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警察針對違停檢舉不得連續舉發,須吃案?已回收

看板Kaohsiung (高雄)作者 (慕)時間9年前 (2017/01/12 14:44), 編輯推噓19(21220)
留言43則, 2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事情是這樣的,去年(2016)12月間,我拍照檢舉幾件違停人行道和紅線的交通違規, 然後今年1月5日收到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警政信箱處理回復單: http://i.imgur.com/7xlzMUI.jpg
可是我當時同一地點每兩個小時以上都有拍照,然後每兩小時分別檢舉(不同案件), 如違規事實明確舉發後,照道理應分別回覆製單,但只有處理一案。(6取2) 於是再向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警政信箱去信詢問,結果是這樣: 『大量檢舉同一案件造成審核不易,已擇一為你處理』 http://i.imgur.com/wNSYFSS.jpg
明明違規時間都間隔兩小時以上,得連續處罰,並無重複裁決問題, 警察辦案還要有多重標準?於是再去信 http://i.imgur.com/RCZGqnk.jpg
然後回答我: 一、本案經 您陳情,並依規定答復在案。 二、依行政程序法第173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人民陳情案同一事由,經予適當處理, 並已明確答覆後,而仍一再陳情者,得不予處理」。 三、若您有疑問或其他寶貴意見,歡迎再次來信反映提供建言。 之後我送建言過去至今也沒有消息了~ 每次線上檢舉都要過一兩個星期才回,對敏感內容卻不到一天就有回覆,然後就不了了之 ,平常打110檢舉違停警察是叫人把車開走,拍照檢舉又要刻意刁難,真是幸福城市。 http://policemail.kmph.gov.tw/page_1_1.aspx 最後,請大家多為你身旁的交通違規盡一份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73.100.24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484203478.A.9FE.html

01/12 14:46, , 1F
謝謝你為高雄努力
01/12 14:46, 1F

01/12 14:47, , 2F
感謝你的努力 大概是之前那個被砍的新聞所以不敢
01/12 14:47, 2F

01/12 14:47, , 3F
補問題:2小時拍照檢舉,到底是要分別檢舉還是同案
01/12 14:47, 3F

01/12 14:48, , 4F
能拖走就拖走,沒爭議
01/12 14:48, 4F

01/12 14:48, , 5F
檢舉還是分案檢舉? 同案的話真的會分別開單嗎?
01/12 14:48, 5F

01/12 14:50, , 6F
三民二分局算是比較不會打槍的了
01/12 14:50, 6F

01/12 14:55, , 7F
打電話問清楚理由不就知道了,他不是底下都有承辦人
01/12 14:55, 7F

01/12 14:55, , 8F
的電話?
01/12 14:55, 8F

01/12 14:56, , 9F
既然知道線上要等一週,直接打過去不是更快
01/12 14:56, 9F

01/12 14:56, , 10F
真的,維護交通順暢,人人有責
01/12 14:56, 10F

01/12 15:03, , 11F
吃案無誤
01/12 15:03, 11F

01/12 15:14, , 12F
吃案無誤,需不需要轉八卦版爆卦?
01/12 15:14, 12F

01/12 15:16, , 13F
吃案=瀆職。 一定要殺雞儆猴不然層出不窮
01/12 15:16, 13F

01/12 15:21, , 14F
但嚴格來說 你檢舉的是同一台車 要不要依照2HR開罰
01/12 15:21, 14F

01/12 15:21, , 15F
那也算警察的裁量權
01/12 15:21, 15F

01/12 15:23, , 16F
這是吃案……(怒噓)
01/12 15:23, 16F

01/12 15:24, , 17F
fb請搜尋 靠北警察 趕快去靠北一下.....(認真
01/12 15:24, 17F

01/12 15:27, , 18F
等等會有新警察護航:警察很忙的 違停一下又怎樣
01/12 15:27, 18F

01/12 15:30, , 19F
2HR開罰這件事情也呵呵 那殺人 只要2HR內 殺1個和
01/12 15:30, 19F

01/12 15:30, , 20F
殺100個同罪嗎
01/12 15:30, 20F

01/12 15:34, , 21F
等等某d會出來噓你說會違停代表人民有需求應該體諒
01/12 15:34, 21F

01/12 15:50, , 22F
您好,我是三民二分局員警,有關您反映「警察針對違
01/12 15:50, 22F

01/12 15:51, , 23F
停檢舉都不得連續舉發乙案」由於您並未提供完整的
01/12 15:51, 23F

01/12 15:51, , 24F
警政案件編號,故無法查詢該案件的檢舉內容及處理
01/12 15:51, 24F

01/12 15:51, , 25F
結果,懇請您提供完整的警政編號及相關資訊,以利
01/12 15:51, 25F

01/12 15:51, , 26F
本分局查詢案件處理情形後,再予以回覆,感謝您對
01/12 15:51, 26F

01/12 15:51, , 27F
交通工作熱心。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二分局關心您
01/12 15:51, 27F

01/12 16:04, , 28F
直接打督察室阿
01/12 16:04, 28F

01/12 16:07, , 29F
5566出現了
01/12 16:07, 29F

01/12 16:11, , 30F
辛苦了
01/12 16:11, 30F

01/12 16:11, , 31F
連警方ID都5566
01/12 16:11, 31F

01/12 16:43, , 32F
2266才對
01/12 16:43, 32F

01/12 16:43, , 33F
警察還要上批踢踢處理業務 辛苦了!
01/12 16:43, 33F

01/12 16:44, , 34F
小孩子功課沒做好,帶回家罰做,辛苦了
01/12 16:44, 34F

01/12 16:52, , 35F
2小時好像只適用員警和他人(揪不同人去拍)民眾一天
01/12 16:52, 35F

01/12 16:52, , 36F
一單比較沒爭議
01/12 16:52, 36F

01/12 17:02, , 37F
沒這種事 2HR 達到同一人舉發一樣可以成立
01/12 17:02, 37F

01/12 18:24, , 38F
謝謝你
01/12 18:24, 38F

01/12 22:06, , 39F
感謝您為社會付出
01/12 22:06, 39F

01/12 22:37, , 40F
謝謝你為高雄努力
01/12 22:37, 40F

01/12 22:58, , 41F
謝謝您的努力,這個拜託把信直接轉督察室,有效。
01/12 22:58, 41F

01/13 06:38, , 42F
建議投訴內政部,讓它轉警政署處理,相信會比你投訴
01/13 06:38, 42F

01/13 06:38, , 43F
高市督察室有用
01/13 06:38, 43F
文章代碼(AID): #1OToNMd- (Kaohsiung)
文章代碼(AID): #1OToNMd- (Kaohsiu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