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北投溪成泡腳池 該報警嗎?

看板BigPeitou (北投區)作者 (打呼磨牙吹泡泡)時間11年前 (2015/02/21 17:44), 編輯推噓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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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投溪現在有區段是北投石自然保留區 是有法源依據的,被文資法所保護,主管機關為林務局 按第84條禁止進入 自然保留區禁止改變或破壞其原有自然狀態。     為維護自然保留區之原有自然狀態,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任意進入其 區域範圍;其申請資格、許可條件、作業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 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九十四條第七款若破壞可罰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十萬 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七、違反第八十四條第一項規定,改變或破壞自然保留區之自然狀態。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九十八條任意進入自然保留區可罰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三、違反第八十四條第二項規定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任意進入自然保留區者。 提供你參考呀,報警是可以的,但是執法面目前還沒什麼在抓就是了ˊˋ ※ 引述《Joy612 (Joy)》之銘言: : 【已經搜尋過板上文章[/]及精華區[z]?】 是 /北投溪 : 剛剛經過北投溪看著溪裡滿滿的觀光客在泡腳 : 真的很難過,那裡是北投石的復育區,不是泡腳池啊.... : 這種情況到底該報警還是跟什麼單位說呢? : 我沒馬上報警是因為前陣子在北投捷運站看到女子被兩人抓著,觀察一下一直在拉扯, : 結果報警後,隔了大概半小時警察才來(北投分局慢慢走路也十分鐘就到了) : 所以不知道這種也沒啥特別緊急感的事,警察會不會處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15.166.18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igPeitou/M.1424511867.A.3DA.html

02/21 17:47, , 1F
是需要點殺雞儆猴
02/21 17:47, 1F

02/21 17:52, , 2F
感謝專業回覆!
02/21 17:52, 2F

02/22 08:11, , 3F
推這篇!
02/22 08:11, 3F

02/24 20:28, , 4F
還看過強國人坐溪中泡腳野餐…
02/24 20:28,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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