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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ngHua ]
討論串[心情] 關於燃放煙火與炮竹的申訴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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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來更正我推文的部份,"宗教不在此限"適用噪音但並不適用高空煙火的申請,. 關於此事需分為兩部份來看:噪音、安全. 首先是噪音:. http://ivy1.epa.gov.tw/noise/CC/tw-a/10.htm. 施放高空煙火及爆炸類之一般爆竹煙火。但元旦、除夕、春節、元宵節、端午節、國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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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說明一些處理原則等. z版主提供的新聞連結內容是正確的. 一般煙火施放時間及高空煙火不申請的原因都講到. 而針對我最推文的誤解,據相關人士指正,稍做澄清. "覺得音量太吵,申訴單位是環保局. 而由於鞭炮非連續噪音,所以檢舉非法施放,是找消防局". (我覺得公部門有時候惹人厭的點在於,有些法規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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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如分類錯誤,希望版主能回信告知(怕沒注意到推文直接被劣退/水桶). 這陣子宗教活動頻仍,在版上分享了部分抱怨文字. 機緣下對如何申訴方式有進一步的了解. 據悉. 向警察局、環保局申訴是錯誤途徑. 因為放煙火的主管機關是消防局. 地方自治條例規定:. 晚上十點到隔天早上六點禁止施放煙火,高空煙火則
(還有365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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