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情報] 石板路冤枉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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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2噓 22→)留言2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uiiuiiu (問世間情為何物)時間17年前 (2008/07/26 00:1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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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要留要存... 最簡單的方法是. 依照公民投票法第二條. 第 2 條 本法所稱公民投票,包括全國性及地方性公民投票。. 全國性公民投票適用事項如下:. 一、法律之複決。. 二、立法原則之創制。. 三、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 四、憲法修正案之複決。. 地方性公民投票適用事項如下:. 一、地方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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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5(5推 0噓 16→)留言2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illydream (大塊)時間17年前 (2008/07/26 00:0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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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敢保證 我每回騎車經過那裡 速度一定在40以內. 然後 就因為那條巷道有汽機車超速. 所以就要設成行人專用道???. 這樣邏輯上說得過去?. 行人能走的路更多好不好 到處都可以走. 許多汽機車不能走的地方行人都可以走. 我不想在這引戰 但是我想請問. 你講了這麼多 到底憑哪一點能夠"合理"的要求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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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4推 1噓 25→)留言3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uiiuiiu (問世間情為何物)時間17年前 (2008/07/25 23:5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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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路權問題. 我要說的素. 1.市區店家和住家 把 "騎樓地" 先還出來再說. 有的鄉民跟本也住在市區 騎樓地不是租人用就是做生意. 不還出公共用地,行人都要跟機車搶道!. 有時候很多行人氣機車會亂撞,那是很多行人自己自找的. 人行道不走硬是要走路肩,被撞還要怪機車. 那機車是不是應該要檢討. 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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