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時事] im.B關係人 與 四海幫

看板I-Lan (宜蘭)作者時間10月前 (2023/05/23 20:38), 10月前編輯推噓-6(4102)
留言16則, 15人參與, 10月前最新討論串1/1
alvis000: https://i.imgur.com/Dq3hciR.jpg
05/23 13:18 怎麼可忘了被抓到四海幫成員、平台負責人曾男等8嫌到案 這些外省幫派在可是參與到最後 另外也別忘記 imB 的母公司川晟機構,網站清楚的顯示「成立於2003年」。 2003年,桃園「縣」長叫「朱立倫」。 這樣是不是會跟朱立倫跟川晟機構imB 又有連接嗎? https://i.imgur.com/Whkp6rs.jpg
外省幫派份子 主動 犯案又要有退路,唯一方法都推給民進黨 這當然是國民黨民眾黨時代力量希望結果 可以反正重點推給黑到極點陳歐珀,死豬不差溫度超過一百度燙些 政治獻金要結果論也可以說說偉大國昌老師 他第一屆委員就有這些政治獻金可拿 https://i.imgur.com/Ms949ia.png
圖片來源https://www.readr.tw/project/political-contribution/explore 拿了建設公司政治獻金 這樣算是圖利建設公司 ? 讓年輕人買不起房 簡直罪不可赦 一歲就有23土地房產,到後來還有建商岳父 https://i.imgur.com/Iqkopak.jpg
要心疼年輕人,就先把自身房產低於市價許多給年輕人做起 不要一邊咆嘯自己好像有做事,卻甚麼也沒拿出來 大家都在看笑話捏 對了今天國昌老師又求官,說自己絕對勝任法務部長 只要有人找他 反紅媒在凱道慷慨激昂,到前幾天立場大反轉大罵民進黨獨裁 這轉變讓人不意外 幫幫忙 汐止立委都怕到不敢選,現實官司也沒贏幾場 夢裡大概全都有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7.36.15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Lan/M.1684845510.A.420.html

05/23 20:42, 10月前 , 1F
嗯 但這些還是救不了oppo
05/23 20:42, 1F
怕你用放大鏡把點看成面,這樣久了很傷眼

05/23 21:32, 10月前 , 2F
顏色不對,顏色對了,貪汙有人幫!
05/23 21:32, 2F

05/23 21:57, 10月前 , 3F
爽啦!寧願被國昌騙也不要被OPPO騙
05/23 21:57, 3F
狗走豬來 而且豬只會吃光東西 跟之前案例差不多 外省幫派觸角擴展到柬埔寨詐騙打人甚至要人性命 結合中國勢力與柬埔寨當地有心人合作 這些被騙去或自願者難道是民進黨鼓舞?! 傳銷老鼠會發展到成熟極致,人性就是為了五元也要跟你拼命 卻不聽前人警告勸阻 ※ 編輯: venomous (36.227.36.157 臺灣), 05/23/2023 22:34:15

05/24 00:30, 10月前 , 4F
OPPO就參選到底
05/24 00:30, 4F

05/24 07:58, 10月前 , 5F
邏輯錯亂
05/24 07:58, 5F

05/24 09:19, 10月前 , 6F
邏輯錯誤,難道只有聖人才能揭弊,世上無聖人
05/24 09:19, 6F
https://i.imgur.com/BSVBzZH.jpg
法官法第94條第七項附註2 寫到 前項行政監督權人為行使監督權,得就一般檢察行政事務頒布行政規則,督促全體檢察官 注意辦理。但法務部部長不得就個別檢察案件對檢察總長、檢察長、主任檢察官、檢察官 為具體之指揮、命令。 原來當上法務部長就可以越矩指揮特定案件辦案 看來國昌老師忙著通告,也難怪忘東忘西 建議陳定南部長託夢,好好告訴他如何能當個稱職法務部長好了 法官法來源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30243

05/24 09:52, 10月前 , 7F
2023年還在扯本省人外省人...
05/24 09:52, 7F

05/24 10:09, 10月前 , 8F
真的是邏輯錯誤,在這裡帶風向也救不了Oppo
05/24 10:09, 8F

05/24 10:34, 10月前 , 9F
你嘴上不分本省外省,我認識一大堆外省可是很死忠
05/24 10:34, 9F

05/24 11:50, 10月前 , 10F
哈哈哈哈哈哈,我以為四月一號過去了,哈哈哈
05/24 11:50, 10F

05/24 12:21, 10月前 , 11F
2003年...那我還說那年是陳水扁執政,肯定是陳水扁勾結
05/24 12:21, 11F

05/24 13:47, 10月前 , 12F
可憐
05/24 13:47, 12F

05/24 14:28, 10月前 , 13F
還有人相信OPPO
05/24 14:28, 13F
※ 編輯: venomous (36.227.36.157 臺灣), 05/24/2023 18:38:37

05/25 00:14, 10月前 , 14F
原來普通人不能揭弊?
05/25 00:14, 14F

05/25 12:47, 10月前 , 15F
可憐,不忍噓
05/25 12:47, 15F

05/25 13:11, 10月前 , 16F
好了啦
05/25 13:11, 16F
文章代碼(AID): #1aRBF6GW (I-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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