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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公告] 增訂板規第1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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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3推 0噓 16→)留言19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mao969 (弱智浩呆)時間13年前 (2013/01/20 13:4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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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條欲新增的板規. 我們大家好像都忘了耶...... 板主好像也沒有後續的動作?. 另外是否可以建議再新增兩條就是. 一:關於轉貼新聞的部份. 同一條新聞 常常會有. 甲轉貼 A媒體的新聞. 乙轉貼 B媒體的新聞. 丙轉貼 C媒體的新聞. ...... 明明同一條新聞 因為媒體的不同 就可以讓多人轉
(還有233個字)

推噓9(9推 0噓 4→)留言1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indianer (好high~~我要出運了)時間13年前 (2013/01/08 16:3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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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板友來信要求,增訂板規第11條:. 「發文作者不得無故刪修推文及噓文之回應內容,經檢舉達2人次以上,處水桶3日。」. 於此公告後公開閱覽兩週,歡迎於推文中表示意見。公告閱覽期滿舉辦投票為期三日,. 同意票大於不同意票,則該條列入板規。. indianer.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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