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公告本市23處同意設置攤販臨時集中場
公告本市23處同意設置攤販臨時集中場
資料更新時間:110-01-06 11:21 資料來源:市場管理處
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月6日
發文字號:高市經發市字第10906965701號
附件:本市23處同意設置攤販臨時集中場資料一覽表
主旨:公告本市23處同意設置攤販臨時集中場。
依據:
一、高雄市攤販臨時集中場管理自治條例第7條、第8條及第9條規定
二、高雄市議會第3屆第4次定期大會第55次會議決議:市政府審議同意設置之23處攤集場
,照案通過。
公告事項:
一、本市23處同意設置攤販臨時集中場資料一覽表如附件。
二、同意設置日期及字號:高雄市議會109年12月24日高市會財字第1090014524號函。
三、其他未盡事宜,依「高雄市攤販臨時集中場管理自治條例」規定辦理。
四、公告地點:
(一)刊登高雄市政府公報。
(二)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公告欄。
(三)本市三民區公所、大社區公所、大樹區公所、小港區公所、仁武區公所、左營區公所
、阿蓮區公所、前金區公所、前鎮區公所、梓官區公所、湖內區公所、鳳山區公所、鹽埕
區公所公告欄。
(四)三民區安和里辦公處、三民區安東里辦公處、三民區寶龍里辦公處、大社區翠屏里辦
公處、大社區觀音里辦公處、大社區神農里辦公處、大樹區久堂里辦公處、大樹區檨腳里
辦公處、小港區桂林里辦公處、左營區埤西里辦公處、左營區埤北里辦公處、阿蓮區南蓮
里辦公處、前金區文東里辦公處、前鎮區仁愛里辦公處、前鎮區德昌里辦公處、前鎮區信
義里辦公處、前鎮區信德里辦公處、梓官區禮蚵里辦公處、梓官區赤西里辦公處、梓官區
信蚵里辦公處、鳳山區成功里辦公處、鳳山區興仁里辦公處、鳳山區國富里辦公處、鳳山
區興中里辦公處、鳳山區協和里辦公處、鳳山區國泰里辦公處、鳳山區南興里辦公處、鳳
山區和興里辦公處、鳳山區鎮南里辦公處、鳳山區龍成里辦公處、鳳山區福祥里辦公處、
鳳山區福誠里辦公處、鳳山區南和里辦公處、鳳山區天興里辦公處、鳳山區國光里辦公處
、鹽埕區江西里辦公處、鹽埕區新豐里辦公處、湖內區中賢里辦公處、仁武區仁武里辦公
處公告欄。
(五)本市23處同意設置攤集場。
https://edbkcg.kcg.gov.tw/News_Content.aspx?n=9A7F03ABA05E4DEF&sms=BE8A73D3A043
5784&s=DD71A1FD5AA6A460
縮短網址
https://tinyurl.com/y4wkdhy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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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可以查查看自己家附近的夜市是不是合法
這是最近通過申請合法的23個攤販臨時集中場
再加上
先前已經通過的52個(譬如六合夜市、金鑽凱旋夜市、光華夜市....)
https://edbkcg.kcg.gov.tw/cp.aspx?n=A62702F8E7EFBA04 <==先前已經通過的夜市
目前高雄市總共有75個『合法』的攤販臨時集中場
『未同意設置』的攤集場有十處:
瑞北夜市、前鎮民興早市、鳳山大市集
鳳山文聖街夜市、鳳山海洋路夜市、岡山後紅夜市
燕巢週末夜市、橋頭隆豐和夜市、橋頭白樹夜市、楠梓楠都夜市
詳情請看 https://www.cdns.com.tw/articles/334688 來源:中華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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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610367768.A.56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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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突破盲腸了
越是在道路上擺的夜市越容易拖下去
因為經發局推給警察局 說道路是警查在管的
但警察局會推給經發局 說攤販是經發局在管的
然後就一直踢皮球下去 到最後爽到的就是那些道路攤販
反而在一塊空地擺的還比較容易被抄 因為土地分區 使用用途不對
而且空地擺攤警察管不到 道路交通處罰條例沒有
經發局跟都發局就得摸摸鼻子處理 沒辦法踢皮球給警察
你看很多被關的夜市都是在一塊空地上 被依據違反什麼土地分區使用
但在路邊擺怎麼看都比在空地擺更誇張 但偏偏就一堆還活的好好的
我不知道非法跟合法都能一起生存下去 那公告這些合法夜市到底有什麼用
路邊攤販如果在地居民抗議只有小貓兩三隻 大概永遠都沒機會剷除
訂一堆法律條文 要不要執法還是看檢舉人數
這個公告我也當作笑話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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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破盲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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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真的好笑。然後對一堆有店面的店家設一堆衛生、環保、消防法規,然後道路攤販
好像什麼法規都不用,稅也不用繳。
政府只敢對合法的店家管東管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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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說這些夜市去申請合法化有意義嗎?
反正非法的也是一樣可以繼續擺阿 非法反而更自由自在
合法化之後反而綁手綁腳 要設徒步區有的沒的
跟繳稅一樣
不繳稅的 什麼稅法一堆規定通通都免了 最後政府只要求你繳錢就好 甚至讓你分期付款
乖乖繳稅的 就得配合稅法一堆多如牛毛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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耍無賴最大 守法的往往規矩越加越多 柿子挑軟的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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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說1999多檢舉吧,他不處理攤販就讓他一直處理公文。
反正良心不安的是那些違法攤販跟公務員 除非這些人沒良心 那我也認了
我們這些受害者就安慰自己吃虧就是佔便宜
人在做 天在看 人若欠你,天必還你
※ 編輯: Ferrand (111.254.213.190 臺灣), 01/12/2021 22:4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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