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水桶

看板ChangHua (彰化)作者 (震撼視界)時間11年前 (2014/10/22 14:43), 11年前編輯推噓6(6039)
留言45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15 (看更多)
查 slcgboy 使用者於 #1KHS5ghE (ChangHua) 一文中 恣意抹黑板主群,以挑起罷免之議題。但對於板主群之正面回應,卻並未提出任何回應。 僅不斷強調使用者huzzah未達商業行為,而板主群無法學基礎。但其藐視本站程序正義之 行為,卻恰巧和他自身所強調之相反。 但使用者slcgboy並未覺悟,仍試圖以學運之緊急動員來合理化自身行動。但經板主質疑為 何板規公告半個月以來無聲無息,此時卻大張旗鼓藉替彰化板討正義之名,行逼迫板主下 台之實後,卻無正面回應。顯然該使用者並未有和板主群溝通之意願,僅為一昧之想逼迫 板主下台之行動。 根據板規 12.[板務] ◆ 對彰化板事務有任何具體建議請使用此分類,其餘分類板主概不受理。 若發現濫用此分類者,退文並水桶1M。 使用者既然無心討論板規,而該連署已被裁定程序錯誤,顯然使用者有不當使用板務文之 行為。故依據板規,給予該使用者退文並水桶三十日之處分。                       彰化板板主 Honorguard06 謹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1.27.72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ChangHua/M.1413960201.A.9E0.html ※ 編輯: Honorguard06 (106.1.27.72), 10/22/2014 14:4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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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發起罷免板主的程序還有條件是什麼呢?板主既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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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選出來的 那要罷免的話 應該是有一定人數覺得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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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了 並不需有任何理由 罷免的意義就是如此 況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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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5:36, , 4F
板規好像沒規定該如何罷免板主 這樣是否有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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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5:37, , 5F
不就變成板主說的算 而且這是個對板主十分不利又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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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這不是寫在板規,而是組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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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5:39, , 7F
程序在組規都寫的很清楚,罷免板置底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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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5:40, , 8F
一定公評的議題 是否能由板主單方面認定違規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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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義的 又以此裁決來水桶 程序上更是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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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5:43, , 10F
這又不是我裁定的,是小組長裁定的。請問您還有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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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問題嗎(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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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這樣他也是要先在這裡累積一定的支持度~再去罷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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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5:46, , 13F
先去看看組規再來討論為什麼小組長認定程序錯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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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提出 不然直接去罷免板誰知道? 一定是失敗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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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去看看該使用者程序錯在哪裡,再來討論好嗎?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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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這是小組長的判決,應由當事人向小組長申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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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依照小組長判定程序錯誤後才公告此文,亦即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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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之授權源頭為小組長。請問使用者您到底知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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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在爭論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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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託,板主沒這麼大權利,發起罷免的那個板沒有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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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則嗎?那些規則是彰化板板主訂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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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就要桶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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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阿Q心態真的改不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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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完全不知道連署罷免發起這件事~所以整個搞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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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為只是板主先認為文章違反板規~然後再以此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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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提出的罷免不合規定 是否就當然違反這的板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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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在這的目的 就是要得到罷免支持和給板主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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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嚴重對立的文章 一般情形 板主都會看不順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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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如果要讓板主認為是有理不是亂的~可能要到罷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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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才有可能 所以才會覺得單由板主刪文水桶妥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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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組長已經認定連署無效,擺到十四天期滿依然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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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7:23, 32F

10/22 17:24, , 33F
組規有保障連署文章不應被刪,但程序錯誤之文章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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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組規保障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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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樓你可以去組務版(就是投罷免那個版)看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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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罷免的程序正確與否,版主不會主動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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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7:57, , 37F
不要桶我,你桶誰都行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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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說在於你的程序不正確 但是程序的認定與否並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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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由版主決定 而是組務(小組長) 如果你認為罷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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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或程序不適合應該是向組務去申訴或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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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這不是版主的權限也不是版主定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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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罷免版主的這些規定和條款是由組務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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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直接在版上罷免就好 為什麼還要去組務版連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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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8:34, , 44F
若認為你的罷免案的認定有瑕疵 那就得去組務或者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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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高層級的人去反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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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KHr89dW (Chang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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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KHr89dW (ChangHu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