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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情報] 汐止路邊停車請注意 !!
共 9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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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3→)留言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Jubilance (百合)時間17年前 (2008/06/12 01:0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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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0602+112008060700218,00.html. 官司未了汐止路邊停車 還會收費. 陳韋婷/汐止報導. 汐止市路邊停車費承包廠商遭
(還有370個字)

推噓2(2推 0噓 4→)留言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iane ( 阿藤 )時間17年前 (2008/06/11 20:4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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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系列文章. 我沒有看懂結論究竟是什麼?. 所以汐止全區都是委給他們嗎?. AND. 我沒有收到T7的單子. 可是我的單子是Q8?!. 那還需要繳嗎?. 看了這系列文章. 又看到繳費單最下面很讓人懷疑地加上一行:. 「請就近向收費區域巡場開單員繳費※」. 實在讓人很不想繳費耶....... 有人可

推噓2(2推 0噓 3→)留言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oonfang (月小亮)時間17年前 (2008/06/05 12:1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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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看完前篇的新聞. 不過這個如果不是行政程序法第九十二條的一般處分. 光是以新聞就算有公告的做法其實是違反行政程序法九十六條告示義務的規定. 所以如果有市民因此而被扣款. 應該要先向市公所提起課與義務訴願(訴願法第二條). 請求將該扣款返還. 若被駁回則提起課與義務訴訟(行政訴訟法第五條)或撤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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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1→)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dinos (守護神)時間17年前 (2008/06/04 22:1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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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賠償法. 第 2 條. (國家賠償責任(一)). 本法所稱公務員者,謂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 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 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 受損害者亦同。. 前項情形,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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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1→)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tenfish (fish)時間17年前 (2008/06/04 10:5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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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打去汐止市公所建設課一位曹先生負責的. 問他停車費的問題. 他說目前的路邊停車費就不要理會也不要繳款. 我問他為何不取締開單人員?. 他又說這牽涉到法律問題, 沒有辦法取締. 我問他為何市公所不出來好好宣導, 不知道的人不就被騙錢?. 他說有呀~ 都有發新聞稿出去了, 新聞都看的到!. 我再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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