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徵人一起買麥當勞??

看板BigBanciao (板橋)作者 (白色男孩)時間15年前 (2011/03/29 15:00), 編輯推噓30(31197)
留言129則, 2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那小弟就代為解釋一下... 板規從今天此修正為"涉及雙方有金錢交易者",一律視為買賣文。 這樣比較沒有爭議。 一起去早餐、午餐、晚餐等,這種不算是合購文。 但是一大群人,一起買有好康優惠,一大群人因此有所受惠,這種就算是合購文。 板規的訂定,是以淺顯易懂為目標,並不是要一字一句把規矩訂死, 這樣板主跟板友之間,並不會因為這樣而有所好處... 相信板友對於[徵求]、[合購]之間,彼此都有一把尺,不用板規來有所約束才是。 PS.[板橋卡]週五第三波發放,還請板友踴躍現身領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5.73.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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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前面那篇做頭髮兩人同行優惠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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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覺得樓上說的應該也不算是合購文啦XD~只有二人咩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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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購是比較針對五人以上的吧XD(合購老手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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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起阿~~不知道我發這篇搞這麼大..連版主都出現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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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別自責 只是因為板友有疑問 板主才現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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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覺得兩人叫合購...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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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一起 2個人就可以一起 為啥不算合購? 合購版也常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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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徵一人的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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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如果要徵對文字來討論,會討論不完的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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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在的,這個問題很小很小很小,我覺得不用特別討論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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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板規修正的更好就好了,口舌之爭沒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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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本次麥當勞2人有一套半價優惠,到底算啥 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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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此都有一把尺,就是大家的尺不會一樣啦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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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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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現在一般的和作法都是團員把錢交給主購 由主購去買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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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所以主購是會碰到錢的 但是買麥當勞這件事 找人一起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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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的人並不會碰到錢啊 我覺得不應該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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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橋卡一大群人在不同時間買,獲得優惠~我昏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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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壓力…絕不會有人敢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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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用碰到錢來算的話 開合購團的主購也可以說 貨到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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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一起付款就好 那這樣不也和一起去麥當勞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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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覺得要就一起禁止 不然的話不就和變相的買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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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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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這樣要在板橋版開合購的話更容易 就直接說要徵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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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買 不用事先付款給主購 貨到時再付款 還不用PO合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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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私下自己談好就行~~Orz(雖然我也很想這樣 因為一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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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達po合購文的標準XD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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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再推 版主們辛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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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主購說貨到後付款,那還是會碰到錢,那就算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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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買麥當勞雙方是不會互相碰到對方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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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若麥當勞先買好再說多一份要徵人平分,那就算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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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的說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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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購:帶頭人自己去下單、之後再跟合購人交易、收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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揪團:"一起去"各買自己想要東西,雙方不會有金錢上往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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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這樣解釋對不對(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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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其實有一種合購是 雙方各買自己想要的東西 只是東西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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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其中一人的家裡(就像大主購開的團裡小團 也是有私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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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各自匯款給大主購 但統一寄到其中一人家中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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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這樣小團的主購就不會碰到對方的錢 他只是提供收件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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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50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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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你覺得 "路人甲" 這算歧視? 在我看來這是再自然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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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詞了,今天我到嘉義版po文問資料,那被人說我是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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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來看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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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不是我也要像你一樣這樣義岔填膺的說他歧視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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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你出來拉椅子坐是怎樣 就事論事很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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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認你說的,合購定義有意見 跟他有無自介一點相關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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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一句 "而且據說正義魔人還是沒有發自介的路人甲" 有啥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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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覺得,你用到"歧視"這字眼,太過偏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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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單純只是覺得這對沒有自介又想發表意見的人是種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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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 那請把歧視改成"偏見" 用詞過當 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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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只是在回應我那句話,大意應該是.."被莫名其妙的人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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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自介想發文的人看到某些版友這種話是否會卻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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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好比今天一群朋友在外面吃飯,聲音稍吵了點..然後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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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跑過來說:"喂!你們吵死了!安靜一點"..換做是你..你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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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稱呼那個人? "其他客人", "路人", "別人", ..bala ba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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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只不過是用 "路人甲" 來泛稱這類的人而己,這不算歧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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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要有發自介才能po文的建議,是我,我也會反對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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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世界有很多種人,有的人就是習慣低調的過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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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舉例我就不回應了 歧視的部分我會斟酌用詞 偏見較為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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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很感謝J大能理解我想表達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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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橋版應該是一個可以容納各式各樣的發言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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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他建議一起買麥當勞之事項 當然會有反對與贊成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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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不代表版友可以對他是否發自介而作為評判他發文內容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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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可以理解J大對於新增規範之不認同 並無針對J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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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提出與某版友相左意見竟被擴大解釋為引戰 用分身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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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的規範:"涉及雙方有金錢交易者,一律視為買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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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確是非常的不認同..不過這個版, 版主最大, 版主說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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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就算再不滿,我也只能依規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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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阿 所以我才說 就事論事 老實說我也覺得是誇張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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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版友的建議很好阿 可以開一個置底讓大家相約買麥當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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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你的推文有一句也很不妥:"....你版文喔" 這句挺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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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句話口氣是略重了點 另在推文前已詳閱過版規 並無此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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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才反問該版友 沒發自介就不能發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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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麥當勞還要開一個置底文? 那約去染燙頭髮勒..? 其他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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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懷疑分身 也無此規定阿 何必一直提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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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講嗎 D大還說我是小戰神呢(笑 原來不挺你朋友即為戰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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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也是 說小戰神 果然是太抬舉了呢(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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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事論事對某些人來說太難了 感謝J大有風度的提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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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要繼續去工作了 也祝各位版友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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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阿 一邊口氣凌人 一邊委屈訴苦 果然是很難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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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DaOEPJr (BigBanciao)
文章代碼(AID): #1DaOEPJr (BigBanci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