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少女控老闆猥褻不起訴 父PO網反被指造

看板Chiayi (嘉義)作者 (.0.)時間8年前 (2018/05/31 17:29), 編輯推噓9(13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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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未滿18歲少女指控遭餐廳老闆強制猥褻,家人報警希望司法能夠懲罰狼老闆 ,今天中午卻接到不起訴處分書;少女父親氣憤不平地說,處分書裡的內容根本 倒是非 ,案件至今都沒有讓女兒出庭詢問,證人又是和老闆一同投資的朋友,這證詞能採信嗎? 他說,希望社會替我們主持公道,更不希望還有下一位受害者。《蘋果》聯絡該餐廳老闆 ,其律師代為接電話表示,該案已獲不起訴處分,會在餐廳臉書上PO文公告。 其PO文內容「本店今日(5/30)休息半日,本店自昨日夜間無端遭受他人造謠影 響,以致今日無法營業,相關造謠者及網友任意未經查證抹黑本店,因此造成本店營業及 商譽損失,將依法向造謠者及網友主張刑、民事責任。再者,造謠者言被害人自認受到侵 害,且被害人為限制行為能力,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3條之規定,任何人均不得揭露被 害人之姓名及其他足資識別身分之資訊。如違反者依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3條處2萬元 至60萬元不等罰鍰,故提醒各位避免觸法。」 少女父親表示,女兒在李男經營的餐廳打工近2年,一直相處不錯,但是去年8月3日下午 女兒皮膚過敏起疹子,李男介紹有種藥膏不錯,載女兒去藥粧店購買,李男稱說在店裡面 敷藥不好看,叫女兒回到車上抹藥,女兒不疑有他上車,沒想到被載往偏僻處,李男將車 門反鎖接著從前座撲向後座女兒,摸大腿內側、肚子及乳房,女兒驚嚇之餘極力反抗大喊 、大叫、大哭,可能怕被路人發現李男因而喝斥不要再哭才載她返回餐廳。 家人得知後帶她報警,隔天李男曾到她家但不發一語,少女父親看到他氣得把他 趕出去。少女父親說,李男曾擔任國小家長會長政商關係相當好,拜託第三者勸說女兒金 錢和解,遭家人拒絕,這1年多來女兒長期仰賴身心科看診並服用藥物。事發至今已1年多 ,遲遲沒有接到法院判決書,親友看不過去才代為在「爆料公社」PO文。沒想到今天中午 卻收到不起訴處分書。 處分書指,李男辯稱是少女主動要求幫忙抹藥膏,並要求他到後座去,他先幫忙 擦手,少女還將腿放在他大腿上,讓他擦小腿,自行將褲子往內拉要求擦大腿,再將衣服 往上拉要求擦肚子,他衝動下摸少女胸部,少女對他笑,他才親她的嘴,要再親第二次時 ,少女臉轉開並說老闆娘會知道,他便停止行為起身不再動作,從頭到尾都沒有強制對方 ,之後少女就開始哭說很喜歡他,他安慰她不要再哭便載她返回店裡。 證人表示,少女與李男私下互動親密,事發當晚李男有告知幫忙少女擦藥,手擦完擦腿, 擦到上面可以看到內褲的位置,少女有把褲子往上拉,後來過程忘了,只記得李男說他們 有親密接觸,一開始都沒怎樣,後來李男自己停住,之後少女才開始哭。他事後有電話問 少女,她說一開始只是買藥擦藥,沒想到後來變成這樣。 處分書指出,少女警訊時指證歷歷,然並未提出其他相關證據,其胸罩外圍驗出 有男性Y染色體DNA-SAR型別與被告相符,但只能證明有觸摸胸罩外圍,無從推斷有違反其 意願。 少女父親不滿表示,對方有錢有勢請得起律師,律師我們請不起,但我們沒有造謠,一切 都是事實,要告就去告!(李宗祐/嘉義報導) 來源出處:(請附上網址)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0530/1363956 短評:(請附上至少20個中文字之心得) 無風不起浪,最近社會案件真多。 事主的臉書關閉了。 只能說有錢真好... @新聞一把罩 綠豆看四方@ 來源出處:(請附上網址) 短評:(請附上至少20個中文字之心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8.51.19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iayi/M.1527758975.A.349.html

05/31 17:36, 8年前 , 1F
勿忘督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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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1 18:03, 8年前 , 2F
法官憑証據斷案,無罪推定,也不是一句對方有錢有勢就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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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1 18:03, 8年前 , 3F
理,你還是得提證據出來,況且政府有免費法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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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1 18:16, 8年前 , 4F
男人真的要好好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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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老實說,父親真的知道事實的真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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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1 19:20, 8年前 , 6F
勿忘督割,歷史總是會一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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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1 19:26, 8年前 , 7F
性騷擾就舉證困難啊,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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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費法扶就是屎:你說你被性侵,有證據嗎?沒有?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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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1 19:34, 8年前 , 9F
告不成啦,這種事告了也不會贏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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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錢的律師:你說你被性性侵?有證據嗎?沒有?你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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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想想,有監視器嗎?他有沒有抓傷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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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腦子的人就懂差在哪裡…哈哈哈,公務人員意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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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1 19:35, 8年前 , 13F
所以是哪間餐廳啊?來估狗地圖朝聖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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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1 19:45, 8年前 , 14F
說到免費法律輔助我也是覺得好奇妙,明明自己去找的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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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可以很明顯的感覺到律師就是要你私底下去他律師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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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付費請他打官司,板上卻一堆說不會的,宛若平行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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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1 19:46, 8年前 , 17F
而且老實說,紅牌厲害的律師案子都接不完了,會到那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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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案子接的素質有多高?我也是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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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1 19:53, 8年前 , 19F
那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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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1 20:15, 8年前 , 20F
民雄......松XX。 簡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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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1 20:25, 8年前 , 21F
先不論真相,這年頭女生告性侵但後來發現完全是另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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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1 20:26, 8年前 , 22F
也已經不是什麼鮮見的新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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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1 21:26, 8年前 , 23F
近來太多亂吉的新聞 實在很難下定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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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1 22:50, 8年前 , 24F
男人要好好保護自己,輿論根本有罪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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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1 22:54, 8年前 , 25F
剛剛去看了他們的粉專真的好恐怖,一堆人就是認定他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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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1 22:54, 8年前 , 26F
性侵,性別真的平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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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1 23:05, 8年前 , 27F
如果連無罪推論都不行 台灣的司法可以信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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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1 23:05, 8年前 , 28F
一個不讓人信任的司法,又怎麼推動執行死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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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1 23:37, 8年前 , 29F
我覺得這有點羅生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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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1 00:46, 8年前 , 30F
各說各話 再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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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1 01:27, 8年前 , 31F
再觀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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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1 09:42, 8年前 , 32F
民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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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1 10:48, 8年前 , 33F
認識,但再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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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2 17:51, 8年前 , 34F
那刪行車記錄器是?關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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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2 17:51, 8年前 , 35F
都趕嗆告了 又砍證據又搓湯圓 這跟督割差了十萬八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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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2 17:52, 8年前 , 36F
見不得人的是肯定有做啦 不然滅證個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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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2 18:24, 8年前 , 37F
女方貼了一堆line對話跟老闆登門道歉被轟的影片,反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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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2 18:24, 8年前 , 38F
男方號稱有行車紀錄器卻遲遲不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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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2 23:43, 8年前 , 39F
從頭到尾刪行車紀錄器都是女方說的,可是男方真的有沒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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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21 則推文
06/03 21:07, 8年前 , 61F
能談問題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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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21:08, 8年前 , 62F
連性自主案件提及登門道歉都可以和車禍狀況類比 你愛比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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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21:08, 8年前 , 63F
啊 我問你 可類比的點在哪?這是意外、有責任歸屬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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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有互相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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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21:10, 8年前 , 65F
請ttyjoy大大理性分析一下 小弟隨時候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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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22:59, 8年前 , 66F
只能說「不自證己罪原則」 如有前面說法有不妥,跟你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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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23:07, 8年前 , 67F
最後感謝不肉搜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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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自證己罪原則 <- 為什麼 你會認定 缺的那一塊拼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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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有構成『己罪』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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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然知道這是攻防上的原則 但你從一出現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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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續用了三次 似是而非的論述方式 加上你有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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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直說了 後面我是衝著你來 甚至希望可以是被告辯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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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用似是而非的立場,行車紀錄器從頭到尾不起訴處分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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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沒有提過。所以我比較不解的是,為什麼說到最後變成是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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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協助處理了一起校園性騷案件 至今滿一年 當事人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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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她對對方只剩下不屑的反應 但為對方辯護的法學院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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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用你這種誘導+片面事實掩蓋整體的手法 仍感到極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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憤怒 與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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樣就是一直要被告提出行車紀錄器?這是我困惑的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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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說你立場似是而非 而是辯護內容 要我們現在拆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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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23:25, 8年前 , 81F
可是每一件事情都有每一件事情的觀點,這是很難處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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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要拆招XD 我只是說疑惑的點。而車禍中的抱歉只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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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23:27, 8年前 , 83F
釋的說明,當然這也有可能是我一種立場的偏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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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23:32, 8年前 , 84F
我真的搞不懂可以跳出來玩這齣是幹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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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始你質疑對方要的證據未必有 接著質疑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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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卻說不回應是不證己罪原則 那不是說明了根本有這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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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能證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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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又跳回不起訴書說沒提到 又說自己有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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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 你根本不敢 或不願意 站在被告或原告的立場 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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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說「有」或「沒有」這個東西 卻不斷強調自己身處其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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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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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23:37, 8年前 , 92F
那你到底要幹什麼?你把自己擺到當事人的位置上說話 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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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23:37, 8年前 , 93F
用第三者的身份論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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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23:38, 8年前 , 94F
我看到你曾經歷的事情,我就沒有再解釋這個案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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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23:39, 8年前 , 95F
只是純粹說明前面兩段論述,錄影的是困惑,和解是解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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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23:40, 8年前 , 96F
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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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23:43, 8年前 , 97F
而你不斷的矛盾行為卻完全給我把人當白癡耍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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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23:44, 8年前 , 98F
如果今天沒人跳出來戰你 你會把一開始那一串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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濃縮成這麼和緩的兩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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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23:48, 8年前 , 100F
自己好好想想 尤其是你還有特定立場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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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R3y1_D9 (Chiayi)
文章代碼(AID): #1R3y1_D9 (Chiay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