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臨時板規/禁止販售黃牛票

看板HsinTien (新店)作者 (朔朔)時間4年前 (2019/12/16 17:52), 4年前編輯推噓30(30053)
留言83則, 1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依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4條第二項。 第 64 條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 二、非供自用,購買運輸、遊樂票券而轉售圖利者。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80067 引述自 全國法規資料庫:社會秩序維護法 故此,本板禁止黃牛票的販售! 相關細則如下: 一:販賣各類票卷之文章,其欲販售價格必須直接寫明在文章裡。 二:販售價格不可超過票卷原本價格。  ◎違反以上任一點,視同違反本板交易文規定,退文並禁言半年。 為達宣導之效果,以及觀察寫入板規後衍生之問題, 先以試行板規之方式試行至2020二月底。 板友也可藉此討論可能會發生的問題。 -- 2019/12/18文章修正,文內及標題所有"臨時"板規修正為"試行"板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176.152.24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sinTien/M.1576489925.A.636.html

12/16 20:15, 4年前 , 1F
如果明顯是有更高價值的票(ex jolin Mayday)
12/16 20:15, 1F

12/16 20:16, 4年前 , 2F
硬要規範必須原價我是覺得也很不近人情
12/16 20:16, 2F
◎那這也是來自於社維法的不近人情,          新店板不能因為考量人情而去通融違法情事。

12/16 20:18, 4年前 , 3F
你可以把臨時兩個字拔掉
12/16 20:18, 3F

12/16 20:19, 4年前 , 4F
改用試行板規會比較能理解意思
12/16 20:19, 4F
        ◎你這建議不錯,已修正。

12/16 21:16, 4年前 , 5F
沒什麼不近人情的,想賣黃牛票就自己找通路。
12/16 21:16, 5F

12/16 21:29, 4年前 , 6F
覺得票價格>票面=好賣的人大可以去找臉書社團販售
12/16 21:29, 6F

12/16 21:30, 4年前 , 7F
PTT的主機在台大,必須被法規規範這很合理吧,不然
12/16 21:30, 7F

12/16 21:30, 4年前 , 8F
當年雪兒板就繼續低調就好了呀
12/16 21:30, 8F

12/16 22:19, 4年前 , 9F
樓上想法應該是,還有取票手續費啦
12/16 22:19, 9F

12/16 22:34, 4年前 , 10F
取票手續費可以吧,他不是黃牛呀 XD
12/16 22:34, 10F
◎這就是我認為可能會衍生的問題,          因為要執行板規我的標準會是超過一塊錢就是超過, 但是賣方我認為把當初買票的手續費也算在內是很合理的。 這點可能得靠賣家自覺, 主動在文章中說明清楚有無手續費。

12/17 00:11, 4年前 , 11F
何謂更高價值 票卷就是官方宣告的訂價 你會賣更高
12/17 00:11, 11F

12/17 00:11, 4年前 , 12F
的價值不就是黃牛嗎?黃牛還敢大聲喔 是在大聲什麼拉
12/17 00:11, 12F
請注意推文語氣

12/17 01:06, 4年前 , 13F
一樓是在哈囉?更高價值?
12/17 01:06, 13F

12/17 02:00, 4年前 , 14F
不近人情還不近牛情 說清楚
12/17 02:00, 14F

12/17 02:32, 4年前 , 15F
牛也會推文欸
12/17 02:32, 15F

12/17 02:33, 4年前 , 16F
這邊其實也一堆國外低買 台灣公道價賣的 上次有個
12/17 02:33, 16F

12/17 02:33, 4年前 , 17F
香水的就是
12/17 02:33, 17F

12/17 02:34, 4年前 , 18F
不是最近
12/17 02:34, 18F
◎這不在我文中所引述的社維法範圍內, 且與票卷類本質也不一樣。

12/18 00:02, 4年前 , 19F
以法規來說 構成要件1是看本來有沒有自用
12/18 00:02, 19F

12/18 00:02, 4年前 , 20F
2是看這是不是運輸或娛樂票券
12/18 00:02, 20F

12/18 00:03, 4年前 , 21F
以定義來說 比如我本來買了jolin的演唱會門票要去
12/18 00:03, 21F

12/18 00:03, 4年前 , 22F
但沒法去了 不論我高價低價都不是黃牛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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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00:04, 4年前 , 23F
如果我有圖利的打算 買了10張加價轉賣才是黃牛
12/18 00:04, 23F

12/18 00:05, 4年前 , 24F
(很難想像10張如何自用)
12/18 00:05, 24F

12/18 00:06, 4年前 , 25F
回樓上何謂更高價值 單純就需求大於供給罷了
12/18 00:06, 25F

12/18 00:07, 4年前 , 26F
我前兩天沒搶到票 現在也只能加價買 愁的是沒地方買
12/18 00:07, 26F

12/18 00:08, 4年前 , 27F
所以會覺得明顯更高價值的票規定必須原價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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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00:09, 4年前 , 28F
那也如t大講的 這邊就不會成為通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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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既然要賣,自用這個條件就不存在了, "原本"的動機為何都證明不了什麼, 假設"原本"是要自用是合理的, 那買十張票的為什麼不能是自用呢? 他跟另外九個朋友相約一起去演唱會, 最後不去了,統一由一個人出來幫忙把票賣掉不也是"原本自用"? 我引述的社維法64-2寫得很清楚了, 非供自用、轉售圖利。 原價100,我賣1000, 我轉售代表這張票我沒有要自用了,而那900元的價差就是利潤。 這張票值多少是購買者有沒有錢,覺得值不值得, 但不能取代客觀事實。 你跟我買這張票,你認為你花這1000很值得那是你主觀認定, 客觀事實就是我賺了900元的價差。

12/18 00:42, 4年前 , 29F
我以為地方板是互助性質 原來是通路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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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01:34, 4年前 , 30F
法規不是以個人的差異來看吧 這樣根本就不會有黃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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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01:35, 4年前 , 31F
一詞出現 你認為有高過原票價的價值而買 但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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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01:35, 4年前 , 32F
不認為啊 這種想法會壓迫其它只能付原價的人 當然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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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01:35, 4年前 , 33F
也可以說有錢最大 但以法律制定 人人平等的角度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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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01:35, 4年前 , 34F
看完全不合理 而且除了手續費 運費這些衍生費用 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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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01:35, 4年前 , 35F
的金額就是利益啊 PTT不是拿來圖利的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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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10:17, 4年前 , 36F
社團黃牛票一堆 哪來的沒地方買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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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10:18, 4年前 , 37F
PTT主機在國立大學 不用想這種 而且賣高沒有圖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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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10:18, 4年前 , 38F
打算 試問如何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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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10:20, 4年前 , 39F
請問高於票面的價格如何證明欲售價格的定價怎麼計算
12/18 10:20, 39F

12/18 10:20, 4年前 , 40F
12/18 10:20, 40F
※ 編輯: MRsoso (180.176.152.249 臺灣), 12/18/2019 16:45:41

12/18 19:13, 4年前 , 41F
你強調根據法規所以試行板規 我就和你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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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19:14, 4年前 , 42F
我也明確的打出社維法64的構成要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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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19:14, 4年前 , 43F
看的出來很多人心中的黃牛其實只是針對加價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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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19:15, 4年前 , 44F
不過黃牛一詞究竟定義為何我是覺得不太重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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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19:16, 4年前 , 45F
anyway 以法律人的觀點 還有實務面上 都是要看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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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19:17, 4年前 , 46F
原始自用 不信的話可以google 網路上都能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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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19:17, 4年前 , 47F
當然 也的確有可能有人幫朋友買然後整團不去 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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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19:21, 4年前 , 48F
至於圖利 我還是覺得市場機制就是這樣 沒什麼好說的
12/18 19:21, 48F
◎原來如此,受教了。 那我想請問,身為一個沒有受過法律課程教育的板務人員, 我要如何判斷一篇高於原價的售票文本身是否符合社維法64-2的要件? 而不是單純的以板規的形式直接阻擋票卷類低買高賣的行為? 你認為PTT的板務人員實務上要如何判斷這些呢? 另外,我認為我這一段話有那麼一點放大絕, 所以我照著你說的去google了。 我google到一篇自由時報的新聞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332849 新聞中第五段剛好是相關要件的警方說明,我下面複製貼上。 1、非供自用:如原係為自用購得票券,而因故於偶然無法自用 且無圖利目的之轉售,尚不構成本條違序行為。 2、「購買」後轉售圖利: 「無償取得」票券後出售圖利,與本條 規定「購買」後轉售圖利,構成要件不符。 3、無處罰未遂之規定,故僅限於行為人已轉售圖得利益方有處罰。 第一點說明原本是自用,且"無圖利目的"。 第二點說明必須是"購買",而非"無償取得"。 第三點說明我們現在講的都是白講的, 沒賣出去就不符合你要求的構成要件了。 那你說的構成要件1,同時也有強調無圖利目的, 你認為我又要如何去解釋呢? 我引述社維法64-2的目的是要證明我這條板規其來有自, 不是看我個人高興而立。 你現在跟我爭構成要件, 那我現在就破解他, 以後要賣高於原價的票,都在文章中說我的票是朋友送的。 不就可以利用第二點"非購買"來規避? 板規的立意是要直接預防, 為什麼我還需要顧慮市場機制跟法律的構成要件? 就算講究構成要件,說到底,這是板規,不是社維法。 板規的構成要件是我決定才對吧? 要是現在有人PO文說他要吸毒,請問哪裡買得到毒品? 我也要去研究毒品防制條例的相關構成要件嗎?

12/19 10:19, 4年前 , 49F
噗 法律人 我笑了。有沒有學過法理學呀。不能定義
12/19 10:19, 49F

12/19 10:19, 4年前 , 50F
黃牛。你嗆自由心證會比較好啦。
12/19 10:19, 50F

12/19 11:21, 4年前 , 51F
看來樓上是個很厲害的版友呢,不知道你能科普一下
12/19 11:21, 51F

12/19 11:21, 4年前 , 52F
法理學?不知道你能不能找到哪條法律說明什麼是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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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11:21, 4年前 , 53F
牛票?我不知道每個人到底覺得什麼是黃牛,而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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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11:21, 4年前 , 54F
主這篇就一直強調社維法,所以我一直都在講64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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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11:21, 4年前 , 55F
構成要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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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11:21, 4年前 , 56F
至於你17號凌晨的推文,我觀之並認為你是指涉我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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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11:21, 4年前 , 57F
黃牛?或指涉我是賣黃牛票的人?還嗆我是在大聲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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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11:21, 4年前 , 58F
麼對吧?
12/19 11:21, 58F

12/19 11:21, 4年前 , 59F
請問版主,這是版規所規定的挑釁行為嗎?這我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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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11:21, 4年前 , 60F
不為過吧。
12/19 11:21, 60F

12/19 12:47, 4年前 , 61F
你可以檢舉 但是沒有辱罵 判定通常不會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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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12:49, 4年前 , 62F
至於黃牛票判定 真有需要 可以協助將文章轉寄至售
12/19 12:49, 62F

12/19 12:49, 4年前 , 63F
票單位 已其公司法務認定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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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12:50, 4年前 , 64F
有需要可以私信版主提供必要資訊 可以為您協助
12/19 12:50, 64F

12/19 13:00, 4年前 , 65F

12/19 13:01, 4年前 , 66F
轉售他人,從中圖利。有天被抓也可以跟警察說「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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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13:01, 4年前 , 67F
機制沒什麼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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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13:19, 4年前 , 68F
回m大 我還是那句 要先看是不是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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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13:23, 4年前 , 69F
所以你貼的圖,最下面那句,合乎下述bla,如果是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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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13:23, 4年前 , 70F
用就不符合要件,也就不會有問題
12/19 13:23, 70F

12/19 13:24, 4年前 , 71F
感謝j大回應,不過我根本沒在賣票就是了,我也不懂
12/19 13:24, 71F

12/19 13:24, 4年前 , 72F
某幾樓是怎麼回事要那樣回應,呵呵
12/19 13:24, 72F
※ 編輯: MRsoso (180.176.152.249 臺灣), 12/20/2019 17:02:05

12/21 20:41, 4年前 , 73F
個人認為買賣黃牛票的都該死 買的也有責任 就是這
12/21 20:41, 73F

12/21 20:41, 4年前 , 74F
些人才讓黃牛活的ww 既然你是臨時要賣沒有要賺錢請
12/21 20:41, 74F

12/21 20:41, 4年前 , 75F
你小於等於原價
12/21 20:41, 75F

12/23 12:29, 4年前 , 76F
不管原由是什麼 既然你賣出的價格高於原本票價,售
12/23 12:29, 76F

12/23 12:29, 4年前 , 77F
出獲得利益就是黃牛票,沒什麼好爭論的了吧?
12/23 12:29, 77F

12/23 12:33, 4年前 , 78F
我低買演唱會票是自用,
12/23 12:33, 78F

12/23 12:33, 4年前 , 79F
臨時不能去了拿出來賣高價
12/23 12:33, 79F

12/23 12:33, 4年前 , 80F
這一看就知,合理嗎
12/23 12:33, 80F

12/23 12:34, 4年前 , 81F
在那邊爭什麼構成要件
12/23 12:34, 81F

12/25 07:13, 4年前 , 82F
Push
12/25 07:13, 82F

02/28 22:43, , 83F
我也想要採耳試試看!丸美藝耳 讚讚讚
02/28 22:43, 83F
文章代碼(AID): #1TzrF5Os (HsinTien)
文章代碼(AID): #1TzrF5Os (HsinTi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