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 高雄的警察是不是真的很好混?已回收
※ 引述《neon7134 ()》之銘言:
: 標題可能危言聳聽了一點
: 但我今天真的領教到了高雄警察的敷衍 連民眾舉報 現成的東西 都懶的抓
: 晚上大概八點多 要去大遠百看蝙蝠俠對超人
: 把車停在中山路三多路之間的弧型區域的機車位
: 結果看到三台車大大方方的違停 確定裡面沒人
: 其中一台是停在貨車卸貨區的位置 我知道卸貨區有開放非上班時段讓一般車可以停
: 但那台車是連停在格子裡都懶 就直接直直的插到車格裡 留下車尾一大節在車道上
: 本來想用手機檢舉小幫手檢舉 但因為電影時間快到了
: 於是我打110 希望警察可以來拍照檢舉
: 電話接通了 我跟警察說中山三多路口有違停車輛 希望可以來處理一下
: 話都還沒說完 電話那一頭就說好知道了馬上處理
: 我心想說 大哥啊 中山三多路口這個目標區域有點大耶 你都不問詳細點就說知道了
: 於是我詳述說是在中山三多路之間弧型區域的地方
: 還是不等我說完 電話另一頭敷衍的說好會去處理 然後就很快的掛掉電話了
: 高雄在警察眼中 是不是真的是個養老的好地方呢?
: 之前曾在火車站附近中山路上檢舉過紅線停車 也是打110檢舉
: 吃完飯半小時後回來 車還是停在那邊 車上也沒有單子
: 記得附近不是有個長明派出所嗎?
: 如果說沒有拖吊車 派個人拍個照應該不用花太多時間吧?
: 總覺得高雄警察在交通違規上面的舉發 一直都不是很積極
: 還是說對警察大人來說區區違規停車 業績太少 所以懶的抓?
: 看完電影後 覺得單就舉發違規停車這方面來說 高雄市跟高譚市似乎有九成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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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我這樣算不算認真啦,不過我固定一個月就是開滿一本紅單,不多不少剛好50張
,轄內檢舉違停,人在的就叫他開走,不在的沒有違規單純擋住出入口也只能跟報案人說
聲不好意思,違規停車就叫拖吊車來拖,不過好像每個人都以為叫拖吊車他們就馬上會來
,阿車子就不夠違停又這麼多,有時候等到拖吊來了車早就開走了,這我們也沒辦法啊…
也別把違停的責任全掛在警察身上,你要把車子開出來就要有基本法律常識跟駕駛道德,
我每班巡邏報請拖吊的次數至少都10次以上,這個路口10分鐘前才拖一台走,10分鐘後又
有人來停,根本就拖不甚拖,然後民眾沒看到拖吊車又要檢舉警察瀆職,拖了又要找民代
來施壓,說個親身經歷的實例好了,有次我直接把違停逕舉單夾在該車的擋風玻璃上
,隔不到半個小時就有議員助理拿著那張單子問我怎麼處理,為了日後好生存我也只能先
收回來,不過最後我還是把紅單寄給違規人。
我想表達的是,真的對警察工作有理想的人待在北部會比較好,雖然累,但那就是個法理
情的工作環境,民眾被開單還會有點羞恥心,不像高雄,紅燈左轉給他開闖紅燈還反問我
開單不是應該情理法嗎,說闖紅燈多難聽,為什麼不開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就好?
這就是高雄的日常,開單不爽就給你檢舉到督察室說員警態度不佳,不然就找議員來施壓
,我已經寫過不下n次職務報告了,也被關切過,我還聽過某個所的學長因為堅持開議員
紅單被關心,結果後來主管不准他開單的,不過只是謠言啦,我也不知道真假。
至於要說警察都不幫自己爭取權益,連張善政都說警察組工會是傷感情,爭取權益根本就
是蜱蜉撼樹、螳臂擋車,我支持警政經費回歸中央,不該把持在地方民意代表手上,就是
他們掐著經費,才對我們頤指氣使。
這只是我的一點心得啦,這裡是我的故鄉,我也是努力很久才拼回來的,高雄人絕大部份
還是很nice的,我相信大部分的警察還是很認真在堅守崗位,當然每個團體都有老鼠屎,
那些人就連我們自己都看不下去,我希望高雄的長官們能夠硬起來作為警察執法的後盾,
民眾
也應該增進自己的法律常識跟道德觀念,不然高雄目前的氛圍真的就是情理法當道,很難
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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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134.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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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目前看來,高雄還有很大的努力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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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是認為有違規就給他舉發,至於他申訴會不會過就是監理站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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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恐怖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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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警察一開始也跟我一樣一切秉公處理,但依規定執法反而被違規人檢舉桶刀,後續還
得要有很多手續證明自己的清白,其實會讓人很無力,這就是一個違規人比執法者還要大
聲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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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你,我以為是我的app怪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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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改善違規問題,檢舉人跟警察是可以相輔相成的,警察能舉發的範圍就只有眼睛看的到
的地方,不過警力有限、民力無窮,至於會不會減輕壓力,應該是會吧,畢竟是直接由交
大舉發,不會找上我們這種小警員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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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你可以打去那邊的分局問問,我不是那邊的人,你這麼激動跟我說我也是霧煞煞
ps:我可以問一下什麼是神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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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說高雄人絕大部份都很nice的,我自己也是高雄人,不然不會拼死拼活就是為了調回
來,但我上面說的也例子絕對不是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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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是保二,那就不歸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管了,是警政署直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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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違停的根本問題就是駕駛人的法律素養跟道德觀念不足,拖吊跟開單也只是治標不
治本,就像我上面說的,根本就拖不甚拖,你前腳剛走,後面又來了,根本就做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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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哪裡看到我在幫違規者開脫?我通篇都在檢討違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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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啊,但我要開到一本就已經很拼了,可能我能力還不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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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就知道我在哪裡上班了,我還想生存阿…
※ 編輯: gjgj6666 (101.13.114.185), 04/02/2016 08: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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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當作有人施壓,也可以當作警察失職,我只是把我遇到的情況說出來,就算你認為
我失職,我單還是一樣照開,案件還是一樣要處理
※ 編輯: gjgj6666 (101.13.114.185), 04/02/2016 09:4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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