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失物等著主人領回

看板Jinmen (金門)作者 (在忙中不太會回訊)時間19年前 (2007/03/12 15:00), 編輯推噓3(304)
留言7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失物等著主人領回 記者莊煥寧/金城報導 縣警局受理「拾得遺失物」至昨已累計二十幾件無人認領,警局請近期(半年內)在金 門地區遺失物件之失主,儘速上內政部警政署網站-資料庫查詢-拾得遺失物管理系統-金 門縣警察局項下(http://www.npa.gov.tw/)線上認領,或向縣警局刑警隊洽詢,以找回失 物。 丟掉東西是件很煩惱且令人沮喪的事情,尢其是手機等之類的重要物品,雖然老舊不 值錢,但所有親朋好友或客戶的電話資料都在裡面,一旦丟掉了,可真是欲哭無淚,所幸 人間處處有溫情,「拾金不昧」者為數不少,根據縣警察局「拾得遺失物」資料顯示,截 至目前為止公告認領之「拾得遺失物」尚有24件無人認領。 縣警局刑警隊指出,依據民法第810條及「警察機關受理拾得遺失物應行注意要點」 規定:遺失物拾得送交警察機關公告認領,逾六個月,所有人(失主)未認領者,其所有權 歸屬拾得人所有。提醒遺失人應儘快上網查詢或逕洽警察局刑事警察隊(082-325652、 372390)詢問,以確保其權利,希望失主都能找回所遺失之物件。 據縣警局公告中之「拾得遺失物」截至目前為止,尚有24件無人認領,其中有手機8 支、現金8件、戒指2枚、腳踏車3輛、手(項)鍊3條、手提包2個及酒等物品,警方也請近 期(半年內)有在金門地區遺失物件之失主,儘速上內政部警政署網站認領或逕洽縣警局刑 事警察隊詢問;而前往領取「拾得遺失物」時,失主應備妥身分證、印章及遺失物之相關 證明文件或指出遺失物遺失時間、地點及特徵等以為核對,並向刑事警察隊辦理。 金門日報 03/12 http://www.kmdn.gov.tw/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5.125.82

03/12 17:39, , 1F
我的青春能不能找得回來XD
03/12 17:39, 1F

03/12 19:45, , 2F
有一首世界名曲是這樣子唱的"我的青春小鳥還是一樣不回來"
03/12 19:45, 2F

03/12 19:46, , 3F
我想 應該是回不來了
03/12 19:46, 3F

03/14 01:22, , 4F
那幫我寄封信給它~ 叫它寄點錢回來~
03/14 01:22, 4F

03/16 14:12, , 5F
你們兩個一搭一唱的還真有趣XD
03/16 14:12, 5F

03/17 17:11, , 6F
你誤會我了 其實我不是走搞笑路線的~ 是走茅山塔路線的~
03/17 17:11, 6F

03/18 02:10, , 7F
幽默死於六樓
03/18 02:10, 7F
文章代碼(AID): #15zFgNvD (Jinmen)
文章代碼(AID): #15zFgNvD (Jinm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