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6/9/3版規修訂

看板I-Lan (宜蘭)作者 (天才跟白痴只有一線之隔)時間9年前 (2016/09/03 15:52), 9年前編輯推噓3(308)
留言11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關於版規5-F及5-D之規定,在鄉民提出建議,我與水晶版主討論後做出細部更改修訂 ,以下: 1.因為JOB版和PT版對於徵才法規較為完善,所以新增版規5-F之細項說明。 版規5-f.徵才求職文需符合勞基法規,薪水不得寫面議,且需先符合job或pt版版規發文 後,始可"轉錄"文章至宜蘭版,並需符合宜蘭版發文限制。 2.對於人不在宜蘭縣內,但想要請人代買縣內物品之交易文,出現了版規5-d裡面"宜蘭面 交"這條的BUG,所以新增說明若為徵求只能在宜蘭縣內代買代辦之物,寄送或外縣市面 交者不在此限。 版規5-d.買賣有專板 forsale 本板買賣要能夠以 "宜蘭面交"為主,在5-A通稱的商業 文章皆在此規範內,若為徵求只能在宜蘭縣內代買代辦之物,寄送或外縣市面交者不在此 限   另說明昨天karenakeico (點點)發表的徵求代買文被水桶部份,因版規不周故撤銷水 桶,並在此對karenakeico (點點)說聲對不起。   最後若大家對於版規有意見想要提出的,都歡迎大家在版上公開發文討論,讓宜蘭版 一起走向更好的未來,在此感謝大家~~ -- ☆☆~~發文有一定風險,發文投資有賺有賠,發文前應詳閱公開板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76.53.1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Lan/M.1472889121.A.5C7.html

09/04 06:42, , 1F
查文章(代碼#1NaX7b4),在下建議,公益事項可不受此限制
09/04 06:42, 1F

09/04 06:44, , 2F
例如:徵求代課教師、鼓勵捐血、認養動物…等。值得考慮。
09/04 06:44, 2F

09/04 06:46, , 3F
大家可以思考,沒有代課教師、沒有血庫、沒有認養的結果…
09/04 06:46, 3F

09/04 06:47, , 4F
結論:在下建議增加說明,【公益事項】可不受此限制。
09/04 06:47, 4F

09/04 09:40, , 5F
就像【不能超速】的規定,在【公益事項】的狀況下,可超速
09/04 09:40, 5F

09/04 10:47, , 6F
板主辛苦了
09/04 10:47, 6F

09/04 10:58, , 7F
同意1F 公益性質甚至請版主代發也可 版主辛苦了
09/04 10:58, 7F

09/04 11:01, , 8F
更同意 律法之外有恩典 恩典離不開律法 愛的真諦
09/04 11:01, 8F
回應一下一樓的建議,代課教師的部份之前水晶有說明過,在這邊再說明一次, 我個人也是代課老師,目前全台灣"有教師證"的流浪教師大概是五萬人,而只要是在流浪 的教師一定知道每年七八月要上教育局看教甄訊息搶報名,通常在PTT上PO已經是四招之後 的事情了,且就算代課教師也是需要符合勞動法規,我們在職別上算勞工但是要做老師的 工作(寒暑假失業、勞動節 928沒放假...)故這部份不抵觸修訂的5-F版規。 另有關於鼓勵捐血、認養動物等事項,版規5-C內有說明:具公益慈善意義者不受規定限制 所以不影響版規5 以上說明希望有幫忙到大家,如果還有什麼建議都可以提出來喔~

09/04 12:20, , 9F
公益事項已經加註在板規5-c了,其餘捐血或認養不受板
09/04 12:20, 9F

09/04 12:20, , 10F
規5所限制,但仍需符合板規1的宜蘭相關
09/04 12:20, 10F
※ 編輯: jac19860114 (211.76.53.12), 09/04/2016 12:27:04

09/04 12:47, , 11F
原來你是老師!
09/04 12:47, 11F
這學期兼兩間學校總共29堂課,還沒有年終獎金,每年七八月就要擔心失業問題,今年本 來想轉行了... ※ 編輯: jac19860114 (211.76.53.12), 09/04/2016 12:50:10
文章代碼(AID): #1Noe4XN7 (I-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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