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北纜案 新增住宿及溫泉遊憩設施 須重審

看板BigPeitou (北投區)作者 (recta sequi)時間19年前 (2006/08/15 22:33),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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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帕奇德跑去台中了 所以幫忙貼一下XD 2006.08.15  中國時報 北纜案 新增住宿及溫泉遊憩設施 須重審 劉添財/台北報導 北投纜車案陷入中央與北市府不同調的爭議中,日前北市府已接到內政部正式公文,並未 如外傳要求全案必須重新送審,而是引用環保署最新解釋,要求業者如果要新增住宿及溫 泉遊憩設施,必須依規定送請國家公園都市審議委員會重審,並通過環保署的環評;另內 政部也撤銷五月十九日通過廠商所提的環境差異分析。市府新工處長李四川表示,從內政 部的公函解讀,全案並不須重新送審,如果業者要新增住宿等新設施,當然要做環評送審 ;反之若維持九十年的原設計內容,則可繼續進行。因此他將在下周與得標廠商溝通,確 定業者是否願意依原始未新增設施的計畫進行,他推測本案可以朝正面的方向發展。外傳 內政部長李逸洋認為,北纜案既然問題多多,所以主張全案重新送審,並行文給北市府要 求照辦,不過市府日前在接獲內政部公函後,內容並未如外傳的強硬。李四川表示,內政 部公函明確陳述,依據環保署最新的解釋,北投纜車山上站若要新增住宿研習、溫泉遊憩 設施,依法當然要進行環評,因此先前陽管處等單位通過的環境差異分析,以及先前核備 有關北纜案開發計畫應予以撤銷,然後須依國家公園法的相關規定辦理。李四川認為,內 政部並未要求北纜案必須全案重新送審,而是對新增設施部分要求必須依國家公園法規定 重新送審,也就是新增設施要經環保署環評通過;如果不做新增設施,九十年既經環保署 確認不必做環評,當然可以依法進行開發。李四川強調,既然中央的立場已經相當清楚, 未來將與得標廠商溝通,看看他們對後續工程的態度為何?如果不堅持有新增設施,工程 將相對單純;反之則要等環評通過後再施工,時程難以掌握,相信廠商會在最短時間之內 做出決定。李四川並透露,有關纜車的車廂及相關設備都已經送到台灣來了,廠商不做的 可能性應該不大。 -- "All animals are equal, but some animals are more equal than other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7.12.59

08/16 12:29, , 1F
我已經回來了...你幹麻一直爆我的料 = = (指) 這樣不好
08/16 12:29, 1F
文章代碼(AID): #14uTin92 (BigPeit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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