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徵選板主

看板ChangHua (彰化)作者 (σ ゚∀゚)σ你看看你)時間10年前 (2014/12/09 22:33), 10年前編輯推噓-9(2115)
留言18則, 1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根據 生活娛樂館組規 2010 修訂版 報名資格: 1.註冊滿一年,上站次數達200以上,文章篇數200以上 2.目前所管理看板不得超過2板(不計班板、組務板) 3.在彰化板發表過自介文(若沒有請先發表自介文再發參選文) 以上資格若目前尚不符 在收件日截止前補到符合即可 第一點和第二點是組規規定的沒辦法放寬 收件日:即日起至12月16號23:59 止 投票日期:12月17號~12月24號23:59 止 參選方式:直接於板上發文  報名標題請用 [板務] 板主參選--username (id) 例如:   [板務] 板主參選--abcd1234 麻煩參選者附上名片資料,與註冊日期 格式如下: 例如: 《ID暱稱》vayne (vayne) 《經濟狀況》小康 ($5566) 《登入次數》689 次 《有效文章》609 篇 (劣:0) 《目前動態》E:發表文章 《私人信箱》所有信件都看過了 《上次上站》12/09/2010 10:09:25 Wed 《上次故鄉》123.185.99.80 註冊日期: 11/02/1999 10:24:55 Tue (已滿 3990 天) 註冊日期查詢方式: ●(U)ser 【 個人設定區 】====> ●(I)nfo 設定個人資料與密碼 下方附上 BBS資歷、經歷 政見 看板管理方針 約有多少時間可以管板 想對大家說的話...... 有助於讓大家瞭解更瞭解你 與你服務的熱忱之敘述 ======================================================== 補充: 參選人數若為3人以下,則只選一名新板主,4人以上參選則選兩名, 無論選出幾人,後續要不要再增加新板主,待本人交接完、申請辭職後, 再由新任板主自行決定 ======================================================== ---------------------------------------------------------------------------- 附註 板主請假 1. 本小組板主若有m無法上線處理板務事由,請於 L_TaiwanPlaz 提出請假申請  請假日期 不得超逾30日,且組務得視情況駁回請假之申請。」 2. 除因不可抗力之因素無法完成請假程序,未請假未上線怠職超逾7日,立即給予警告。  警告累積滿二次解除板主職務,並於一年內拒絕申請本小組板主與新增看板申請。 3. 本小組板主若未請假未上線怠職超逾10日,立即解除板主職務,並於一年內拒絕申請本  小組板主與新增看板申請。 注意事項 1.板主需注意SYSOP、BM、About_Life等板之公告。 2.其餘規定,如板主之義務權利等一切依照PTT站方之規定。 可至SYSOP、BM、LifeNewboard等板之精華區瞭解相關規定。 3.板主可視情況經上一層主管同意後訂定組規、板規,但不得和站規或 生活娛樂館組規抵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2.222.185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ChangHua/M.1418135589.A.6AD.html

12/09 22:36, , 1F
vayne已經2296登入 不過發文才81 XDDD
12/09 22:36, 1F

12/09 22:39, , 2F
還有 桶godbirdman不當 什麼叫做濫用?
12/09 22:39, 2F

12/09 22:45, , 3F
19是你嗎
12/09 22:45, 3F

12/09 22:50, , 4F
發心得文會警告 真的發版務你就水桶 給不給溝通阿!
12/09 22:50, 4F

12/09 22:51, , 5F
陷人於不義阿 話都可以說都給你判 檢察官兼法官?
12/09 22:51, 5F

12/09 22:53, , 6F
鑒於這哥倆好的作風,希望新任板主能界定一下何謂濫
12/09 22:53, 6F

12/09 22:54, , 7F
用板務,否則這會成為有肖板主的護身符
12/09 22:54, 7F

12/09 22:55, , 8F
#1KV6-0eo這邊警告心情文偷渡 真的用板務就水桶
12/09 22:55, 8F

12/09 22:58, , 9F
這篇八成待會也會鎖文,現在就是不給討論的
12/09 22:58, 9F

12/09 22:59, , 10F
為啥剛剛那篇文刪了 掀到BK的醜嘛?
12/09 22:59, 10F

12/09 23:05, , 11F
不要覺得是大家逼你倆走 而是你倆逼大家轟你走
12/09 23:05, 11F

12/09 23:10, , 12F
上面那篇是犯啦那條版規呢 為啥要桶呢
12/09 23:10, 12F

12/09 23:13, , 13F
有人想跟你一起管嗎?XD
12/09 23:13, 13F

12/09 23:15, , 14F
要一直犯眾怒也不容易耶~
12/09 23:15, 14F

12/10 00:53, , 15F
門沒有關 請~~~~
12/10 00:53, 15F
※ 編輯: BK201 (36.232.222.185), 12/10/2014 01:14:00

12/10 09:53, , 16F
從徵2變成3選1 然後再變成3選1 4選2
12/10 09:53, 16F

12/10 19:41, , 17F
上次bk也在我刪文後水桶補給我
12/10 19:41, 17F

12/11 00:32, , 18F
太可惡了,補噓!
12/11 00:32, 18F
文章代碼(AID): #1KXmWbQj (Chang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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