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有人在技擊館站遺失7-11 kitty點數嗎已回收

看板Kaohsiung (高雄)作者 (Regan)時間9年前 (2017/04/28 09:56), 9年前編輯推噓-1(1212)
留言15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請問前幾天 有人在捷運技擊館站掉7-11點數嗎? 遺失者站內信請告知點數幾點以避免冒名 以上可按 刪除 不管你要問什麼,都別忘了附上『高雄點』 我是高雄人或我曾住在高雄不能當高雄點喔 高雄點定義請參閱板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9.225.2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493344606.A.370.html

04/28 10:40, , 1F
... 8成是不想要而丟掉的
04/28 10:40, 1F
掉的地方非垃圾桶旁,且並非僅2、3點,如果不想要也不會刻意在捷運站裡面亂丟,各種 線索證明此可能性極低

04/28 10:54, , 2F
7-11外面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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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11:25, , 3F
是有多想發文?
04/28 11:25, 3F
不知道你這什麼心態,怕有人掉了急著找才詢問,還是說你撿到東西都佔為己有,所以不 以為意?又不缺發文數,是有什麼好發文的,推文一點邏輯都沒 ※ 編輯: Regan1857114 (223.139.225.21), 04/28/2017 12:28:21

04/28 12:29, , 4F
買遊戲點數有一堆的可能會亂丟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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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既然不要也不會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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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真的是某人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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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推好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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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15:11, , 8F
好笑,難不成我在捷運站撿到有廣告的小面紙難道也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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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來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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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15:12, , 10F
誰說要佔為己有了,自己小人就不要急著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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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15:15, , 11F
更正,不是撿到,是看到,免得有人說我路邊撿到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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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15:15, , 12F
生紙佔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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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廣告面紙舉例滿好笑的,一個是要消費才能有點數,一個是文宣,這樣也能比 點數不只2、3點,「是有多想發文」這句被反駁,改用佔為己有來酸? 有說你佔為己有?問號看不懂嗎?沒就沒,又沒人要你對號入座 然後注意一下用詞,小心依公然侮辱被人吉,「小人」加上公然,構成要件該當,如果換 做有心人是可以吉你的,看版主會不會桶你(版規6-1人身攻擊) ※ 編輯: Regan1857114 (223.139.225.21), 04/28/2017 15:58:35

04/28 16:37, , 13F
我的就是我的,有無消費或無償獲得所有權都是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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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16:38, , 14F
廢話一堆要吉快吉,我不信法官會依此判公然侮辱
04/28 16:38, 1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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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為己有是你先說的,用這句來酸的是誰自己心裡清楚
04/28 16:39, 15F
遺失物須經6個月公告而非無償獲得 只是一般小東西沒人計較 公然侮辱通常不會到法官那 不過還是有機會 但即使是檢察官那邊雙方和解 也是公然侮辱那方須支付和解金 自己先酸人反而罵人 多說無益 ※ 編輯: Regan1857114 (223.139.225.21), 04/28/2017 19:11:19
文章代碼(AID): #1P0g5UDm (Kaohsi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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