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 洩露檢舉人個資的海山分局拒絕賠償

看板BigBanciao (板橋)作者 (純真打不贏奸巧)時間8年前 (2018/04/06 11:58), 8年前編輯推噓-2(795)
留言21則, 15人參與, 8年前最新討論串1/1
※ 引述《vivi830505 (severus)》之銘言: : 前陣子看到這家店的回覆讓我歎為觀止 : 於是前往朝聖(檢舉) vi姐母湯啊 跟海山分局檢舉會被警察洩露個資 而且沒人認錯 還要不到一毛錢 美國警察抓安卓 海山警察搞城武 http://lajicity.blogspot.tw 板橋金城武 依法向海山分局請求國家賠償 近日收到了這公文 未來 板橋的檢舉人 違規人 警察等公務員 三方之間關係 恐怕不會有正面的發展了 *********************************************************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海山分局拒絕賠償理由書 107年度海賠字第X號 請求權人:金城武 【一毛都不賠還敢說海賠】 被請求賠償機關: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海山分局 漢生東路195號 代表人:王順益 同上址 請求事由 緣請求權人金城武於105年3月24日,以帳號「higx」在批踢踢實 業坊板橋版(BigBanciao)討論區,發表有關板橋交通違規與檢舉事 實之系列文章,本分局交通組巡官吳愷峰(下稱吳員)以自有帳號 summerass於文末發表推文「嗨城武~」;另請求權人於同年4月 14日以相同帳號「higx在八卦版(Gossiping)討論區發表警政新 聞議題文章,吳員復以相同自有帳號「summerass」推文「城武是 你?」°請求權人認為:批踢踢實業坊八卦討論區為全國高流量之網 路社群,上述二推文散布於網路空間,其發表系列文章中之違規車 主·違規地點附近居民·板橋居民甚至全球網民,均可得知檢舉人 姓名為城武,致其受有新臺幣10萬元整之損害,向本分局提出國家 賠償之請求。【國賠訴訟告100塊跟10萬塊,都一樣要交1千元】 理由 一·按公務員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 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國家賠償法第2條第2 項前段,定有明文。案內請求權人以帳號「higx」分別於批踢 踢實業坊板橋版(BigBanciao)及八卦版(Gossiping)討論區, 發表板橋交通違規、檢舉事實及警政新聞議題等相關文章,吳 員係以自有帳號summerass」於文末椎文「嗨城武~」、「 城武是你?」二則,係使用個人帳號,並非執行公務;又單就「嗨 城武~」.「城武是你?」等語並無貶損之意,且與交通警政毫 無關聯,再就有使用批踢踢實業坊習慣之人均知,推文是正面 肯定之意,足證吳員無任何損害之意。吳員既非執行公務·又 無損害之意,自不合國家賠償責任之要件。 二、次按個人資料:指自然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 編號·護照號碼·特徵·指紋·婚姻·家庭·教育·職業、 病歷·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犯罪前科·聯絡方式、 財務情況·社會活動及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 資料,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條第1款,亦有明文。前開個人資科, 重在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檢視吳員推文內 容簡短,可能涉及金民姓名之個人資料僅「城武」2宇,並非 其完整之姓名,僅城武二字無法辦識特定人,況網路資料多使 用虛名·暱稱或綽號,單純「城武」二字,實難令人直接與請 求權人連結,無法以「城武」即指請求權人本人,故請求權人 之指述無理由。再者,審視請求權人所指吳員留言洩漏其個資 之網頁資料,僅有金民使用之帳號「higx」與其檢舉及分析相 關交通達規之照片,該批踢踢實業坊係採匿名制,根本無法由 帳號知悉使用者個人資料,故難以認定吳員留言「城武」2字, 即足以洩漏個人資料保護法所定義之個人資料,故本案經臺灣 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查無犯罪事實,函復請求權人在案。 【我的理由是:上二推文,不僅PTT內部的大量用戶,另經由PTT與 網際網路之自動複製機制,大量長期散佈於全球網路空間, 系列文章中之違規車主、系列文章中之違規地點附近(即金城武住址附近)居民、 板橋居民、全球網民,均可知悉檢舉人名字。 特定地區具有相同名字的人根本很少 海山分局跟地檢署的歪理超爛的】 三·綜上,本案吳員既非執行公務,又無違法行為,自不合國家賠 償法第2條第2項規定之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要件,更無不法侵 害人民權利之行為,本分局自無國家賠償責任,請求人之請求 無理由,爰依國家賠償法施行細則第19條規定應予拒絕賠償。 分局長 王順益 中華民國107年3月27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2.121.2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igBanciao/M.1522987088.A.001.html

04/06 12:21, 8年前 , 1F
八卦po完換這邊,當你FB?
04/06 12:21, 1F
錯 FB只有一個

04/06 12:37, 8年前 , 2F
幹海山分局也太爛了吧
04/06 12:37, 2F

04/06 12:43, 8年前 , 3F
還在吵喔……
04/06 12:43, 3F

04/06 12:45, 8年前 , 4F
標題該換了吧............
04/06 12:45, 4F
就照你意見

04/06 12:50, 8年前 , 5F
文不對題了 下一篇
04/06 12:50, 5F

04/06 13:55, 8年前 , 6F
什麼還在吵?這很嚴重好嗎
04/06 13:55, 6F

04/06 14:09, 8年前 , 7F
不知道原po還有沒有在拍國民黨甚至是民進黨的違停 選
04/06 14:09, 7F

04/06 14:09, 8年前 , 8F
舉快到了 有點期待
04/06 14:09, 8F
謝謝老客戶的支持。

04/06 16:15, 8年前 , 9F
洩漏個資這個非常嚴重
04/06 16:15, 9F

04/06 16:28, 8年前 , 10F
海山分局....呵呵。
04/06 16:28, 10F

04/06 16:42, 8年前 , 11F
自己打金城武,對方打全名,也挺行的
04/06 16:42, 11F

04/06 17:20, 8年前 , 12F
支持不賠
04/06 17:20, 12F

04/06 17:59, 8年前 , 13F
我是不怕人家知道我是誰啦 問心無愧
04/06 17:59, 13F
既然你有心學本帥當檢舉人 我就教妳心理建設 1.個人資料與隱私權是公民基本權利 受國法保障 與問心無愧或有愧無關 並不是有愧的才期待受國法保障 2.很好 妳公開宣告了妳不怕違規人知道妳是誰 由於妳宣告放棄了對個人資料的權利與隱私權 配合了海山分局的政策 也減輕法院的負擔 我代替國家謝謝妳

04/06 21:15, 8年前 , 14F
XDDDDDD
04/06 21:15, 14F

04/07 12:29, 8年前 , 15F
路過看到 噓一波
04/07 12:29, 15F

04/07 19:46, 8年前 , 16F
我檢舉的確不怕人家知道我是誰啊
04/07 19:46, 16F

04/07 19:46, 8年前 , 17F
還有我並沒想學你
04/07 19:46, 17F
我發現你一直到我的文裡面推文 一直做跟我一樣的事 等違規人認識你之後 你的結局也是走進法院告人 然後在法院門口喊不想學我 你喊破喉嚨 沒有人會理你的 ※ 編輯: hjgx (114.32.121.27), 04/07/2018 20:18:52

04/07 20:20, 8年前 , 18F
破喉嚨破喉嚨
04/07 20:20, 18F

04/07 23:33, 8年前 , 19F
...
04/07 23:33, 19F

04/09 12:54, 8年前 , 20F
04/09 12:54, 20F

04/10 20:15, 8年前 , 21F
推一個
04/10 20:15, 21F
文章代碼(AID): #1Qnl1G01 (BigBanc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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