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啤酒廣告遮古蹟 竹市公賣局挨批 已回收

看板Hsinchu (新竹)作者 (藝術與城市)時間11年前 (2015/02/05 15:11),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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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啤酒廣告遮古蹟 竹市公賣局挨批 2015-02-05 〔記者洪美秀/竹市報導〕繼台南市長賴清德呼籲藝人盡量不要當菸酒廣告代言人後,新 竹市民也投訴,被列為市訂古蹟的新竹菸酒公賣局外牆,竟懸掛巨幅啤酒廣告,不僅遮蔽 古蹟外觀,更是不良示範,經文化局文資科要求,公賣局已撤下廣告,讓公賣局古蹟外觀 完整呈現。 新竹市文化局文資科長邱淑芳表示,屬國營企業的新竹菸酒公賣局在民國九十年被訂為市 訂古蹟,文化局在九十二年完成調查報告,也提出可能的修繕建議,不過因為公賣局屬國 營單位,無法向文化部文資局申請修繕補助,且目前公賣局外觀還算完整,仍有在辦公, 未來會與公賣局商議古蹟活化再利用。 新竹市讀者投訴說,日前他行經東門街上的新竹菸酒公賣局時,竟看到古蹟外面被巨幅啤 酒廣告佔住顯眼位置,只看到啤酒廣告的藝人,根本就不知道這是古蹟,對於古蹟被菸酒 廣告遮住,是對古蹟不敬,也對市容有礙,由於是市訂古蹟,等於是政府帶頭做最壞的示 範,這樣任何古蹟外牆都可任意懸掛廣告物或釘掛物件了。 王姓讀者投訴說,日前台南市長賴清德才提到藝人不宜當菸酒代言人,如今卻看到市訂古 蹟菸酒公賣局外牆懸掛巨幅菸酒廣告,實在很不搭,加上市長林智堅上任後就以整頓市容 為首要,看到古蹟外牆有此廣告看板顯得很諷刺。 文化局文資科長邱淑芳,收到讀者反映後已行文給菸酒公賣局,公賣局也很配合,前天就 已撤下巨幅廣告,否則文化局可依違反文化資產保存法第卅條規定,只要有遮蔽古蹟外觀 等情形就可予以開罰,且可要求恢復原狀。 經文化局要求 廣告已撤下 邱淑芳說,菸酒公賣局撤下巨幅廣告看板,雖古蹟大門另一側仍有菸酒廣告看板,但因面 積不大,且未破壞古蹟外觀完整性,未要求撤下,但仍希望公賣局能以古蹟外觀完整性做 整體考量,維護古蹟外觀。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853383 按:應為市「定」古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3.53.13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sinchu/M.1423120315.A.334.html

02/05 15:40,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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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KqnUxCq (Hsinc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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