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閒聊] 原來撿到腳踏車不能送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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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恕刪) 也請各位看倌容忍小弟,小弟不太會排版. 小弟是市警局承辦人,首先感謝原PO把案情凸顯出來,. 長官知道後,極其重視,立刻詢問當時承辦的同仁,. 下述為前往處理同仁所述:(經同仁同意後張貼). 民眾(小姐)昨天早上8時許,到所稱其住家前有一輛. 腳踏車停放許久,因「鄰居」想要,可不可以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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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我處理. 我會幫你受理拾得物. 就像你說的六個月後沒人認領東西就是你的. 但也有一個風險就是. 車主忘記停在那裡. 回去找不到的話. 你有可能被告侵佔遺失物. 而且你又說車上有外套不見. 到時車主找你討 又何必?. 車主報遭竊 你不就變嫌疑人?. 給你參考看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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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家門口附近有台腳踏車停超久 (可能有近一個月). 因為一直沒有人來騎,我們家人想說可能是人家偷騎來放的. 今天早上我就把車騎到楠梓派出所報案. 結果警察不收.... = =+. 反正那邊3.4個警察就一直叫我把車停回去就好、可能是人家出意外無法來牽. 腳踏車沒車牌也無法找balaba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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