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屋本有壁癌 房東竟扣押金

看板BigPeitou (北投區)作者 (虎年來了)時間15年前 (2010/08/08 12:18), 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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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720974/IssueID/20100808 屋本有壁癌 房東竟扣押金無視契約註明 2.8萬元不還 迫房客修繕2010年08月08日蘋果日 報 在台工作的美籍男子狄先生向朱姓房東承租房屋,租屋當時屋內天花板已有漏水、壁癌情 形,7月初租約到期,房東卻以他不打掃屋頂落葉導致排水管堵塞,才造成漏水壁癌損毀 ,強扣2個月押金,共2萬8000元。對此,朱姓房東拒絕回應。律師說,若漏水壁癌非房客 產生,房東扣押金做法不合理。 現居台北的狄先生表示,來台工作7年,去年7月與女友黃小姐看中 北投溫泉路 一處頂樓公寓,因當地環境接近大自然,他相當喜愛,即便看屋時已發現屋內天花板有 漏水、壁癌情形,還是同意承租一年,但要求朱姓房東在租屋契約註明屋內有漏水、壁癌 ,及房東會處理漏水等字樣,最後以月租金1萬4000元承租,並繳付2月押金。 合約註明屋內有壁癌,但乙方(房客)能接受。 狄先生說,承租期間,天花板漏水及壁癌情形愈來愈嚴重,加上其他因素,他與女友不願 續租,6月底通知房東7月8日租約到期即退租,沒想到房東卻反指天花板漏水及壁癌是他 們造成,稱是他們未打掃屋頂平台上的落葉,導致落葉堵塞排水管,才會產生屋內天花板 滲漏,要他們修繕。狄先生說,在台有多次租屋經驗,「從來沒碰過這種事情」,簡直不 可思議。 黃小姐指出,承租時,房東並未要求須打掃屋頂平台,通知不續約後,卻要求他們須把天 花板修好,否則除扣住押金外,還要告他們損毀。「我們沒有破壞房屋,沒有義務要賠償 。」直到7月8日將房屋清點交還,房東仍不肯退押金,她質疑房東做法離譜。對此,朱姓 房東拒絕回應。 我不會做顏色字, 我也在溫泉路,幸好我房東不是豬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2.59.109

08/09 11:57, , 1F
最後一句話如果被朱房東看到會不會有被告的機會?多小心
08/09 11:57, 1F

08/09 13:11, , 2F
不覺得這種寫法會可以被告
08/09 13:11, 2F
文章代碼(AID): #1CNZ0oA4 (BigPeit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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