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偵破擄人案 4官警反被處分 彰警基層爆反h

看板ChangHua (彰化)作者 (臘腸狗)時間10年前 (2016/09/25 23:37), 編輯推噓16(17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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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湯世名/彰化報導〕警方偵破擄人案竟還被處分!本月初苗栗縣傳出隨機擄人案,嫌犯逃到彰化縣藏匿,被彰化警方鎖定行蹤後將情資提供給苗栗警方,兩縣警方聯手偵破,不料卻傳出協助辦案的彰化縣4名官警遭縣警局記過、申誡處分,基層爆發反彈聲浪,並抱怨「多做多錯,不如少做少錯!」網路更是一面倒痛批縣警局「嚴重打擊基層士氣!」縣警局則回應是因苗栗警方未依規定通報而越區辦案,且彰化員警未及時通報,而於緝獲嫌犯後方報告,已違反報告紀律,不過基於破案有功,已於今晚減輕處分,亦即其中1名員警從小過減為申誡,其餘3人都取消處分。 無業男子張詠裕本月初開車到苗栗,隨機鎖定1名剛放學的國三女生,所幸女學生逃出報警,張嫌連夜南下躲在彰化縣,並把車藏匿在埔心鄉一家大賣場停車場,苗栗警方向彰化縣員警請求協助,彰警迅速鎖定張嫌車輛後向苗栗警方通報,經埋伏後順利逮獲張嫌。 不料,當時接獲苗栗警方請求協助辦案的彰化縣官警及轄區責任員警共4人,最近分別被記小過、申誡處分,消息傳開後引爆基層大反彈,縣議員劉惠娟也在日前的縣議會臨時會中提出質詢,認為縣警局此舉無異是「打擊基層士氣!且辦案有功人員還要被處分,這還是頭一次聽到。」 縣警局長楊崇德在回答質詢時表示,這是因為苗栗警方直接與彰化的承辦員警聯繫,並未依規定通報,苗栗警方並無傳真或公文來請求協助,且也未說明是辦何種案件,這就像是在「辦私案」,沒有經過上級核准就去辦,已違反報告紀律,照規定是要處分的,至於獎勵也會為辦案有功同仁爭取,「該獎勵的就獎勵,該處分的就處分。」 臉書社團「靠北警察」播放這段質詢畫面,引發網友一面倒痛批彰化縣警局「標準水流官心態,只想升官,管你弟兄死活」、「萬一等通報時嫌犯跑了,誰要負責?」「彰化怎麼了,最近頻頻出事」、「破案最重要,怎麼會分你我,還處分有功人員?」 彰化警方今天回應指出,苗栗警分局未依「警察犯罪偵查手冊」及「警察機關越區辦案應行注意事項」規定事先通報越區辦案,而是私下以電話請求彰化員警協助,依據「警察機關強化勤業務紀律實施要點」規定,案件必須報告上級者,應依規定初報、續報及結報,彰化員警於接獲他轄警察機關請求協助時,未及時報告上級,而於緝獲犯嫌後方報告,已違反報告紀律。 不過縣警局今晚開會決定,當初與苗栗警方聯繫的彰警科偵組許姓小隊長從小過減輕為申誡,並已為他爭取破案有功的小功獎勵,至於其他3人也因有功而取消處分。 至於苗栗縣警局未向彰警通報一事,苗栗縣警局表示警政署已派督察進行了解,再決定是否懲處。 -----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N900U.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5.18.24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angHua/M.1474817855.A.2F9.html

09/25 23:39, , 1F
一堆高官急著搶功的嘴臉 真討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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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23:41, , 2F
不是電話通報 難道還要發個公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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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奇怪的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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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軍中有87%像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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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6 01:23, , 5F
有誰可以翻譯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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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6 01:49, , 6F
不說這個 我昨天才知道全台只有彰化有3%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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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6 05:40, , 7F
所以不要再批評公務人員僵化不懂變通什麼的 變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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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場就是這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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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6 07:36, , 9F
楊崇德回答:苗栗警方並無傳真或公文來請求協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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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6 07:37, , 10F
神經病!來傳真來公文等你簽核時,叫歹徒原地站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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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是吧!那麼多年的類似案件,就你手上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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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樓,牠就是說要來公文才對呀,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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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6 08:01, , 13F
我給87分,不能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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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有SOP流程,不過我不認為其中沒有變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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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6 08:55, , 15F
都沒錯 要通報就是內文說的怕辦私案 但當下可能有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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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 程序來不及 所以改成跟上級通報然後錄音應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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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可以將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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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6 10:07, , 18F
下次其他縣市出事情就先來公文吧,等死了一位警察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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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開罵支援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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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追通緝犯追到跨縣市也要先公文詢問能不能抓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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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就是不能像終極警探這樣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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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區就是怕抓到自己人幹骯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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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6 12:13, , 23F
苗栗的沒通報反而沒事...X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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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的高官想搶功想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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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犯不就是人人可逮嗎...還通報你長官勒 人都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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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6 12:47, , 26F
程序很重要 沒回報可大可小 想想去追犯人上級無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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殉職了要怎跟眷屬交代 搞不好早上出門只有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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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6 13:21, , 28F
有指示殉職就有交代?追查現行犯還要公文往返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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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6 13:21, , 29F
終於搞懂警察行政效率這麼差的原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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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6 13:36, , 30F
底下承辦先陳核,上頭批個如擬還是可才能出去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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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家機關效率差就是這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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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6 13:42, , 32F
沒那麼正義和嚴肅啦~純粹長官事先不知功勞被搶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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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6 13:43, , 33F
事後補文不核之外還懲處,然後現在有爆料靠北管道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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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爆被盯,這種長官人治之下可憐的還是員警。否則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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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這類事件怎麼處理的?別的縣市怎麼辦理的?總說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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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遇到×長官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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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事兒。程序正義。 鄉民最愛這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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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6 17:52, , 38F
就是為了指導有功~~ 今天通報之後還不是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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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6 17:53, , 39F
好去抓吧~~~ 難道會說不行 這是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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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6 17:54, , 40F
警察的日常是很恐怖的,今天巡邏被搶槍,被幹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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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6 17:54, , 41F
不是沒發生過,坐辦公室的高官就是過太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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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6 18:06, , 42F
純回應某樓,這樣照程序懲處才是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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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6 18:07, , 43F
通融應變才叫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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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6 18:08, , 44F
我是不知道這個要怎樣通報..但警方的通報不是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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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很多情況打通電話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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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6 18:19, , 46F
電影都演警察是最後到 不是沒有原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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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6 19:36, , 47F
其他取消懲處的員警有獎勵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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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6 19:37, , 48F
還有是被報出來才取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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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6 20:43, , 49F
兩縣市都是循過去正常通報方式處理,但高官不爽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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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6 20:44, , 50F
事後核可的部分刁基層記過,你覺得這樣叫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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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是ok的,上靠北後警政署也不會介入取消記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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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03:08, , 52F
講真的啦 想想一件文要批核到局長那須經幾個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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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03:08, , 53F
承辦人 組長 副大隊長 隊長 核稿秘書 主秘 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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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03:09, , 54F
中間經過六個章 任何一個章退回去 或是改個小字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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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03:09, , 55F
你清稿 就得重新來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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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03:11, , 56F
就算馳批 這些大官也不是隨時都在 還得像古時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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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03:11, , 57F
面聖一樣看長官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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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Nv-y_Bv (Chang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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