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永久水桶及劣退 followrain

看板Hualien (花蓮)作者 (好啊。正格主婦)時間16年前 (2009/09/27 10:02), 編輯推噓11(12110)
留言23則, 1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查followrain在本版po文 作者 followrain (Rain) 看板 Hualien 標題 [買賣] 關於消費券...2000元 時間 Sat Sep 26 23:30:54 2009 ─────────────────────────────────────── 因為小弟本人的消費券還剩下兩千元 想問問在花蓮市區的朋友們 有沒有誰要買500以上的東西 我可以幫你買 然後....嗯 你知道的 因為我真的想不到要買什麼 我現在只急著要存錢出國念書.... 希望大家看得懂我..嗯....的意思 請站內信聯絡我^_^/ 如有違反版龜我自D 唉唷 只是代買 沒這麼嚴重啦XDDD PS:帳號非本人 但可寄站內信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205.53 因前有公告消費卷相關規定 作者 dokota (亡者的安魂曲) 看板 Hualien 標題 [轉錄][公告] 通行各地方板有關 消費券 事項之處理 時間 Sun Jan 18 23:42:58 2009 ─────────────────────────────────────── ※ [本文轉錄自 L_TaiwanPlaz 看板] 作者: shengo (下一站佐敦) 站內: L_TaiwanPlaz 標題: [公告] 通行各地方板有關 消費券 事項之處理 時間: Sun Jan 18 23:33:46 2009 說明 : 97.12.05 總統令:制定「振興經濟消費券發放特別條例」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二月五日 華總一義字第 09700266001 號令 第 6 條 消費券不得找零、轉售、兌換現金、商品禮券、現金禮券,或以電子、磁 力、光 學等形式儲存金錢價值使用。消費券不得作為扣押、抵銷、供擔保或強制執行之標的。 請各地方板主注意該特別條例之規定,如有違反上述規定之文章應予刪除, 連續或惡意重大違規者,必要者得予禁止發表文章處份或劣退之。 同時請多加宣傳與配合政府政策推動與該法規遵守。 台灣遊園地小組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0.178.73

01/18 23:42,
借轉花蓮版
01/18 23:4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0.85.73 故f版友此文已違法 遵照版規9-5 九、本版可發表任何與花蓮有關之文章,但請勿包含以下不當內容 違法及任意公開他人隱私者:違者永久水桶並劣文退回 給予永久水桶及劣退 雖文章中說帳號非本人 但請對自己的文章負責 也呼籲其它版友勿存僥倖心態在夜間po違反版規或法規文 使用他人帳號時 也請謹慎思考後再po 請好好愛護別人的帳號 以上 dokota -- ╔═══╮╗╔═╗═══╮╗╔═╗═══╮═╗ ╔═══╗═╮═╗ψallnewpitt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http://www.wretch.cc/blog/ryokolin VC_Express 戀戀 Σ ◥█ ◣ http://s-radio.whyza.net:8000/dokota.m3u 電台 PrincessA 牛奶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1.198.16

09/27 10:10, , 1F
r.i.p.
09/27 10:10, 1F

09/27 10:23, , 2F
酷!!
09/27 10:23, 2F

09/27 10:46, , 3F
漂亮
09/27 10:46, 3F

09/27 10:46, , 4F
原來如此
09/27 10:46, 4F

09/27 11:59, , 5F
昨天就已經推文勸過他們了,不把法律放在眼裡
09/27 11:59, 5F

09/27 11:59, , 6F
真的不怕有人拿那篇文章去檢驗嗎!?
09/27 11:59, 6F

09/27 12:00, , 7F
09/27 12:00, 7F

09/27 12:01, , 8F
還大剌剌的在推文中交易~真是夠了!
09/27 12:01, 8F

09/27 13:05, , 9F
檢舉是沒有獎金啦..但被檢舉的一旦告發 還是要罰
09/27 13:05, 9F

09/27 13:06, , 10F
總之刪文警告也是為他好嚕 希望他能理解..QoQ
09/27 13:06, 10F

09/27 14:32, , 11F
安心上路
09/27 14:32, 11F

09/27 15:39, , 12F
這樣也用不著永久水桶吧 有違比例原則 這是可以申訴
09/27 15:39, 12F

09/27 15:46, , 13F
版規寫得很清楚
09/27 15:46, 13F

09/27 16:18, , 14F
有些事只能做不能說阿(  ̄ c ̄)y▂ξ
09/27 16:18, 14F

09/27 16:50, , 15F
版規寫得清清楚楚 小組長也行文各地方版公告了
09/27 16:50, 15F

09/27 16:51, , 16F
不太能理解a大噓公告文的理由?
09/27 16:51, 16F

09/27 16:51, , 17F
如果a大覺得罰太重了 歡迎前往組務版申訴
09/27 16:51, 17F

09/27 19:29, , 18F
政治人物沒人把法律放在眼裡的,法律只規範小老百姓
09/27 19:29, 18F

09/27 19:51, , 19F
樓上你離題了
09/27 19:51, 19F

09/27 19:53, , 20F
怎麼一天到晚都有人把比例原則放嘴邊 真的懂還假的懂
09/27 19:53, 20F

09/27 19:56, , 21F
代買轉賣應該沒有違法吧 只要不是直接現金換消費券
09/27 19:56, 21F

09/28 18:44, , 22F
問題是一堆小孩子自以為是法官檢察官在這講話...
09/28 18:44, 22F

09/28 23:23, , 23F
問題是有人犯了法還大聲喧嘩....
09/28 23:23, 23F
文章代碼(AID): #1AliVHyh (Hualien)
文章代碼(AID): #1AliVHyh (Huali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