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豐南國中 逼師配合選務工作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740791/IssueID/20111015
【蔡智銘╱台中報導】老師不配合參加選務工作要記申誡,且考績不得考列乙等以上?台
中市豐南國中要求老師參加明年總統大選選務工作,還訂出獎懲辦法,引起部分老師反彈
向市議員投訴。教育局長賴清標聽聞後,直呼:「豈有此理!怎麼可以訂罰責,強迫老師
參加選務工作!」
不參加就記申誡
豐南國中校長呂允成喊冤說,是善意提醒若拒絕選務工作可能受罰,沒有要罰老師的意思
。議員陳清龍指出,豐南國中老師向他投訴說,以前選舉參加選務人員都是看個人意願,
不是強迫,但這次學校竟訂出獎懲辦法,人事主任拿著報名資料,一一要求老師填寫,還
告知不參加就記申誡,還說是教育局規定,實在不合理,他們查很多法規,都沒這樣的規
定。陳清龍指出,已被指派擔任選務工作後拒絕,才有可能受罰,而依《選舉罷免法》,
被遴派為選務人員,雖不得拒絕,但也沒有罰責,學校過度解釋法令,應以獎勵取代處罰
,不應用威脅手段來逼迫老師參與選務工作。
學校會檢討取消
教育局長賴清標說,參加選務工作與否,應尊重老師意願,不能用懲罰強迫老師參加。豐
南國中校長呂允成表示,以往是自願制,但今年市府要求學校員額一半人員要參與選務工
作,自願的人少,才訂出推薦參加方式,依年齡排序,辦法中的處分規定是善意提醒,並
非學校要懲處老師,會檢討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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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說人事搞不清楚狀況咧,還是區公所太惡劣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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