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務] 為什麼需要永久水桶??已回收

看板Kaohsiung (高雄)作者 (o'.'o)時間11年前 (2014/11/02 15:37), 11年前編輯推噓-31(33432)
留言69則, 3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在小魯的參選文1KGZaCHe (Kaohsiung) 下 前板主camery 跟小魯討論為何要不能永桶?

11/01 00:01,
為何要談不能永桶 卻不說為何會被永桶?
11/01 00:01

11/01 00:01,
會被永桶不是都嚴重累犯才會被判永桶
11/01 00:01

11/01 00:04,
好好的看板規 遵守遊戲規則 怎還會怕永桶?
11/01 00:04
原本 小魯是不太想回應的 但是 又看到 [公告] 改判 seraphimm 水桶七日 #1KLR0mS8 (Kaohsiung) 該內文僅僅只提到: 根據組務判決 #1KLQl_o7 原為水桶20年→水桶七日 然後 小魯又去看了一下原判決內容 整理了幾個重點: (1) 原判 seraphimm 違規 連續四次 永久水桶 前三次分別為 2009/07/21 2012/04/23 2012/08/24 因此 被判連續四次違規 所以 永久水桶 (2) 2014/09/13 修改 7-1板規 by ?? 將Kaohsiung板開板以來所有違規水桶皆納入連續計算內 (3) 組務認為永久水桶乃看板最嚴重之罰則 連組務都認為永久水桶 是一件很大的事了 可想而知 真的有必要永久水桶嗎? 水桶的目地是為何? 為什麼要叫水桶? 小魯認為水桶 只是要當鄉民們違反了板規時 就冷靜一下 當出桶的時候自然就不會太衝動了 至於是為了什麼而修改板規 將高雄板累計罰則從 1年 → 開板以來 那已經不重要了 重要的事是希望現任的板主 能把累計罰則改回來 Camera: 會被判永桶的都是嚴重累犯 Steve: 我是不太清楚什麼樣的行為才算是嚴重的累犯 ? Camera: 那為何不看清楚板規? 看清楚就不用怕被水桶了? Steve: 請不要把自己的標準 套在別人的身上 為了一件小事情 想要發文 當只要漏看一條 就會被水桶 有些都是無心之過 為什麼要那麼嚴格?? 並不是每個人閒閒的都在看板規的 就像很多人在買保險 或申請信用卡 申請書就一堆條文 試問有幾個人每一條的條文都看得清清楚楚的? 在 ptt 上有必要那麼嚴肅嗎? 就不能快快樂樂的打 b 嗎? 最後結論: 我還是依然覺得沒有必要永久水桶 --

09/09 02:16,
圓周率 你可以背到幾位數?
09/09 02:16
50位數 屌嗎?

09/09 02:17,
我不信~~~
09/09 02:17
3.14159 26535 89793 23846 26433 83279 50288 41971 69399 37510 叫聲師傅 教你 如何?

09/09 02:20,
... o'.'o
09/09 02:2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6.20.199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Kaohsiung/M.1414913840.A.1F0.html

11/02 15:40, , 1F
只准你快樂不准別人也快樂?
11/02 15:40, 1F

11/02 15:41, , 2F
會水桶不就是因為破壞到遊戲規則 會讓別人不快樂?
11/02 15:41, 2F
我是在討論需不需要「永久水桶」? 我的建議是水桶罰則應改 7-1 水桶罰責累進 1天→7天→30天→180天 連續犯規四次後,每次再補水桶180天(依此累推) (連續之定義:以當次發生違規日,往前推算365天之違規件數) 我的認知上 水桶目的是為了讓人冷靜 冷靜個180天了 還不夠嗎? 冷靜個 180天後再犯 再冷靜個 180天 還不夠嗎? 人是會思考的 思考為什麼會違反板規的 我一直相信人性本善永久水桶目的 是什麼? 就像有人 第1次 不小心超越紅燈行駛線 被罰了 第2次 又不小心壓到線 又被罰了 一直到第4次 又壓到線了 他被判了永久吊銷駕照 那他真的就不能在騎車了嗎? 我想他有需求 可能還是會騎車 那他是不是就又變無照駕駛了? 這樣因果循環真的有比較好嗎? 那為什麼不要當他是累犯時 再給予適時的教育呢? 為什麼不協助他不再犯錯呢? 讓他有重生的機會呢? ※ 編輯: steve1121 (140.116.20.199), 11/02/2014 15:57:20

11/02 15:46, , 3F
噓你結論~~PO文前看個板規有很困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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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15:51, , 4F
嗯啊 鬧版的桶一兩次就會很乖 都是版主帶壞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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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15:51, , 5F
分身鬧版的一定也只是有冤屈 一定是誤會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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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15:53, , 6F
po文 看一下板規 很困難嗎.. 你的第3點只針對大部分
11/02 15:53, 6F

11/02 15:54, , 7F
的人有效而已 少部分的人被解桶後 還是老樣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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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15:54, , 8F
例如某h 水桶解封後 就繼續跑來版上亂 這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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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15:54, , 9F
請不要把自己的標準 套在別人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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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15:55, , 10F
不給他永久水桶 我都覺得剛好而已
11/02 15:55, 10F

11/02 15:56, , 11F
連續次數跟連續定義都合理 能犯版規到第四次很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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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15:56, , 12F
一年內累積四次才有永久 一年能被桶四次是多白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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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15:56, , 13F
carry2006又出來救援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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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16:00, , 14F
只要判決合理 不冤獄 我不覺得現有永久水桶有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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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16:04, , 15F
cam維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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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16:06, , 16F
難怪殺人犯 性侵害累犯還是有人要給他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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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16:07, , 17F
補噓 連續被桶四次 這人到底是有多白目 永久剛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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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16:07, , 18F
版規寫好好 上ptt的人也都識字 為何要一犯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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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16:12, , 19F
應該要實施戒嚴 以上這些講話的通通永久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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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16:12, , 20F
這樣板上就會一片和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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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16:15, , 21F
板務?你是板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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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16:16, , 22F
我們來談死刑的存廢好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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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16:16, , 23F
張爸文要不要永桶?擺明來亂的要不要永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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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16:17, , 24F
專門申請個帳號來貼違規文的讓他冷靜就不會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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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16:17, , 25F
又一個神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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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16:34, , 26F
就是有這種只會相信別人的笨蛋才會讓他一直能犯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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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16:34, , 27F
有些錯誤就是不犯的,這很難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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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16:56, , 28F
一直犯一直犯一直犯?永久捅剛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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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16:59, , 29F
敢問閣下聖光術已點滿了吧,ㄎ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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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17:00, , 30F
說那麼多 不就欠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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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17:01, , 31F
要是您當選板主,恐怕高雄板廢文一堆!堪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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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17:28, , 32F
你這觀點跟廢死的一樣__ 永久條件那麼難 會達到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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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17:28, , 33F
本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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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17:35, , 34F
好棒棒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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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17:55, , 35F
廢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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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18:23, , 36F
該桶的還是要桶累犯沒什麼好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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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18:43, , 37F
11/02 18:43, 37F

11/02 19:11, , 38F
喔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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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19:49, , 39F
仔細看了一下 你還要選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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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20:28, , 40F
樓上沒錯噢,倘若他當選、以其觀點不就等於讓高雄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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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20:28, , 41F
門戶洞開嗎?!ˊ_>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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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20:29, , 42F
一堆連續鬧板者(政治、買賣等)累犯都只要七天又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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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20:30, , 43F
好漢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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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20:33, , 44F
為何要訂板規呢?
11/02 20:33, 44F

11/02 20:39, , 45F
你是連D陣營的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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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20:59, , 46F
推你討論的勇氣跟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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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21:00, , 47F
只是有些id的目的性很強, 它就是要來搞破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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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21:00, , 48F
尤其是網路上虛擬人格很容易創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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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21:01, , 49F
為了限制這種行為, 永久水桶是非常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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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21:01, , 50F
只是列入永久水桶的條件也許可以再嚴格一點
11/02 21:01, 50F

11/02 21:09, , 51F
絕大部分的人你跟他講道理他會聽,但少部分人的態度
11/02 21:09, 51F

11/02 21:11, , 52F
是我高興就好(講不聽) 這不永桶的話還有其他法子嗎?
11/02 21:11, 52F

11/02 21:54, , 53F
規則就是這樣 要po文前請先看版規
11/02 21:54, 53F

11/02 22:27, , 54F
b0339576冤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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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22:29, , 55F
樓下那篇正好就是個好例子 這類人你要跟他講道理??
11/02 22:29, 55F

11/02 23:40, , 56F
你怎不去sysop討論為何要禁張爸?
11/02 23:40, 56F

11/02 23:49, , 57F
11/02 23:49, 57F

11/02 23:50, , 58F
當只要漏看一條 就會被水桶 ←誰在跟你一次就永桶
11/02 23:50, 58F

11/02 23:52, , 59F
不如也禁止退文好了 免得不能使用某些板
11/02 23:52, 59F

11/02 23:57, , 60F
拿闖紅燈來舉例 那怎不用酒駕作依據呢
11/02 23:57, 60F

11/02 23:59, , 61F
就讓酒駕累犯繼續酒駕撞人嘛 總要給他重生的機會
11/02 23:59, 61F

11/03 00:05, , 62F
不知你室友的id是什麼 想去看看為何會被桶10年
11/03 00:05, 62F

11/03 00:06, , 63F
他肯定很無辜 才會讓你悲憤到要禁止高雄板的永桶規
11/03 00:06, 63F

11/03 00:06, , 64F
11/03 00:06, 64F

11/03 02:41, , 65F
想建造您的烏托邦王國是嗎?!真是其心可議呢您!!
11/03 02:41, 65F

11/03 11:47, , 66F
我支持死刑
11/03 11:47, 66F

11/03 12:32, , 67F
11/03 12:32, 67F

11/03 13:59, , 68F
被捅四次可見視法規於無物,不歡迎再高雄版發文
11/03 13:59, 68F

11/04 23:05, , 69F
哈哈:)
11/04 23:05, 69F
文章代碼(AID): #1KLTym7m (Kaohsi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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