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高應大這邊有人在放煙火?已回收

看板Kaohsiung (高雄)作者 (讓我想看看)時間10年前 (2016/09/18 10:13), 10年前編輯推噓24(24029)
留言53則, 9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鳳山五甲公園從中秋連假開始 每天晚上就聚集一堆屁孩放煙火 而且都已經凌晨2-3點還在施放煙火沖天炮 附近住戶一再報案也沒有什麼嚇阻作用 因為只要警察一走,煙火跟沖天炮就開始繼續放 五甲公園的煙火跟沖天炮真的是爽放整晚的... 不過,這也不算奇怪,高雄本來廟會煙火就是放到爽的 ※ 引述《daniel1208 (PAUL)》之銘言: : 我的媽啊......都快五點了!! : 還有人在放煙火 還被嚇醒...... : 到底是哪間廟... : 火都滾起來了!!! : 睡到一半被吵醒! : 無論你要聊什麼,內文都需有關高雄之人、事、物。 : 也請不要利用高雄板發佈 文、洗文章、衝文章數。 : 徵求、玩樂,請勿使用此分類。 : 以上可按 刪除 : -----------------(以下請勿刪除)--------------------------------- : 高雄板非心情板、個板,無關高雄廣泛市民之文章請勿張貼。 : 例如:我家隔壁的母貓生了小貓、對面的阿婆一個人獨居之類的。 : 這裡是高雄板,請討論與多數高雄市民有直接關聯性的文章。 : 高雄點請參考板規1-2 : 修改文章標題請於文章列表按大寫T : 修改文章內文請於文章列表按大寫E : 同性質文章請以大E修改內文方式加註,請勿於板上重覆多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10.23.12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474164799.A.745.html

09/18 10:20, , 1F
仁武凌晨一點還有人在放
09/18 10:20, 1F
凌晨一點還算好的,五甲公園凌晨3點都還在放 XDDD

09/18 10:32, , 2F
應該請警察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處以罰鍰
09/18 10:32, 2F
警察大概就是到場"勸導",怎麼會有嚇阻作用,警察一走繼續爽放 XDD

09/18 10:49, , 3F
一開始一定是勸導 會開勸導單 然後再檢舉他
09/18 10:49, 3F

09/18 10:51, , 4F
經勸導後未見改善 就可依法開罰
09/18 10:51, 4F

09/18 10:52, , 5F
所以不要只檢舉一次 要檢舉很多次 警察只能依法行事
09/18 10:52, 5F
小弟是親人居住在那附近,今天電話聊天談論到五甲公園放煙火的問題。 謝謝q大的建議,守法的百姓常常就只能自求多福。

09/18 12:22, , 6F
原來是這樣 ,以後我們就照樓上說的這麼辦~
09/18 12:22, 6F
聽說附近的住戶1l0的電話打了不少通,煙火照常放到凌晨3-4點,報警有用嗎? 巡邏車一來煙火就暫停,巡邏車一走煙火就繼續 XDDD

09/18 12:57, , 7F
社維法開罰 要有2人以上住戶檢舉筆錄 你可以跟鄰居
09/18 12:57, 7F

09/18 12:57, , 8F
一起聯合起來去做報案 要求做檢舉筆錄就可以
09/18 12:57, 8F

09/18 12:59, , 9F
72條 妨害公眾安寧 公眾固指行為人以外之不特定多
09/18 12:59, 9F

09/18 12:59, , 10F
數人,2人以上之特定少數人亦包括在內
09/18 12:59, 10F

09/18 13:00, , 11F
一般需有被害鄰居具名指證(錄影、錄音)並製作筆
09/18 13:00, 11F
感謝1大的解說,小弟沒有居住在那邊,親友也沒想過報警。 公園附近的住戶,這兩天也應該打過不少110報警電話,有沒有用應該不用多做解釋。 反正高雄放煙火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習慣了就好。 XDD

09/18 14:09, , 12F
原來還要2人以上作筆錄 (筆記筆記
09/18 14:09, 12F
社維法的規定,警察真要偵辦,哪還用民眾去舉發? 現行犯不當場處置,然後還要民眾去作筆錄才處理,難怪會煙火放整晚。 小弟前面不是說過了,善良守法的百姓,常常只能自求多福 XDDD

09/18 15:58, , 13F
有業績的不用檢舉就...
09/18 15:58, 13F
r大,您突破盲腸了,哈哈哈。

09/18 16:01, , 14F
半夜放炮真的很沒水準,小嬰兒好不容易哄睡都被嚇
09/18 16:01, 14F

09/18 16:01, , 15F
09/18 16:01, 15F
s大辛苦了,其實大人是還好,小朋友嚇著還要去收驚,就真的比較麻煩。 ※ 編輯: wu888 (218.110.23.129), 09/18/2016 16:18:16

09/18 17:04, , 16F
那檢舉不做筆錄的話 我整天檢舉你家有賭場 吸毒等
09/18 17:04, 16F

09/18 17:04, , 17F
警察可以直接上門抓你家人回去嗎?
09/18 17:04, 17F

09/18 17:05, , 18F
況且該法條要保護的被害人是你們 被害人都不出門維
09/18 17:05, 18F

09/18 17:06, , 19F
護 警察要憑什麼法條發動後續偵辦的權力呢?
09/18 17:06, 19F

09/18 17:06, , 20F
平常沒事最愛講警察濫權 出事又怪警察不作為 鬼島
09/18 17:06, 20F

09/18 17:08, , 21F
況且社維法非刑法 非現行犯之適用法條 無法直接逮捕
09/18 17:08, 21F

09/18 17:09, , 22F
解決的方法SOP都告訴你了 反正打110警察沒包到好就
09/18 17:09, 22F

09/18 17:10, , 23F
是警察的錯就對了啦
09/18 17:10, 23F
感謝1大的回覆,如果沒猜錯的話,您應該是在職中的警務人員。 您提到有關於檢舉賭場跟毒品的問題,這類的案件該如何偵辦,相信您應該很清楚。 可以申請監聽,可以申請搜索票,再不然請線民配合,可以來個甕中抓鱉。 另外,您提到的沒有製作筆錄就無法進行取締,妨礙安寧的社維法就無法進行偵辦。 可以麻煩您解釋社維法第39條,跟42條的條文意思嗎? 因為小弟不是很懂條文內的真正意思,深怕自己可能會對條文解釋有所誤解,謝謝您。

09/18 19:37, , 24F
從中秋節開始,幾乎每夜都有人鞭炮聲
09/18 19:37, 24F
小弟並不是說不能應景放煙火,只是三更半夜,凌晨2-3點不會太擾民嗎?

09/18 19:50, , 25F
自己製造的垃圾能否拿去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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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wu888 (223.135.134.188), 09/18/2016 21:15:29

09/18 21:21, , 26F
39條是發動調查程序 調查不代表可以移送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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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21:22, , 27F
舉例 刑訴中告訴乃論之罪任何人都能告發 照規定
09/18 21:22, 27F

09/18 21:23, , 28F
警察也要受理 若告訴人不願提告 仍要將案件送地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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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21:24, , 29F
你檢舉違反社維法案件 警察依規也要受理 但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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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21:27, , 30F
法條 侵害的法益不同 構成要件也不同 例如 6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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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21:30, , 31F
1無正當理由攜帶刀械 法條不需有構成具體危害或對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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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21:31, , 32F
但89條 無故跟蹤他人 就有明確要被害人指認 再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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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21:33, , 33F
72條 妨害公眾安寧 公眾的定義我說過了 警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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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21:34, , 34F
自行判斷代表公眾 不然你晚上在7-11聊天太大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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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21:35, , 35F
我打110 警察過去就把你帶回派出所做筆錄移送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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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21:36, , 36F
這不是警察濫權嗎 總之 要不要被害人筆錄 完全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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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21:37, , 37F
看法條的構成要件來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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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21:43, , 38F
再來是強制的部份 因為社維法是較輕微的違序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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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21:44, , 39F
依照比例原則 所以給予警察權也是最小 42條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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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21:51, , 40F
明了 要先通知其到場 而且後段還有但書 知悉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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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21:54, , 41F
人別資料的話 得依前條辦理 也就是發通知書給他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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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21:56, , 42F
而且48條 嫌疑人無正當理由不到場得逕行裁處
09/18 21:56, 42F

09/18 21:58, , 43F
所以 現場警察盤查確認身分資料 就不用也不宜將民
09/18 21:58, 43F

09/18 21:58, , 44F
09/18 21:58, 44F

09/18 21:59, , 45F
眾以強制力帶回 依比例原則 依規定通知不到直接
09/18 21:59, 45F

09/18 22:00, , 46F
裁處即可 現在的社會氛圍及法令規範 不斷限縮
09/18 22:00, 46F

09/18 22:02, , 47F
警察權的發動之下 警察的作為不時被批評或被告
09/18 22:02, 47F

09/18 22:03, , 48F
警察執法過當被判刑或判賠之案例比比皆事 現在
09/18 22:03, 48F

09/18 22:04, , 49F
警察不再是以前威權時代 一切依法行政就對了
09/18 22:04, 49F

09/18 22:06, , 50F
但是民眾要用到警察時 還是以為警察很大 但是
09/18 22:06, 50F

09/18 22:12, , 51F
時代早就不同了 對警察要求太高 法律卻沒給予相
09/18 22:12, 51F

09/18 22:13, , 52F
對的警察權力 警察當然無法盡如人意了
09/18 22:13, 52F
感謝1大詳細的回覆,原來是法律沒有賦予您們權力,感謝您的說明。 ※ 編輯: wu888 (218.110.23.129), 09/19/2016 15:42:50

09/20 00:12, , 53F
哈哈哈我連假也一直聽到
09/20 00:12, 53F
逢年過節要應景熱鬧一下是無所謂,但是凌晨2-3點就真的有些超過了。 ※ 編輯: wu888 (119.238.52.79), 09/20/2016 19:37:41
文章代碼(AID): #1NtVW_T5 (Kaohsiung)
文章代碼(AID): #1NtVW_T5 (Kaohsiu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