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為閃違停車!遭聯結車輾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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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每天在這條路上上下班. 這個小港捷運站出口永遠就是有汽車要違停. 我有機車加裝行車紀錄器. 以前心情不好會順手檢舉一下讓這些汽車吃罰單. 你如果停在那種不太影響交通就算了. 我也沒吃飽這麼閒. 但這條路 這個路段. 車子多到爆. 你還敢停在這邊,根本就是預見會害人只是心存僥倖. 但現在好了. 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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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說要檢討死者. 違停絕對是錯的也應該是肇事主因. 可是如果切換變換車道前有多看ㄧ下後面. 聯結車還會照樣撞到這位騎士嗎. 如果今天來的不是聯結車而是機車,那是不是這位死者反而要害到別的騎士跟她相撞變成加害者了?. 這種機車騎士真的在路上天天看到ㄧ大堆. 前面有車停了或慢了ㄧ刻不能等要馬上鑽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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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lurl.cc/n9wwl. 看事發照片. 是不是閃違停車輛切換車道才撞上. 可能還需要行車紀錄器做進一步確認. 違停車輛那位置、那角度怎看都不是禁止狀態. 真的禁止應該會像後車一樣,右輪在紅線左右. 違停車輛也不可能是在車道上直直開,. 因為後面違停車也占了半個車道. 有沒有這種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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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176164. 這件事故跟去年台南這件大同小異. 差在一個停紅線 一個停站牌處. 但最後台南把客運都移到轉運站去了. 高雄有要跟進嗎 劃設個臨停區給接送的人用. 順帶一提. 以駕駛行為而言. 機車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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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常經過沿海路北上,就會發現,小港捷運站2號跟3號出口間,其實有一段空間不小的公車停靠區,但確劃了3大格公車停靠區,事實上,根本不可能一次來3台公車,那個地點其實可以保留一個公車停靠區,其餘改成臨停上下客區,如果再加上警察設立科技執法,違停一定會少很多. 每個地方都有違停,但那個路段,大車多的跟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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