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私畫車位強收費 還猥褻女車主

看板HsinChuang (新莊)作者 (砍掉重練)時間13年前 (2012/07/10 12:53), 編輯推噓3(301)
留言4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私畫車位強收費 還猥褻女車主 1、來源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3/7214429.shtml 2、內文 男子吳建璋被控占據巷弄內的土地,還私畫停車格收費,鄭姓女子在取車時,吳男恐嚇若 不付停車費,就要把輪胎洩氣,鄭女只好繳2千元給吳;板橋地院昨依竊佔、恐嚇取財罪 ,判他有期徒刑1年10月。 吳建璋不只強索停車費,當時在經營的超商內開收據時,還抓捏鄭女胸部數分鐘,被依強 制猥褻罪判刑1年;吳去年底已經因為竊佔和恐嚇等罪入監服刑。 吳入監後超商停止營業,也沒再傳出停車要付費的事;「人被關了,不可能收錢啦!」鄰 居鬆了一口氣,表示原本被占用的停車位,任何人都可以停。 新莊區45歲男子吳建璋開設「富美超商」,他被控前年起,用桌椅、水桶、花盆等雜物, 擺在自家店門口或鄰居的空地,私畫停車格,招攬停車生意,只要有人停車,就以日租50 元、月租1200元不等金額收費。 鄭姓姊妹去年1月6日下午3時許到空地取車,吳向姊妹說,車子已經停3個月,要求兩人代 付停車費,否則會讓4顆輪子都沒氣,姊妹擔心吳真的破壞車胎,只好討價還價,答應給2 千元停車費。 吳在店內開收據時,竟趁四下無人,熊抱姊姊,並抓捏胸部數分鐘。吳被起訴後,法院去 年請新莊地政事務所丈量土地,認定吳占用的店門口、兩側及對面路邊的空地都不是吳的 土地。 法官痛斥吳長期竊占土地收停車費,危害鄰里生活安寧和安全,惡性不輕,因此判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9.70.94

07/10 13:07, , 1F
西盛街?
07/10 13:07, 1F

07/10 20:53, , 2F
是西盛街沒錯..
07/10 20:53, 2F

07/10 22:13, , 3F
可以去那裡吐口水><
07/10 22:13, 3F

07/11 14:52, , 4F
才判一年10個月?祝他家被燒光光
07/11 14:52, 4F
文章代碼(AID): #1F-xLRyK (HsinChuang)
文章代碼(AID): #1F-xLRyK (HsinChu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