,轉讓)
發文需符合規範:
A.發表時間為每周六00:00至23:59:59,每人當日只可發表一篇。(刪除再發比照辦理)
B.承B,若於禮拜六以外的時間發表後自刪者,亦比照辦理。
C.禁止發表網路禁止販售之物品。(如藥品)
D.販賣各類票卷之文章,其欲販售價格必須直接寫明在文章裡。(黃牛條款)
a.販售價格不可超過票卷原本價格。
Z.累犯者將另外再加禁言一年,故會禁言一年半。
(從2017.12.01開始計算)
原板規上站次數滿100次以上/退文一篇以下此規定,
將會配合新制板規直接調整新店板發文門檻至上站次數100次(原為20次),
故此規定刪除。
2.商業廣告文,違反規定者,刪除+退文,並禁言半年。
A.點網頁曝光視為廣告,推文連結一樣比照辦理。
B.補習班/會員募集/業務員/代辦,皆視為商業廣告文。
C.文章開頭或文末需註記哪位板主同意發表。
Z.任何形式的商業廣告文皆需由板主審核是否可以發表,
有意發表者需先把文章寄給板主由板主決定是否可以發表。
信件內容請勿打私人內容,因為板主必須把信件備份至精華區之專區。
2-z是防止板主自肥,至於該精華區要不要公開我再想想。
3.徵才文,違者刪除+退文。
A.正職工作徵才文章需符合JOB板板規。
B.時薪工作徵才文章需符合part-time板板規。
Z.臨時性徵求文不在此限。例:幫我打蟑螂,2500。
這條我需要聽聽大家的想法。
4.其他
下列行為將會為你帶來退文或水桶的處罰。
A.一行文:板主刪除/刪除+退文/不處理。
B.修推文:退文並水桶半年,文章刪除與否由板主斟酌。
a.修改、刪除推文者推文需推文者本人要求或同意。
b.恐怖、噁心連結可不經推文者及板主同意自行刪除。
c.商業廣告連結請勿自行刪除,請先來信向板主檢舉。
C.標題未分類或格式框不符:板主刪除或是修改標題為[傻眼]。
Z.挑釁與鬧板:發表文章退文推文水桶半年,
板主視內容決定加禁言半年,文章刪除與否由板主斟酌。
a.板主解釋,挑釁與鬧板的判定由板主判斷。
b.板主自律,板主請以法理情順序做判決。
4-Z我怕會是一條爭議的板皇條款,所以我把法理情寫進去提醒自己與星楓及未來的板主。
寫這條主要是有什麼特殊事件時我才好動刀。
5.轉錄相關規定
A.轉錄文章其發(推)文,視為轉錄文者發文,並受新店板規規範。
B.若轉錄文章發(推)文內容有違反板規處,
板主可於推文令其限期刪除、修改,未照做比照板規處理。
備註.所有文章、推文、簽名檔等除板規外均不得違反下列各項規定。
A.中華民國政府及下轄單位頒佈之所有法律、條文、命令、規則等
B.國立台灣大學之校規
C.批踢踢實業坊之站規
D.生活娛樂館群組之組規
E.台灣遊園地小組之組規
< 新店板板規 > 2017年12月1日生效
我要把交易文懲處提高了,並移到第一條。
除了退文,將再水桶半年。
分身那條我拔掉了,分身認定我還是會去向帳號部那邊檢舉再處理,
所以我不需要這條板規,真得有需要我再寫進去。
在生效以前,我想聽聽板友的意見,可以直接用回覆文章的方式,
或私信告訴我你的想法,我會不會聽就看我高興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176.152.5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sinTien/M.1508185684.A.590.html
※ 編輯: MRsoso (180.176.152.51), 10/17/2017 04:30:43
推
10/17 05:21, , 1F
10/17 05:21, 1F
→
10/17 05:22, , 2F
10/17 05:22, 2F
→
10/17 05:22, , 3F
10/17 05:22, 3F
推
10/17 05:22, , 4F
10/17 05:22, 4F
我的想法是消極一點先用板規4去處理。
真得有大案例出現我再重新寫進去,
被亂一次也好,衝一下新店板人氣。
→
10/17 09:18, , 5F
10/17 09:18, 5F
→
10/17 09:19, , 6F
10/17 09:19, 6F
強制說明?
推
10/17 12:18, , 7F
10/17 12:18, 7F
→
10/17 12:19, , 8F
10/17 12:19, 8F
→
10/17 12:19, , 9F
10/17 12:19, 9F
→
10/17 12:19, , 10F
10/17 12:19, 10F
→
10/17 12:19, , 11F
10/17 12:19, 11F
→
10/17 12:20, , 12F
10/17 12:20, 12F
時間這個我沒想到,那我就修正為23:59:59,
上站次數未滿一百次,真得有需求可以寄信給我我代發,
最近看到一些別板案例讓我認為新店板需要提高一些上站次數。
推
10/17 14:53, , 13F
10/17 14:53, 13F
→
10/17 14:53, , 14F
10/17 14:53, 14F
→
10/17 14:53, , 15F
10/17 14:53, 15F
→
10/17 14:57, , 16F
10/17 14:57, 16F
→
10/17 14:57, , 17F
10/17 14:57, 17F
→
10/17 14:57, , 18F
10/17 14:57, 18F
→
10/17 14:57, , 19F
10/17 14:57, 19F
→
10/17 15:00, , 20F
10/17 15:00, 20F
→
10/17 15:00, , 21F
10/17 15:00, 21F
我已經有針對廣告宣傳的新方案,
而且目前我的實務經驗是有廣宣需求的都會先寄信給我,
所以未來廣宣文將改由板工信件審核。
其他廣宣文一律禁止。
推
10/18 07:23, , 22F
10/18 07:23, 22F
→
10/18 07:23, , 23F
10/18 07:23, 23F
照桶。
推
10/18 09:18, , 24F
10/18 09:18, 24F
→
10/18 09:18, , 25F
10/18 09:18, 25F
→
10/18 09:19, , 26F
10/18 09:19, 26F
→
10/18 09:19, , 27F
10/18 09:19, 27F
沒錯。
推
10/18 13:52, , 28F
10/18 13:52, 28F
→
10/18 13:52, , 29F
10/18 13:52, 29F
→
10/18 13:52, , 30F
10/18 13:52, 30F
沒有。推文也是使用者的發言權,不管有心或無意都不可剝奪其他人的權利。
※ 編輯: MRsoso (180.176.152.51), 10/18/2017 14:27:47
→
10/18 14:29, , 31F
10/18 14:29, 31F
因為我跟你不可能閒到一篇一篇去查。所以消極的接受檢舉處理沒錯,
不過就算板友不檢舉,我跟你如果剛好看到,一樣桶。
當然你可以斟酌是否先連絡修推文的原PO請他補上或直接桶下去。
這邊我把兩位板友私信寄來的問題意見回覆一下
板友新店F先生/小姐:
Q:板規2的3-Z。
A:筆誤,已修正為2-Z。
Q:板規3
覺得臨時性徵求文章還是需要符合part time版的規範
曾經看到part time有人急徵踩他虐他 也有人會突然需要臨時工搬東西 價格都亂開
也寫不清不楚
臨時性徵求的定義要不要更明確一些?
如果臨時需要一個一日工讀生這樣都算是臨時性徵求嗎0.0?
A:只要是我要雇主來這發徵才文要符合勞基法,例如法定最低薪資、勞健保。
那我括弧備註需符合勞動基準法。
至於臨時性徵求其實偏向單次交易的性質,
等有爭議的狀況出現我才知道以後要怎麼訂規定,
沒有事件之前,有寫沒寫我覺得沒差。
Q:話說想請問版主,贈送文有什麼相關規定嗎0-0?
A:沒有。
板友新店q先生/小姐
Q:板規2
其餘未列舉的部分該如何認定?
若不是列舉外皆不算, 建議寫下例外的認定方法。
A:主要以板規2-Z來規範沒有寄給我審核就是違規。
板規A、B只是把常見的廣宣文類型寫進來。
Q:板規2
不公開無法監督, 公開如果被申訴公開私信內容的話?
A:所以我寫進板規裡。若不公開我會有星楓監督我。
Q:板規3
這個會有困難.
兩個參考板的板規有修正的可能,
要另外去看有點麻煩, 修正的前後也容易出問題.
如果要這樣做, 建議以公告當下的板規為準, 並轉錄或附上當參考。
A:那我把板規3修正為需符合勞動基準法,有需求發表者可參考PT板、JOB板。
Q:板規4-B-b
因為有主觀認定問題(初級啄木鳥圖?), 建議寄信向板主反應, 踩線再用板主權限刪
這樣發文者也不用冒著因為這條被罰的風險去修推文。
i.e.發文者可以動的, 只有自己的推文、和其他人明確請發文者幫忙刪的推文。
A:有道理。這個我等第一次爭議出來再去處理或修板規。
因為修推文的案例有,但是修掉恐怖、噁心連結的案例沒有。
Q:板規4-Z
若未來有板皇, Zb無法限制, 也會是常鬧上組務的規定(因為法理情內容是主觀判定)
A:那就鬧一波,不然新店板有點太安靜了。
我自己會有我的分寸,若我成為板皇,那板上也會反我。
若我卸任而新板主成為板皇,
嗯。因為我已經卸任了,那就不關我的事了。
以上。
※ 編輯: MRsoso (180.176.152.51), 10/18/2017 14:59:16
→
10/18 14:58, , 32F
10/18 14:58, 32F
→
10/18 14:58, , 33F
10/18 14:58, 33F
讓我想一下。
※ 編輯: MRsoso (180.176.152.51), 10/18/2017 15:01:34
→
10/18 15:06, , 34F
10/18 15:06, 34F
→
10/18 15:06, , 35F
10/18 15:06, 35F
這提議好。
推
10/18 16:15, , 36F
10/18 16:15, 36F
→
10/18 16:15, , 37F
10/18 16:15, 37F
這個我覺得還不用,因為目前修推文案例還是個位數,
新板規上路我們能不能一年桶到一個都是問題。
※ 編輯: MRsoso (180.176.152.51), 10/22/2017 20:27:59
推
10/30 10:29, , 38F
10/30 10:29, 38F
→
10/30 10:29, , 39F
10/30 10:29, 39F
→
10/30 10:31, , 40F
10/30 10:31, 40F
→
10/30 10:32, , 41F
10/30 10:32, 41F
→
10/30 10:34, , 42F
10/30 10:34, 42F
推
10/30 10:39, , 43F
10/30 10:39, 43F
原來我一直沒回覆到你,私信內容我會把它寫進去,有可能寫進板規四裡。
至於刪除+退文半年,按照兩年的經驗下來,我就是打算針對交易文做較嚴格的處理,
在2018年再看違規狀況做更動。
※ 編輯: MRsoso (123.194.108.232), 11/26/2017 20:32:23
※ 編輯: MRsoso (180.176.152.249), 07/24/2018 22:47:01
推
10/28 23:07, , 44F
10/28 23:07, 44F
→
10/28 23:07, , 45F
10/28 23:07, 45F
※ 編輯: MRsoso (180.176.152.249 臺灣), 06/10/2019 13:01:42
推
07/12 17:56,
5年前
, 46F
07/12 17:56, 46F
推
05/29 01:30, , 47F
05/29 01:30, 47F
※ 編輯: MRsoso (123.194.108.250 臺灣), 09/17/2021 13:32:10
※ 編輯: MRsoso (123.194.108.250 臺灣), 09/17/2021 13:32:34
※ 編輯: MRsoso (123.194.108.250 臺灣), 09/17/2021 13:33:50
HsinTien 近期熱門文章
PTT台灣在地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