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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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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9(9推 0噓 0→)留言9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winwayhiphop (我還是我)時間8年前 (2017/08/31 19:2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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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交易/代買/合購/出租/徵才/求職文. A.發文要求:發文次數須滿20篇. B.此類文章七日內不得多於一篇(刪文亦計入)。. C.交易要能夠以"宜蘭縣境內面交"為主。{退}. 若為徵求只能在宜蘭縣內代買代辦之物,寄送或外縣市面交者不在此限。. D.徵才求職文需先至job或part-time板發文
(還有141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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