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版規2.2.4版 發文前請詳閱

看板ChangHua (彰化)作者時間17年前 (2008/09/04 10:40), 編輯推噓12(12024)
留言36則, 1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 │下列事項違反者直接記違規一次: │ │ │ │(1) 天書文(完全無新增文字) │ │ │ │(2) 一行文(文章字數未超過三十字,英文及簽名檔不計) │ │ │ │(3) 注音文(請見P.4特別條款) │ │ │ │(4) 商業廣告文、違規買賣文(請詳閱P.7買賣文條款) │ │ │ │(5) 人身攻擊、謾罵、爭吵、挑釁、亂版等文章 │ │ (包含推文部份,情節嚴重者永久水桶,由版主判定) │ │ │ │(6) 政治文及非關彰化之文章(含商業文) │ │ │ │(7) 金錢賭博訊息(揪麻將團中有透漏相關賭注者) │ │ │ │(8) 發表、轉錄與彰化無意義無相關之文章 │ │ P.1│ ╰───────────────────────────────────╯ ╭───────────────────────────────────╮ │違規處罰: │ │ ⊙ 商業廣告文、天書文、一行文、徵人文、買賣文違規者,文章立即刪除 │ │ 無12小時條款限制,所有違規文章將刪除並保留於精華區以供上訴。 │ │ │ │ ⊙ 違規文章初犯會以!標記,標記後請原PO在12個小時內修改完畢, │ │ 修改完畢請來信告知解除鎖文 │ │ 未修改者將直接刪文。累積二犯不論犯規間隔天數直接刪除文章並水桶三天│ │ 基於一罪不二罰原則,一週內累積犯行才加重處罰(三犯=七天,四犯=永久)│ │ 同一天內累積犯行加重三天 │ │ ⊙ 嚴重違規者直接永久水桶並劣文,不再另外通知(人身攻擊、謾罵、挑釁、 │ │ 亂版、不當推文屬於嚴重違規) │ │ ⊙ 非關本版的商業文直接劣退並記違規一次,商業文二犯者終身水桶 │ │ 非關本版事務請至適當看板詢問,非適當文版主直接刪除 │ │ ⊙ 違規及水桶名單請詳見精華區z-18-5,不再另外通知, │ │ 水桶期滿請自行寫信來告知版主解除 │ │ ⊙ 沒有被以下條款規定到的文章請不要手動置底 │ │ 文章請言之有物,手動置底也需要有技巧的! │ │ ⊙ 請謹慎使用噓文功能,顧及發文者觀感勿謾罵、人身攻擊 │ │ P.2│ ╰───────────────────────────────────╯ ╭───────────────────────────────────╮ │ 發文之標題分類為: │ │ │ │ (1).[自介]:提供囧化郎自介服務,以及讓大家認識的機會。 │ │ │ │ (2).[吃喝]:所有有關飲食的問題,包括店家位置,食記以及評價。 │ │ │ │ (3).[玩樂]:彰化的觀光、娛樂事業(ex撞球店,釣蝦場)何處可玩?規劃行程 │ │ │ │ (4).[交通]:問路、客運、該怎麼走。 │ │ │ │ (5).[心情]:對於其他事情有何觀感的文章、發抒心情的 │ │ │ │ (6).[揪團]:想要跟大家一起出遊、打球、烤肉、看電影的都可以PO文 │ │ 但是請以清新健康為走向 :) │ │ 如果揪麻將或打牌團,請勿在文章中標示賭注或是聯絡電話 │ │ 違者直接劣退 │ │ 如限定異性鄉民者,請至[All Together]版徵求 │ │ │ │ (7).[其他]:和上面完全無關的文章請直接用其他選項,含其他類問題 P.3│ ╰───────────────────────────────────╯ ╭───────────────────────────────────╮ │ (8).[分享]:彰化在地的任何好康資訊都可分享 │ │ │ │ (9).[買賣]:買東西、賣東西、房屋出租請用此項(請詳閱買賣文條款)(見p7) │ │ │ │(10).[合購]:合購文章請直接PO出完整文章,可轉錄,但請把轉錄字眼刪除掉 │ │ 合購文規定:一個ID兩天一PO,PO新文請刪舊文,以日期為主, │ │ 完成合購面交結束請把文章刪除 │ │ 同一合購團,請以主購第一篇為主,勿用不同id手動置底 │ │ │ │(11).[認養][協尋]: 找人、找動物、找東西或認養動物請使用此標題, │ │ 認養動物請PO一篇就好,勿手動置底 │ │ 尋人、尋找動物可三天一PO,PO新文請刪舊文,以日期為主 │ │ │ │ 神人(想要認識原本不認識者)或是神相簿者,請至beauty版,違者直接刪文 │ │ │ │(12).[徵人] 短期工讀生、家教、伴讀、徵求善心人士可用此PO文, │ │ 請將相關資訊、薪水、地點詳細PO出。 薪水請配合勞基法規定。 │ │ 徵人文規定:一個ID七天一PO,PO新文請刪舊文,以日期為主, │ │ 徵到人或過期限請把文章刪除 P.4│ ╰───────────────────────────────────╯ ╭───────────────────────────────────╮ │ │ │(13).[贈送] 送東西請用這個,不過勿以贈送之名行交換之實 │ │ │ │(14).[徵求] 有需要徵求什麼可用這個,但是涉及金錢交易的徵求請用"買賣" │ │ │ │ #不得徵求報帳用之相關票券(發票,車票,使用收據) │ │ │ │(15).[新聞] 和彰化板相關的新聞使用此選項PO出 │ │ │ │(16).[活動] 彰化縣各單位辦的任何活動都可使用這個標題 │ │ 私底下的活動請使用揪團 │ │ │ │(17).[研究] 限有自介超過七天的彰化版友才能PO文 │ │ 研究包含訪問、實驗、問卷...等 │ │ 問卷僅限個人問卷,商業問卷嚴禁 │ │ │ │(18).[公告] 版主發布版務時使用,非版主請勿使用公告 │ │ 版主公告文請勿回覆,如有疑慮請直接寄信至版主信箱 │ │ P.5│ ╰───────────────────────────────────╯ ╭───────────────────────────────────╮ │ 特別條款: │ │ [徵才]: 限設籍位處彰化縣之公司行號廠商徵才使用, │ │ 請將公司名稱,負責人姓名,聯絡電話及登記字號一並載明 │ │ 並需載明薪資及工作內容,還有相關注意事項內容,不得限制年齡 │ │ 薪資內容不得低於勞基法相關規定為主 │ │ │ │ 注音文條款: │ │ │ │ 任何形式的注音文在本版都禁止 │ │ 不管你是火星文或是語助詞,全都禁止 │ │ 為避免有任何注音文可以使用的假象,使用注音構成的表情符號也禁止 │ │ 唯一允許的只有一種狀況 │ │ 就是字音標註 │ │ 比方文章內提到某個不常見的字 │ │ 例: 灥(音ㄑㄩㄢˊ) │ │ 這種的注音標示是許可的,但以單一聲母或是韻母存在來代表某一個國字者 │ │ 絕不允許 │ │ │ │ P.6│ ╰───────────────────────────────────╯ ╭───────────────────────────────────╮ │買賣文條款: 依據#17uRcuq0 Janifer2 [公告] 買賣文新條款 2008.03 │ │ 1. PO買賣文需填過彰化板友名單超過10天或在本版PO超過5篇以上文章 │ │ (1) 避免有人為了po買賣文而自介,所以須超過10天。 │ │ 或(2) 在本版發超過5篇以上的文章需在版面上搜尋的到的, │ │ 而且不得是"買賣"、"合購"、"徵人"、"協尋"這幾種標題及轉錄的文章 │ │ │ │ 2. 一個ID版上只限一篇買賣文,七天一PO,第八天才可PO第二篇買賣文 │ │ 例:3/1 po買賣文,3/8才可再po第2篇買賣文,請勿代PO,勿留電話。 │ │ │ │ PO新文請先刪舊文,若發現分身ID發文直接刪文不另行通知 │ │ 買賣文po出後會直接先收錄於精華區 z→18→6 紀錄 │ │ │ │ 3. 買賣文請勿PO出拍賣網址,"實物相簿"或"官網"則OK, │ │ 拍賣部分只可放當初物品購入的網址供版友參考,其他禁止 │ │ │ │ 4. 文中必須註明彰化面交地點 & 預售價格 │ │ 若未註明地點或面交地不在彰化一律直接刪文計違規,不再原文發還 │ │ P.S: 車票"不加價賣出"可販售 │ │ 活體禁止買賣 動物保護法 http://tinyurl.com/24qf5h ) P.7│ ╰───────────────────────────────────╯ ╭───────────────────────────────────╮ │ 版務版規: │ │ │ │ 1、版主對違規之文章有[刪除]的權力,推文部分則請原作者修改為優先考量。│ │ │ │ 2、同文章中若違反兩項以上板規則累加違規或累計水桶刑期時間。 │ │ │ │ 3、水桶期滿之版友需自行寄信至版主信箱申請解除,版主不主動解除。 │ │ │ │ 4、版規從嚴,處理從寬。新版友(版主認定)如有違反版規先警告。 │ │ │ │ 5、如果對版主群的判決有任何意見請至群組事務版申訴。 │ │ │ │ 6、版規不足處,版主得依實際發生事件情況處理,並另行公告之。 │ │ │ │ 7、檢舉違規請於本置底文中推文提供[文章代碼](文章前按大寫Q) │ │ │ │ 或備齊證據寄至版主信箱(請留備份),誣告者處水桶一個月。 │ │ │ │ 8、違規刪除文章將會置於精華區備份以供佐證及上訴用。 P.8│ ╰───────────────────────────────────╯ ╭───────────────────────────────────╮ │ 看板功能說明: │ │依照 #17hQdbHf 2/09 hearing [資訊] 【新手指南】看板指令 │ │ │ │修改標題 在文章標題前按大寫T 修改內文 在文章標題前按大寫E│ │推薦文章(推文) 在內文中按大寫X 搜尋文章(爬文) / 即可搜尋關鍵字│ │進精華區 小寫z Tab文摘Tab │ │查詢目前看板位置 Ctrl+w 搜尋代碼文章 按# │ │發表文章 Ctrl+p 儲存檔案 Ctrl+x => S (Save)│ │轉寄文章 在文章標題前按大寫F 轉錄文章 在文章標題前按小寫x│ │參與投票 版上大寫V 參與賭盤 在文章標題前按小寫F│ │丟人訊息版友ID前w 回覆水球 Ctrl+r │ │查看使用者名片 Ctrl+q 查詢此篇文章代碼&價值 大寫Q│ │查m文 Shift+g / 大寫G 同主題閱讀 大寫S │ │PTT使用守則 按小寫h 呼叫小天使 按h => h (小寫h*2次)│ │回覆文章 在內文中按r => (F)看板 (M)作者信箱 (B)二者皆是 {擇一} │ │=> 採用原標題 [Y] => 引用原文嗎(Y/N/All/Repost) {擇一} │ │ │ │ │ │ P.9│ ╰───────────────────────────────────╯ ╭───────────────────────────────────╮ │ │ │版規未盡完善者,得由版主自行增加修改 │ │ │ │遇有爭議性版規,得由版主提議投票 │ │超過100位版友投票,且得票率超過六成以上 │ │始得新增或修改版規 │ │ │ │以上版規 │ │ │ │ │ │ │ │ │ │ │ │ │ │ │ │ │ │ 小咖胖版僕 omygod10 │ │ │ │ P.10│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0.133.198

09/04 10:43, , 1F
辛苦了 早餐大XD
09/04 10:43, 1F

09/04 10:46, , 2F
辛苦了 早餐大
09/04 10:46, 2F

09/04 10:52, , 3F
引用別人的文章不用寫出處嗎?...這樣很不尊重原著吧!!!!!
09/04 10:52, 3F

09/04 10:53, , 4F
不然就自己寫怎麼使用...這樣抄襲的感覺讓我很不舒服!!!
09/04 10:53, 4F

09/04 11:05, , 5F
....樓上前板主的反應
09/04 11:05, 5F

09/04 11:07, , 6F
h前版大的反應有什麼不對嗎?引用文章附註出處很基本吧
09/04 11:07, 6F

09/04 11:10, , 7F
前版主怎?當下編那篇文章我花了點心血~著作權是啥懂吧!!!
09/04 11:10, 7F

09/04 11:16, , 8F
sorry...是我的疏忽,馬上修正
09/04 11:16, 8F

09/04 12:25, , 9F
囧,搞錯我的意思了.
09/04 12:25, 9F

09/04 16:46, , 10F
第四點....意思就是 版規隨便看看就好?
09/04 16:46, 10F

09/04 16:52, , 11F
第四點是指,處理前會盡量給空間修正
09/04 16:52, 11F

09/04 16:53, , 12F
如果給時間修正還不修正,接下來判版規就沒得講情了
09/04 16:53, 12F

09/04 16:56, , 13F
恩 因為"新版友"的認定 就是個問題
09/04 16:56, 13F

09/04 16:57, , 14F
"規定"如果用"模稜兩可"的修辭 會讓人誤會
09/04 16:57, 14F

09/04 16:57, , 15F
這是這幾天新學期小孩"教"我的 囧>
09/04 16:57, 15F

09/04 19:27, , 16F
那分身ID和潛水鄉民(只推文不發文)都算是新版友囉?@@a
09/04 19:27, 16F

09/05 00:47, , 17F
那我也是新版友了?....只推文不發文....
09/05 00:47, 17F

09/05 00:49, , 18F
是不是有發文也沒那麼重要吧?...常出現的ID有看都會知道阿
09/05 00:49, 18F

09/05 00:51, , 19F
看發文數會有問題!因為系統會吃掉一些文章
09/05 00:51, 19F

09/05 00:51, , 20F
而且變相的是給一些免洗廣告ID方便
09/05 00:51, 20F

09/05 00:52, , 21F
反而一些老板友一時不察觸犯版規的話....感覺就怪怪的
09/05 00:52, 21F

09/05 00:53, , 22F
畢竟發文之前看板規 本就是應該的 哪有新舊之分?
09/05 00:53, 22F

09/05 00:53, , 23F
更應該是因為新來的,所以不熟悉才更要看清楚吧~~~
09/05 00:53, 23F

09/05 00:54, , 24F
說的也是...不該有新舊之分...(也許早餐胖是想給他們方便)
09/05 00:54, 24F

09/05 00:55, , 25F
也有可能造成方便過頭了...違規一大堆
09/05 00:55, 25F

09/05 00:55, , 26F
那我要砍掉所有文章當新手=3=
09/05 00:55, 26F

09/05 00:56, , 27F
一樣那句勸 沒有扮黑臉的覺悟 就是累死自己
09/05 00:56, 27F

09/05 00:57, , 28F
然後讓很多人找機會作亂 也讓版亂~~~~
09/05 00:57, 28F

09/05 21:25, , 29F
建議 前(故?)版主hearing的那篇 "看板功能說明" 說明的很詳盡
09/05 21:25, 29F

09/05 21:25, , 30F
可以建議現任版主像以前一樣把他獨立成一篇文章放在置底區嗎
09/05 21:25, 30F

09/05 21:26, , 31F
我覺得那篇不屬於"版規" 獨立出來也更方便大家查詢
09/05 21:26, 31F

09/05 21:27, , 32F
如果因為有其他事情要使用到置底區的話 可以再考慮暫時移除
09/05 21:27, 32F

09/05 21:27, , 33F
以上是個人建議~
09/05 21:27, 33F

11/01 17:33, , 34F
原來這個格式是LEARN保險板的~難怪那麼眼熟XD
11/01 17:33, 34F

11/01 17:39, , 35F
應該是"參考" XD
11/01 17:39, 35F

11/07 23:02, , 36F
此時…彰化版人氣 HOT!
11/07 23:02, 36F
※ 編輯: omygod10 來自: 218.170.136.148 (12/02 13:04)
文章代碼(AID): #18lqgMWH (ChangHua)
文章代碼(AID): #18lqgMWH (ChangHu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