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1999沒用還有更上層的管道嗎?已回收

看板Kaohsiung (高雄)作者 (銅牌消防員)時間9年前 (2017/04/24 01:05), 9年前編輯推噓10(1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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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為了住家附近的菜市場和停車問題 實在氣不過就寫信1999了 建議一 附近菜市場營業時攤販占用道路 建議如果政府願意支持菜市場的營運 是不是可以營業時間把道路管制 禁止車輛通行 這樣菜市場民眾逛得也比較安全 回覆: 市場依自治條例第七條規定應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 使得繼續營業 經查該市場尚未依上開規定提出申請設置 本局業已通知管理業者做好敦親睦鄰及加強營業秩序自主管理 以降低對鄰近住戶及當地交通之影響 WTF? 沒申請不是說不能營業嗎? 結果你回復只是要他敦親睦鄰 (以上屬實,願公開回復信) 建議二: 附近道路都被周遭住家用交通錐或報廢機車當路霸占用停車 周遭停車位難尋 附近又有市場導致違規停車眾多 建議市府將道路設畫收費停車格 以增加市府收入也能使停車權利公平 回覆: 建議地點車輛均依規定順向停車 若規劃停車格將減少停車空間(?????) 經洽當地里長意見考量 當地停車需求及當地民眾強烈反對 經本局檢討後,仍暫以現狀為宜 另有關民眾隨意使用交通錐佔用道路屬違規行為 基於時效,建請電洽本府警察局 (電話:110)反映取締 WTF? 所以路邊沒畫線的停車權利就屬於住戶的嗎? 道路不是屬於大家的嗎?若是要停車為何只獨厚住家 而且因為當地民眾強烈反對就不設置 任由他們繼續用路霸方式占用停車位 好,這個局處是交通局回覆滴 他說路霸是違規 然後我又收到警察局的回覆: 有關反映鳳山區XX路及XX路、XX路,有道路障礙乙節 經本局XX分局XX派出所 派員查處,已勸導(??)行為人改善,並加強旨揭路段違規取締 所以違規只是勸導... 那勸導之後呢? 我這幾天上班回家,根本沒有改變... (以上皆屬實,願公開1999回復信件) 真羨慕台北有柯P -- ˙ PTT · · ˙ 140.112.172.11 ▁ ◥ · ┌─┐ 批踢踢實業坊 進不來,怪我囉?. ⊙ ◢█◤ · │└┐ ptt.cc █◤ ˙ · ─┘ │┌──┐ · 原圖:Armour ◣ㄟ· └┤ │ · by dajidali◥▄▄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63.29.63.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492967119.A.AF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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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新聞有一個直接去市政府鬧的,不過應該只能玩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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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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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柯不柯一點關係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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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長的事務繁雜,除非是人命關天或是媒體關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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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都是授權市府二層決行,講白點,就是由業務局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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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長、副局長、主秘審核過沒問題,就回復陳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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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回復內容的撰寫,都是由相關承辦人,確認過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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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你今天就算面見市長,他答應給你滿意得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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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一句話...誰叫你是平民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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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樣交辦給相關局處,由業務承辦人去研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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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對1999的回覆內部流程很清楚,應該是巷子內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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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過我是羨慕柯p能有那樣果斷的決策力 只分對錯不分黑白 我也知道承辦人難為之處 但上層不挺,下面也沒辦法多回什麼 只能安撫陳情人了 ※ 編輯: DanteTwins (163.29.63.9), 04/24/2017 01: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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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霸、佔位屬於警察局業務,直接撥打110報警處理(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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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一直打),設置停車格是屬於交通局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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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問題就跟強佔政府土地違章建築硬住還理直氣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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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政府不是人一樣,無法硬逼市場的人不營業,到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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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成政府不給老百姓生活,不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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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說,沒有長官不想有所作為,但更多時候,必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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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加權衡,一方面要考量適法性,又得維護被陳情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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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陳情的總統府,或行政院,都是層層往下送到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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層的承辦辦理,回覆的內容都是一樣,問題可能沒有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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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只有累死承辦,因為有決策能力的長官不支持,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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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政治力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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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益,避免父子騎驢的困境。如果你真的覺得自己的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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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是有必要性,當地的里長,才會是最佳管道,正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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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m大說的,其他政治力,里長會是最瞭解各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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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電話)不過只是把你說的陳情聽完整理後,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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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於哪個局處的業務,再請相關的承辦做處理跟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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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將陳情打好內容後呈報給相關單位,再由相關單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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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是一個轉介的平台。但由1999發出的陳情力量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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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你直接送陳情大,因為1999有研考會,研考會就是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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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每個單位考績的,所以單位只要收到1999公文或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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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會優先處理而且還分很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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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你有反應,他勢必要有作為來回應,加上里長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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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參加治安會報,或市政相關會議,當他正式提出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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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各局處就比較容易有作為,畢竟當里長都開口,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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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這個問題可能是當地居民的共識,那思考的方式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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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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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都是消防員了,怎麼還不懂箇中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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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基本上這兩點就這樣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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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的差別是有沒有給底下的長官們壓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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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怎麼可能處理這個啊,別笑死人了...台北之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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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成為首都是有原因的好嗎?跟台北比根本鯨魚比蝦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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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點我覺得正常吧,你家旁邊為什麼要給別人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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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家不能停本來就要有車位再買車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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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屋主願意給廢棄車停就停啊,那也是屋主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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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不成你家前面設停車格你會比較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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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囉 如果騎樓那當然是屬於私人的 但前面的道路應該是屬於公眾的吧 如果有誤解請指教 ※ 編輯: DanteTwins (223.138.47.190), 04/24/2017 09: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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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你檢舉的局處政風單位檢舉 敍明該局處的不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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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鬧啊、記得發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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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執政,完全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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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碰到這樣的問題,實在看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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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比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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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選舉就找立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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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O_DxFhy (Kaohsi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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