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 Chiayi ]
討論串[問題] 交通違規檢舉系統
共 7 篇文章
內容預覽:
有陷阱的系統對使用者已經不只是不友善,是惡意. 1.56-1-1違規停車(非臨停,超過三分鐘)網頁沒有56-1-1可選,得選“在第55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禁止臨時停車之處所停車”這項,這字面的意思是最符合56-1-1,但就是不把56-1-1列出來,沒細想會以為是檢舉臨停,絕對會讓人困惑選擇錯誤而容易舉
(還有637個字)
內容預覽:
不是這樣子的,. 申論如下:. 一, 韓非子在討論治術的時候, 有舉一例子,. 君王只有兩隻眼睛, 但臣民有千千萬萬, 你哪有那個精力去防止. 臣民不犯法? 韓非子想了一個辦法:. 讓千千萬萬的臣民互相糾彈, 等於他們就是君主的眼睛耳多. ,.... 進而可以達到垂拱而治的笑果. 二, 然, 黃老申
(還有316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