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6/9/3版規修訂
關於版規5-F及5-D之規定,在鄉民提出建議,我與水晶版主討論後做出細部更改修訂
,以下:
1.因為JOB版和PT版對於徵才法規較為完善,所以新增版規5-F之細項說明。
版規5-f.徵才求職文需符合勞基法規,薪水不得寫面議,且需先符合job或pt版版規發文
後,始可"轉錄"文章至宜蘭版,並需符合宜蘭版發文限制。
2.對於人不在宜蘭縣內,但想要請人代買縣內物品之交易文,出現了版規5-d裡面"宜蘭面
交"這條的BUG,所以新增說明若為徵求只能在宜蘭縣內代買代辦之物,寄送或外縣市面
交者不在此限。
版規5-d.買賣有專板 forsale 本板買賣要能夠以 "宜蘭面交"為主,在5-A通稱的商業
文章皆在此規範內,若為徵求只能在宜蘭縣內代買代辦之物,寄送或外縣市面交者不在此
限
另說明昨天karenakeico (點點)發表的徵求代買文被水桶部份,因版規不周故撤銷水
桶,並在此對karenakeico (點點)說聲對不起。
最後若大家對於版規有意見想要提出的,都歡迎大家在版上公開發文討論,讓宜蘭版
一起走向更好的未來,在此感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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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有一定風險,發文投資有賺有賠,發文前應詳閱公開板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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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76.53.1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Lan/M.1472889121.A.5C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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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一下一樓的建議,代課教師的部份之前水晶有說明過,在這邊再說明一次,
我個人也是代課老師,目前全台灣"有教師證"的流浪教師大概是五萬人,而只要是在流浪
的教師一定知道每年七八月要上教育局看教甄訊息搶報名,通常在PTT上PO已經是四招之後
的事情了,且就算代課教師也是需要符合勞動法規,我們在職別上算勞工但是要做老師的
工作(寒暑假失業、勞動節 928沒放假...)故這部份不抵觸修訂的5-F版規。
另有關於鼓勵捐血、認養動物等事項,版規5-C內有說明:具公益慈善意義者不受規定限制
所以不影響版規5
以上說明希望有幫忙到大家,如果還有什麼建議都可以提出來喔~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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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jac19860114 (211.76.53.12), 09/04/2016 12:2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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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學期兼兩間學校總共29堂課,還沒有年終獎金,每年七八月就要擔心失業問題,今年本
來想轉行了...
※ 編輯: jac19860114 (211.76.53.12), 09/04/2016 12:5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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