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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sinchu ]
討論串[情報]撿到一個皮夾
共 5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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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啦 又是我這個倒楣的傢伙. 說出來讓大家笑一笑也好. 昨天收到傳票了,有鑑於要碼的東西太多,. 所以我就不po了. 這個月要開庭. 唉~整個心情都差了,還要浪費我的特休去開庭,. 希望能一次就結束吧…. 幹你娘的. 人間不值得阿. 以自身案例勸誡各位往後真的三思而後行. 唉 越講心情越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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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版友問到報案後的流程. 在台灣,只要你去警局報案,確定立案了。. 那不管案情再荒謬,證據再不充分. 警察都一定要通知相關人士來做筆錄(通常是被告). 原PO做筆錄的時候,可以聘請律師陪同,這是原PO的合法權力. 警察做完筆錄,原PO確認無誤簽名後,警察之後就會把筆錄轉交給法院,開始進行審理. 以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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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這社會做好事就是容易反惹上一身麻煩. 所以不要總說現在的社會多冷漠. But回到原po這件事. 我覺得原po和大家也不用急著罵遺失物主人. 先弄清楚人家是不是直接說要告撿到的人吧?. 可能對方的錢真的不見了,那向警局報案提告是很合理的行為. 換成你我也可能不會就這樣算了. 但對象不見得是對送去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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