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停車費過期罰多少?

看板Hualien (花蓮)作者 (想念西雅圖的天空)時間18年前 (2007/12/17 01:11), 編輯推噓3(300)
留言3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56條規定 停車費逾繳費期限,主管機關應給予民眾再補繳的機會, 所以停車費逾期後,該逾期之車輛將會收到催繳通知單, 但民眾需自行負擔催繳通知單的寄送郵資(雙掛號34元), 如果再逾催繳通知單期限,將逕行告發,新台幣300元, 且其欠費追討之(停車費+雙掛號郵資)。 你的停車費逾期6天,還沒進入催繳通知單的時程, 但該停車繳費單是無法到超商繳納的, 所以您明天請主動到花蓮路邊停車收費處繳納。 只需繳納20元即可,沒有任何處罰, 但未來請您務必在期限內繳費。 到哪繳費~自由街停車場的收費站 or 中福路230號(花蓮二信主里分社旁) ※ 引述《kittynini (很愛我家男人的肚子)》之銘言: : 剛剛發現20元的停車費過期還沒繳 : 過了六天 : 請問要罰多少呀 : 上網看是說接到罰單要罰600...Orz : 該不會這麼狠吧>"< 不小心忘記而已 : 請問明天去繳的話要罰多少咧? :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6.83.116

12/17 01:12, , 1F
好用心 先推一個~
12/17 01:12, 1F
※ 編輯: kung17 來自: 211.76.83.116 (12/17 01:14)

12/17 06:44, , 2F
推專業~
12/17 06:44, 2F

12/17 11:41, , 3F
專業!
12/17 11:41, 3F
文章代碼(AID): #17PLnCI1 (Huali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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