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娶越南妻反悔 落跑新郎遭求償3萬元洗門風法院判免賠

看板ChangHua (彰化)作者時間1年前 (2022/06/26 19:40), 編輯推噓2(200)
留言2則, 2人參與, 1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娶越南妻反悔 落跑新郎遭求償3萬元洗門風法院判免賠 洪姓男子與越南籍阮姓女子到越南登記結婚宴客,事後竟避不見面,阮女憤而離婚。介紹 人黃姓男子怒告洪男,求償12萬元的「官員打點費」跟「洗門風費」。彰化地院審結,認 為打點費等同賄款,洗門風費有違公序良俗,判洪男免賠。 判決書指出,洪姓男子在黃姓男子介紹下,108年與越南籍阮氏女子交往,同年12月飛往 越南登記結婚宴客。洪男之後先回台灣就與新娘失聯,避不見面,阮女氣到寄出存證信函 。洪男109年11月才出面表示願意付離婚費用,事後又反悔,阮女憤而跟洪男離婚。介紹 人黃男也對洪求償12萬元,其中9萬是要打點當地官員,讓離婚程序順利費用;3萬元則是 向阮女道歉用的「洗門風」費用。 洪男向法官喊冤稱,他跟阮女結婚前除了自己準備30萬元,也跟友人借10萬元,40萬都交 給阮女了。 法官認為,黃男與洪男並無委任契約,沒有替洪男辦離婚義務。黃男自稱要幫洪男辦離婚 手續的「打點費」其實就是賄款,屬不當得利;黃男也無法證實確實拿出9萬給當地官員 ,據此判免賠。 另外,黃男稱3萬元是向阮女道歉的洗門風費用,然而洗門風是古代閩南地區道德制裁手 段,藉此懲罰破壞婚姻或名譽之人。自認理屈後會公開到對方家,以各種公開賠罪方式來 取得對方原諒。如辦流水席;請全村喝酒、抽菸,或以當事人名義到宮廟作醮、酬神,或 公共場合下跪等。 法官認為,洗門風非我國社會習慣與常情,違反公序良俗,「如果一般人都這樣處理,就 沒有制定法律的必要」,判洪男免賠。另外,洪男向黃男求償40萬元結婚費用,但當初婚 禮開銷細項都有詳細記載,洪辯稱當初簽白紙與常情不符,判黃男免賠。全案可上訴。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13543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5.183.36.14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angHua/M.1656243644.A.17F.html

06/27 08:12, 1年前 , 1F
後面的都沒騙到,生氣
06/27 08:12, 1F

06/27 14:39, 1年前 , 2F
真真假假、假假真真
06/27 14:39, 2F
文章代碼(AID): #1Yk4My5_ (ChangHua)
文章代碼(AID): #1Yk4My5_ (ChangHu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