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向新北市政府檢舉無用!!

看板HsinChuang (新莊)作者 (簡單就好)時間10年前 (2014/10/16 15:40), 10年前編輯推噓23(341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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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我在昨天向新北市政府檢舉 我家附近的公寓正運來大量建材要頂樓加蓋 結果,我附上建材跟吊車照片 拆除大隊的回覆是: 因其尚無涉及建造情事,故尚無法據以查辦, 請臺端確認該址已有建造事實時再行陳情本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憑辦。 對於這句話的理解,我很不以為然. 是要蓋好再通知 好讓你們,花納稅人的錢來拆嗎 現在它正在搭建樑柱了..我也電話去檢舉了 再沒有處理,我就去投訴媒體,政府單位失能.失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4.144.8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HsinChuang/M.1413445207.A.AA6.html

10/16 15:45, , 1F
行政有行政程序,不是隨call隨到。不必這麼激動
10/16 15:45, 1F

10/16 15:47, , 2F
我對於最近政府的作為很厭惡.守法的人都是笨蛋嗎
10/16 15:47, 2F

10/16 15:50, , 3F
明明只要派人來禁止施工就好.不懂要多久的行政程序
10/16 15:50, 3F

10/16 15:50, , 4F
等蓋好再提報拆不是損失比較大嗎?
10/16 15:50, 4F

10/16 15:53, , 5F
鄰居可能會凹說,我只是拿東西上去放~
10/16 15:53, 5F

10/16 16:13, , 6F
新北市的1999本來效率就不高,打好幾次都沒動靜,朱砂石只會
10/16 16:13, 6F

10/16 16:13, , 7F
做表面,周老虎至少很注重1999這一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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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16:48, , 8F
如果只是加蓋不高的遮雨棚的話是合法的唷!
10/16 16:48, 8F

10/16 16:48, , 9F
所以都還沒蓋好他們根本沒有法源可以拆除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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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16:55, , 10F
我的經驗新北市1999效率很高,只能說每個人感覺不同
10/16 16:55, 10F

10/16 16:59, , 11F
原po真的有點激動過頭了!陳辦人員有點可憐~(攤手)
10/16 16:59, 11F

10/16 17:00, , 12F
蓋好真的違建再拆損失的是民眾 跟我們的稅金..
10/16 17:00, 12F

10/16 17:03, , 13F
在升格新北市前,我曾檢舉違建,地址都給了,結果外牆都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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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17:03, , 14F
好了,熱水器都安裝使用了.回覆給我沒有看到違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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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17:03, , 15F
行政機關必須"依法執法"啊 你確實是看到建材了 可是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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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17:04, , 16F
話說.還有人不知道拆除費用須由屋主自負嗎?.......
10/16 17:04, 16F
你指這個? > 新北市違章建築強制拆除收費自治條例

10/16 17:06, , 17F
確實還沒建造起來 不是你單純認為派人禁止施工就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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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17:06, , 18F
其實就好像買了菜刀不等於已經砍了人一樣,必須要有
10/16 17:06, 18F
我懂,所以我還上了新北市政府的拆除網站上看.. 它不能適用即報即拆嗎?

10/16 17:07, , 19F
"蓋"的事實,不過還是要抱怨的是...政府真的沒效率阿
10/16 17:07, 19F

10/16 17:07, , 20F
所以原PO 以後去書局買美工刀我可以檢舉有危險意圖嗎XDD
10/16 17:07, 20F

10/16 17:08, , 21F
這個跟之前政府亂搞 預防性羈押 有什麼兩樣....
10/16 17:08, 21F

10/16 17:08, , 22F
當然如果原po有私仇的話那就另當別論.但是標題太故意&聳動了
10/16 17:08, 22F

10/16 17:10, , 23F
跟記者慣用的的標題殺人法 有異曲同工之妙 不查證 先煽動
10/16 17:10, 23F
買美工刀=危險意圖 買炭=燒炭自殺 ? 拿來類比似乎跟我的標題 不相上下喔 依社會經驗判斷,你會把建材吊到頂樓放置嗎? 該棟並無任何相關公司 標題下這樣子,也是因為之前檢舉過,一樓住戶外牆都蓋到馬路的變電箱了 結果,回覆給我查無違建..所以對政府很失望..

10/16 17:18, , 24F
我就是舉你的例子來造樣造句啦~所以當然不相上下阿XDDD
10/16 17:18, 24F

10/16 17:19, , 25F
政府沒有這個權力去禁止人民在屋頂上堆建材
10/16 17:19, 25F
對,沒有任何權力跟法規禁止屋頂堆建材. 你要這樣解釋單一事件.我也沒辦法.除非你有足夠多的實例 告訴大家,別人都是這樣堆放建材.不然,我的常識告訴我,他要蓋違建.

10/16 17:20, , 26F
法律並不是啥社會經驗,一般要等他封頂了 才算
10/16 17:20, 26F

10/16 17:22, , 27F
或是向其他單位檢舉 違規施工(沒有施工執照)
10/16 17:22, 27F

10/16 17:23, , 28F
就你目前的敘述 該處依然處於你的主觀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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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17:24, , 29F
而沒有具體的違法事實 政府要怎麼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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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17:26, , 30F
所以以後可以把法官廢掉了阿 都用你的常識來執法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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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17:27, , 31F
以後都可以用 常識 來預防性判刑 預防性羈押 預防性死刑
10/16 17:27, 31F
我也學過一些法律,所以我在該屋頂搭建樑柱時,就再去舉報了.

10/16 17:29, , 32F
有人車子拋錨想用礦泉水瓶去加油站買油 也可以用常識關起來
10/16 17:29, 32F

10/16 17:30, , 33F
因為常識告訴我 他要去縱火 (?)
10/16 17:30, 33F
我同意 若沒建築中,確實無法可管. 但我不懂,為何明明就是要違建了..你一直強調這種與常態不符的少數例子 顯得你依法行事,很有法律素養? 照你的邏輯,頂新魏家,在沒法院判決有罪前,他要移轉資產到他人或海外 也是個人自由,政府不可以凍結財產囉.
還有 53 則推文
還有 4 段內文
10/16 20:10, , 87F
錢跟時間也不會怎樣啊 起碼要讓執法單位有憑有據去處理吧
10/16 20:10, 87F

10/16 20:12, , 88F
去查孫耀威在微風開夜店的case 第一天就被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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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20:33, , 89F
原po可以用縮時攝影紀錄下來
10/16 20:33, 89F

10/16 20:55, , 90F
照你的說法,開始興建了,現在舉報時間才能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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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20:57, , 91F
蓋好前存證 蓋好後在存證 有前有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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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20:57, , 92F
這樣有差異也可避免被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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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21:10, , 93F
一開始只有建材並無法證明他們一定是加蓋違建 所以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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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21:10, , 94F
府機關不受理我覺得可以理解 要是這時候政府派人過來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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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21:10, , 95F
止 那屋主也可以主張他只是堆放建材 不過如果已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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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21:10, , 96F
有建造的具體事實那政府應該就能受理 只是原po一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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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21:10, , 97F
的狀態只有搬運建材這個證據的確不足以讓政府單位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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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21:10, , 98F
吧?
10/16 21:10, 98F

10/16 21:25, , 99F
你檢舉的時間點他們還沒在蓋 發這種文是想?
10/16 21:25, 99F

10/16 22:30, , 100F
複本市長信箱 在野黨市議員信箱 蘋果信箱 這樣效果立現XDD
10/16 22:30, 100F

10/16 22:31, , 101F
快要選舉了 很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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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00:12, , 102F
堆建材不等於蓋違建.也有可能房子要裝潢之類...等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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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00:13, , 103F
好再拆合程序也沒爭議.
10/17 00:13, 103F

10/17 02:24, , 104F
真的不用這麼激動... 該罰該拆的不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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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08:13, , 105F
原PO加油!! 討厭違建!!拆光光耶~ 又吵 施工單位又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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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08:14, , 106F
準 從頂樓直接傾倒髒水跟廢砂石 沒水準到極點 ~~~~~
10/17 08:14, 106F

10/17 08:27, , 107F
既有的可以裝修但是不能蓋新的外牆,好像是這樣吧
10/17 08:27, 107F

10/17 08:28, , 108F
現在媒體有頂新罩著,一個頂樓裝修應該得不到甚麼關注
10/17 08:28, 108F

10/17 08:29, , 109F
除非跟魏家有關
10/17 08:29, 109F

10/17 09:12, , 110F
如果只是蓋沒有牆壁的遮雨棚是合法的,現在只有樑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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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09:12, , 111F
你如何確定是要違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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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0:36, , 112F
討厭違建+1 但請原PO瞭解各角色都有各自立場
10/17 10:36, 112F

10/17 11:16, , 113F
因為我聽到鋸鋼架的聲音,還有非雨棚,竹籬的材料,人力
10/17 11:16, 113F

10/17 11:16, , 114F
,上頂樓。所以我去檢舉[有無施工許可],他回我不能拆。
10/17 11:16, 114F

10/17 11:16, , 115F
以後是不是要先寫行動報告,大家同意再檢舉啊。
10/17 11:16, 115F

10/17 12:15, , 116F
標題下得聳動 內容一看根本不是那回事 人家也跟你說受理
10/17 12:15, 116F

10/17 12:16, , 117F
原則了 你到底想要勉強什麼 等他蓋了政府不受理再發文應
10/17 12:16, 117F

10/17 12:16, , 118F
該比較合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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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 22:54, , 119F
水果報....應該比1999有用
10/18 22:54, 119F

10/19 16:37, , 120F
原po的確是稍顯激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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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 16:38, , 121F
但這社會上覺得事不關己,愛說風涼話的人真的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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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 16:39, , 122F
只要你一激動,他們就會拿你這一點開始作文章
10/19 16:39, 122F

10/19 16:40, , 123F
雖然雙方出發點也不是什麼大是大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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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 16:40, , 124F
但通常到後來整個事情焦點都會被糢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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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 16:41, , 125F
請原po耐住性子囉
10/19 16:41, 125F

10/22 10:00, , 126F
不如認真念書去當公務員或政務官來改善??
10/22 10:00, 126F
文章代碼(AID): #1KFtPNgc (HsinChuang)
文章代碼(AID): #1KFtPNgc (HsinChu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