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一定要比爛就是了= =a"

看板I-Lan (宜蘭)作者 (永遠的一個人吧...)時間19年前 (2005/11/30 22:21), 編輯推噓1(216)
留言9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剛剛看到新聞 覺得很無奈....選舉選到這種地步了.... 可以因為選舉直接判定別人的罪.... 「各位鄉親呀,陳定南的後援會賄選被抓到了。」 我不懂這些候選人在想什麼? 我只知道這種手段令人厭惡 就像陳定南指出呂國華跟黑道有關係 所以呂國華就咬著陳定南賄選 但是就我的感覺是格局有差.... 有沒有賄選你怎麼可以直接判定呢? 甚至還用宣傳車廣播? 就因為選舉 所以人們可以開始惡意中傷別人 可以為了選票大打出手? 可以為了選票胡言亂語? 韓國可以因為將貪污的總統定罪 我們有沒有辦法將這種令人可笑的選舉風潮改善呢? 如果可以的話 我還寧願大家都不要投票 讓這些候選人知道 你們的選舉手段都令人難以接受 但似乎是不可能的 唉....罷了....抒發一下心裡的感覺罷了@~@~~~~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1.173.248

11/30 22:32, , 1F
就算沒有選舉都可以在立法院打架了
11/30 22:32, 1F

11/30 22:53, , 2F
未審先判的確不好~要說賄選也必須是法院宣判才對
11/30 22:53, 2F

11/30 22:55, , 3F
韓國貪污罪最重可以到死刑
11/30 22:55, 3F

11/30 23:04, , 4F
法務部長不也開口說台東縣長候選人..當選有是無效
11/30 23:04, 4F

11/30 23:05, , 5F
上位者先未審先判 下位者只是跟樣學樣
11/30 23:05, 5F

12/01 00:49, , 6F
覺得都是垃圾 就不要去投! 我支持你
12/01 00:49, 6F

12/01 00:55, , 7F
原來我哥也24歲了
12/01 00:55, 7F

12/01 00:56, , 8F
...推錯Orz
12/01 00:56, 8F

12/01 10:00, , 9F
未審先判的行為都是錯誤的(適用各黨派)!!
12/01 10:00, 9F
文章代碼(AID): #13ZRL_yv (I-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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