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關於消費券之買賣文

看板ChangHua (彰化)作者 (禍不單行,我的車)時間16年前 (2009/01/18 23:36),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97.12.05 總統令:制定「振興經濟消費券發放特別條例」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二月五日 華總一義字第 09700266001 號令 第 6 條 消費券不得找零、轉售、兌換現金、商品禮券、現金禮券,或以電子、磁 力、光 學等形式儲存金錢價值使用。消費券不得作為扣押、抵銷、供擔保或強制執行之標的。 =========================================================================== 本版配合政府相關法規 在此重申 本版買賣文不得出現"以消費券兌換現金"一事 或進行以上條文所規範不得行使之消費行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0.141.118 ※ 編輯: omygod10 來自: 218.170.141.118 (01/18 23:37)
文章代碼(AID): #19SqndaI (ChangHua)
文章代碼(AID): #19SqndaI (ChangHu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