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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engYuan ]
討論串[討論] 野花與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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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爭議性,怎麼能討戰勒…囧. 不過我怎麼看都覺得我們兩個討論的方向不一樣. 可是我又不知道要怎麼指出來. 嘖嘖…論述果然不容易阿. OK,這個我知道我少解釋了什麼東西. 所以會看起來前後矛盾 (吧). 我的意思是,治亂世用重典. 用重典不能治本,但是不是不能用典來規範. 從小錯就以典來約束. 比等
(還有670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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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陳述個人的想法是基本自由.... 不過你這篇文章真的是爭議性十足阿.... 而且距離主流法律有段距離.... 不是我愛挑語病. 不過你的文章中有不少矛盾...你要不要再仔細看一下?. "我覺得現在用重典並不是治本的好方法". "也希望所謂的人權團體,不要把人權這兩個字無限上綱". "犯了錯就是要
(還有720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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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開一篇來討論好了. 首先對我自己認知上的錯誤向大家說抱歉. 也對誤解該婦人的行為致上十分歉意. 其實整件事情我覺得很有趣的一點. 是在於警察究竟犯了什麼錯. 反而從執法者的身份變成眾人撻伐的犯罪者. 沒錯,法律不外乎情、理、法. 但是這三者孰輕孰重,到底要怎樣排順序. 我想一直都是一個很有趣的論
(還有813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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