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其它] 徵 1/20 中時頭版

看板BigPeitou (北投區)作者 (蛤?)時間14年前 (2012/01/23 16:52), 編輯推噓4(4012)
留言16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 引述《Bn (我是女的啦 媽的)》之銘言: : 版主刪文好歹通知一下, : 再打一次很麻煩, : 或是至少站內信回覆, : 這樣都看不到有沒有人回應, : 能不能改善? 以往對於違規文的處理 依照目前板規就是刪文+在標題加註理由 不會再以站內信通知 而被刪除的文章 在幾天之內都還會有備份存在資源回收桶 如果板友有需要的話可以寄信給板主 我們會幫您寄回您的信箱 不過資源回收桶只是個暫存的空間 我們也不能保證一定救的回資料 除非是重大違規文章我們才會備份在精華區 另外 上一篇文章已經提醒您要使用[交易]文的格式來發文 因此這篇以累犯處理 給予警告一次 不知這樣是否有回答到您的問題呢? 日後還有別的問題歡迎來信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1.120.65.77

01/23 17:55, , 1F
版主過年辛苦推~
01/23 17:55, 1F

01/23 19:06, , 2F
那分類難道不能增加一個徵求文嗎?
01/23 19:06, 2F

01/23 19:07, , 3F
徵求文的分類不能用其它嗎?
01/23 19:07, 3F

01/23 19:09, , 4F
另外請把刪文寄給我,謝謝
01/23 19:09, 4F
這是目前板規四規定的: 【第四條】交易規範(須具備板友資格)   凡是買賣、代買、租屋、徵求、轉讓等這幾種內容,文章標題必須使用 [交易]。   「七日內一種事務只能發表一篇文章」,相關地點必須在北投地區。 在文章注意事項及範本提醒下,未自介交易將直接劣文退回。 而需要使用[交易]分類的情況 我是以有沒有金錢或是有價值的物品交換來做衡量 而價值過低的我就沒有用板規四來要求了 不過最近我會稍微修改板規 到時候再來徵求大家的意見 先等我過年回台北吧XD 另外文章備份已經寄出 麻煩您確認一下 謝謝 ※ 編輯: gavin79115 來自: 221.120.65.77 (01/23 19:18)

01/24 05:11, , 5F
刪文通知 => 專程來打廣告也要通知到他知道嗎?
01/24 05:11, 5F

01/24 05:12, , 6F
再打一次很麻煩 => 誰叫你要違規 違規刪文 天經地義
01/24 05:12, 6F

01/24 05:18, , 7F
有沒有人回應=>違規在先 後面的權利還要讓你享用喔 世界繞妳轉?
01/24 05:18, 7F

01/24 05:21, , 8F
增加選項 => 我覺得你應該另外開一篇去跟板主討論 何況板規說:
01/24 05:21, 8F

01/24 05:22, , 9F
【第四條】交易規範(須具備板友資格) 徵求 必須使用 [交易]
01/24 05:22, 9F

01/24 05:29, , 10F
你應該看清楚板規才是 我到新的地方 不曾發文的地方 去發文
01/24 05:29, 10F

01/24 05:30, , 11F
我貼了 還會寄一份給板主 或是請板主幫我看看有沒有違規之處
01/24 05:30, 11F

01/24 05:31, , 12F
我覺得這叫尊重 上次去(五)股(八)里板貼 板主有同意
01/24 05:31, 12F

01/24 05:31, , 13F
我去COSPLAY想徵求照片 也先問過板主 不過被打回來了 尊重!
01/24 05:31, 13F

01/24 05:32, , 14F
http://ppt.cc/n3TD 中時1/20 我傳3600x2400 硬被縮成1200x800
01/24 05:32, 14F

01/24 05:33, , 15F
板主辛苦了!!!
01/24 05:33, 15F

01/25 00:44, , 16F
不會 謝謝你啦!
01/25 00:44, 16F
文章代碼(AID): #1F7H_eW8 (BigPeit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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