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涉洩漏165反詐平台資訊 新莊前警員、里長均判刑

看板HsinChuang (新莊)作者 (ねっ子ルーナイトさん)時間2周前 (2025/10/21 01:10), 編輯推噓-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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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洩漏165反詐平台資訊 新莊前警員、里長均判刑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5217173 新北市警新莊分局前警員王晟育(已退休),涉將165反詐騙系統平台內被害人姓名、報 案資訊等傳給新莊裕民里前里長曾榆期,從事詐騙的曾榆期之子曾家偉獲知後隨即回報其 所屬詐團成員知悉,不僅如此,王另幫曾榆期、曾家偉或里民查詢10多位民眾個資,甚至 幫一名廖姓里民的女友查詢互助會欠款對象個資,助廖男女友取得對方地址提出民事訴訟 ,新北地院審理後依偽造文書4罪判處王晟育1年8月徒刑,緩刑4年,並向公庫35萬元及提 供100小時義務勞務。 同案被告,曾榆期共同犯公務員登載不實事項於執掌準公文書2罪,判刑1年3月,緩刑3年 ,並向公庫20萬元;可上訴。 檢方調查,王晟育於2011至2024年間,先後於丹鳳及新樹派出所任職,任職於丹鳳所期間 ,裕民里為其警勤區,因此與曾榆期熟識;至於曾家偉因涉嫌加入詐團,為了及時掌握所 用於詐欺犯行的人頭帳戶有無列為警示,或被害人通報資料等165反詐騙系統平台顯示消 息,以作為所屬詐團向人頭帳戶的使用人,索取人頭帳戶遭報案後未能持續使用的賠償金 ,遂透過曾榆期引介認識王晟育。 檢方調查,王涉嫌依曾家偉或由曾榆期轉達曾家偉要求,將165反詐騙系統平台內的被害 人姓名、身分證字號、報案資訊、受害金額、匯款帳戶等,洩漏給曾榆期,曾再轉傳給其 子,輾轉流入詐團手中;不僅如此,王還幫曾榆期、曾家偉或其他里民查詢10多位民眾個 資。 此外,王另涉嫌幫一名廖姓里民的女友查詢互助會欠款對象的地址,甚至還偷查曾榆期選 里長的競爭對手個資(上述兩部分與曾榆期無關)。 法官判定王男所為觸犯刑法洩密、公務員登載不實準公文書罪,及違反「個資法」公務員 假借職務上機會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以較重的公務員登載不實事項於執掌準公文書罪論 處;法官並斥責2人所為讓人民對公權力的信任產生不良影響,但念及2人犯後始終坦認犯 行,有悔意,曾未因此未獲有不法利益,分別判處上述徒刑,並宣告緩刑。 -- lincutt (典) 10/14/10 19:36:15 Thu 你妹妹能幹 我妹妹也能幹 大家的妹妹都能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8.176.13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sinChuang/M.1760980255.A.C36.html

10/21 16:47, 2周前 , 1F
蛇鼠一窩耶
10/21 16:47, 1F

10/21 22:26, 2周前 , 2F
說一堆,那退休金會追回來嗎
10/21 22:26, 2F

10/21 22:55, 2周前 , 3F
好惡劣
10/21 22:55, 3F

10/22 01:03, 2周前 , 4F
這樣可以緩刑?
10/22 01:03, 4F

10/22 01:04, 2周前 , 5F
應該要重判吧
10/22 01:04, 5F

10/22 20:46, 2周前 , 6F
想必有党證? 也不會判太重吧?
10/22 20:46, 6F

10/23 00:23, 2周前 , 7F
他沒好處幹嘛查?
10/23 00:23, 7F

10/24 00:05, 2周前 , 8F
判這麼輕,還緩刑,真是會打詐
10/24 00:05, 8F
文章代碼(AID): #1ezcqVms (HsinChu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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