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改判-A6

看板Kaohsiung (高雄)作者 (狂)時間5年前 (2021/01/18 11:04), 5年前編輯推噓31(33262)
留言97則, 20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1/1
申訴方:A6 原判決:#1VrunT0r (Kaohsiung) 原文:12/13 A6 □ [問題] 澄清路家樂福以前叫什麼名字 判決:內文雖具八卦板引述之文張編號,但查該編號已無法查到該文章,但 引言引述內容具猥褻內容,依 1-8 處 退文 併 水桶 1 年。 改判: 經組務認定該個案符合以下原則: 1.猥褻內容為引述他人之內容 2.大量其他非猥褻內容 3.自行添加之內容無猥褻內容 故 組務認定無違規。故 取消 一 年水桶 併 退文。 但該認定僅限於本案之認定。#1W0TXckp (L_TaiwanPlaz) 再查 該簽名檔內容申述方自承為 八卦板文章之內容 且 全文轉錄。 故判定違反 6-5.1 故 退文。 合併上述 判決 取消 1 年水桶。 高雄板板主 simonje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177.212.24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610939050.A.E21.html

01/18 11:15, 5年前 , 1F
站方有叫你銷退文耶。你怎麼還維持退文判決?
01/18 11:15, 1F

01/18 11:17, 5年前 , 2F
你這不是公然違背小組長的判決?
01/18 11:17, 2F
您可能沒看清楚公告唷。

01/18 11:26, 5年前 , 3F
組務那邊是銷退文 但是下面有寫反6-5.1
01/18 11:26, 3F

01/18 11:29, 5年前 , 4F
小組漲已經明確叫版主三天內去跟站方申請消退文
01/18 11:29, 4F

01/18 11:30, 5年前 , 5F
你現在又來個違反 6-5.1 這哪招啊?
01/18 11:30, 5F
本來就違反阿~他自己承認的。

01/18 11:31, 5年前 , 6F
小組長的判決有提到違反 6-5.1的情事嗎?
01/18 11:31, 6F
他申訴的是 1-8 規定 和 6-5.1 有何干係?自然不會提到。

01/18 11:32, 5年前 , 7F
小組長叫你去消退文 你就去銷 還來個案外案是哪招?
01/18 11:32, 7F

01/18 11:35, 5年前 , 8F
乖乖下去,別吵好嗎
01/18 11:35, 8F

01/18 11:42, 5年前 , 9F
308怎不開本尊
01/18 11:42, 9F

01/18 11:51, 5年前 , 10F
版皇說的算 別吵好嗎!
01/18 11:51, 10F

01/18 11:51, 5年前 , 11F
說你有罪就有罪 不爽去申訴啊 申訴在找別的弄你
01/18 11:51, 11F

01/18 12:25, 5年前 , 12F
有趣
01/18 12:25, 12F

01/18 12:40, 5年前 , 13F
反串仔說是版皇就是版皇,他不爽會去叫八卦來出征喔
01/18 12:40, 13F

01/18 12:51, 5年前 , 14F
馬上被認出是308,笑死
01/18 12:51, 14F

01/18 12:52, 5年前 , 15F
小組長那裡說猥褻了?
01/18 12:52, 15F

01/18 12:53, 5年前 , 16F
你到這裡都要歪曲判決內容
01/18 12:53, 16F

01/18 12:54, 5年前 , 17F
小組長判決第六條明明白白說不算猥褻 你到這還要凹
01/18 12:54, 17F
你可以私信去問阿~我附的內容都是私信問的內容。原文部分轉錄。(已同意轉錄)

01/18 12:55, 5年前 , 18F
01/18 12:55, 18F

01/18 12:55, 5年前 , 19F
你私信內容我不管 我只管公告部分
01/18 12:55, 19F

01/18 12:56, 5年前 , 20F
人家私下怎麼說 是私下的事情 公告是公告
01/18 12:56, 20F

01/18 12:56, 5年前 , 21F
不然你讓他公告出來
01/18 12:56, 21F
我幫你問是不是可以公開信件了~等回覆吧。

01/18 12:58, 5年前 , 22F
我不要你公開我要小組長公告 你公開不算
01/18 12:58, 22F

01/18 12:59, 5年前 , 23F
小組長公告為準
01/18 12:59, 23F
信件內容如下: #1W1Heh1p (L_TaiwanPlaz) 作者 lianpig5566 (家庭教師殺手里包恩) 標題 Re: [宣判] A6 申訴 simonjen 案 時間 Sat Jan 16 12:27:44 2021 ─────────────────────────────────────── ※ 引述《simonjen (狂)》之銘言: : 小組長您好: : 所以您的意思是同時滿足下列幾點則屬無違規嗎? : 1.猥褻內容為引述他人之內容 : 2.大量其他非猥褻內容 : 3.自行添加之內容無猥褻內容 : 感謝小組長明示。 : 高雄板板主 simonjen 本案是這樣沒錯,我在判決文章下也有說了,依個案為主。恕我不再回覆。 A6:轉錄至看板 L_TaiwanPlaz 01/18 13:16

01/18 13:22, 5年前 , 24F
呼籲版主勿再搞文字獄,已經有許多人對您管版方式
01/18 13:22, 24F

01/18 13:22, 5年前 , 25F
很不滿
01/18 13:22, 25F

01/18 13:52, 5年前 , 26F
對管版有意見是柯韓粉跟綠營支持者的關係,這篇是猥
01/18 13:52, 26F

01/18 13:52, 5年前 , 27F
褻認定問題,好像不能混為一談哦
01/18 13:52, 27F

01/18 13:55, 5年前 , 28F
還在亂搞阿? 真好笑
01/18 13:55, 28F

01/18 14:53, 5年前 , 29F
某L 的多人是指你嗎。
01/18 14:53, 29F

01/18 15:26, 5年前 , 30F
你私人信件和我沒什麼關係 我只認判決
01/18 15:26, 30F

01/18 15:56, 5年前 , 31F
請版主按照小組長的公告改判 謝謝
01/18 15:56, 31F
小組長認定判決之要素如公告所示,無誤。

01/18 15:59, 5年前 , 32F
請板主於三日內解除水桶,並向站方申請取消退文。
01/18 15:59, 32F
還有 34 則推文
還有 8 段內文
1.中華民國非屬美利堅合眾國管轄,您拿美國的條款來要求我遵守?等我入籍美國籍或許 有用。 2.您自己節錄的內容: 因為至少就相同或大致相似的指控而言,被告可能不會再次受到審判。 看懂可能了嗎?更何況還是本案這種規定不同的狀況。

01/19 14:51, 5年前 , 67F
你為何一開始不查清楚,而是等判無罪之後才重新查?
01/19 14:51, 67F

01/19 14:52, 5年前 , 68F
新的證據不可以當作重複審判的理由,請撤銷判決
01/19 14:52, 68F
我調查的時候沒查到,犯罪方自己承認,我又怎麼能當作沒看到? 另外新證據不能作為重啟調查的理由?去看看"刑事聲請再審狀(發現新事實或新證據)" 的內容吧。

01/19 14:57, 5年前 , 69F
你調查沒查到是你的疏失,你的疏失不該由被告來承擔
01/19 14:57, 69F
所以我沒讓他承擔我的疏失,所以趕緊把新事証補上,然後依規定判決。

01/19 14:58, 5年前 , 70F
禁止雙重起訴原則,此案已經被小組長認定無罪
01/19 14:58, 70F
認定無罪的是 1-8 ,不是 6-5.1 如果看不懂公告 可以多看幾次。

01/19 14:58, 5年前 , 71F
即便你找到新的證據,也不可以重複審判,請撤銷判決
01/19 14:58, 71F
上面的資訊可以參考一下"刑事聲請再審狀(發現新事實或新證據)"

01/19 15:02, 5年前 , 72F
你重新理一下思緒吧,你有任何證據應該一開始就審判
01/19 15:02, 72F

01/19 15:03, 5年前 , 73F
而不是被小組長判無罪之後才用新證據去重新審判
01/19 15:03, 73F

01/19 15:03, 5年前 , 74F
你搞不清楚耶,即便是不同罰則,也不能重複起訴阿
01/19 15:03, 74F

01/19 15:04, 5年前 , 75F
你的認定:他違反的是6-5所以可以再審判一次
01/19 15:04, 75F
我看你是不懂站務規定, 1.站務規定一文僅能退文一次,也就是說當 1-8 沒有撤銷之前6-5.1的判決會完全 被覆蓋過去。 2.判決無罪之規定屬 1-8 規定 非屬 6-5.1之規定。我又不是針對 1-8 規定再起審判。 3.重頭到尾都是不同的規定,而非是不同的罰則,甚至可以說 1-8 罰則完全覆蓋 6-5.1 之罰則。

01/19 15:05, 5年前 , 76F
我的認定:此案已經無罪結案 新的證據也不能再審判
01/19 15:05, 76F

01/19 15:05, 5年前 , 77F
你自己理一下思緒吧
01/19 15:05, 77F
那是你認定結案。針對案件站務指有規定申述上限,沒有判決上限。

01/19 15:15, 5年前 , 78F
刑事聲請再審狀,是指讓被定罪的人可以再次訴訟
01/19 15:15, 78F

01/19 15:16, 5年前 , 79F
從而獲得緩刑、減刑、無罪、免訴,跟此案無關
01/19 15:16, 79F

01/19 15:17, 5年前 , 80F
請版主不要錯誤類比
01/19 15:17, 80F
既然您認為與本案無關,那我也只能請你拿高雄板板規相關之規定,不要拿與本案 無關的"美國憲法"與我討論,請貴板友依高雄板規、組務規定或站務規定討論。

01/19 15:53, 5年前 , 81F

01/19 15:53, 5年前 , 82F
此案已經由小組長判決無罪,請版主不要重新審判
01/19 15:53, 82F

01/19 15:54, 5年前 , 83F
同案不可重複起訴是基本原則,不論哪個版主都該遵守
01/19 15:54, 83F

01/19 15:54, 5年前 , 84F
不應以"高雄版" "站務組" 沒有此規定就違反此原則
01/19 15:54, 84F

01/19 15:55, 5年前 , 85F
有些事情不用明文規定也應該遵守,請版主務必做到
01/19 15:55, 85F

01/19 16:02, 5年前 , 86F
此案已經由小組長判決無罪,請版主不要重複審判
01/19 16:02, 86F

01/19 16:03, 5年前 , 87F
若被告有違反任何規定,應該一開始就該調查並且起訴
01/19 16:03, 87F

01/19 16:03, 5年前 , 88F
不應等小組長判決無罪後再以另一版規重新判決違規
01/19 16:03, 88F

01/19 16:04, 5年前 , 89F
版主若調查上有疏失,請下次改進,不該由被告承擔
01/19 16:04, 89F
板規、組務或站務規定沒規定的事情與本案無關,請依相關規定提出請求。 經組務判決之無罪事項屬 1-8 規定 以依規定取消罰則。 調查事証之疏失我已經補好了~所以並非由違規方承擔本人之疏失。 ※ 編輯: simonjen (180.177.212.242 臺灣), 01/19/2021 17:12:50

01/19 18:53, 5年前 , 90F
請問版主目前是認定有禁止二重起訴原則
01/19 18:53, 90F

01/19 18:53, 5年前 , 91F
只是站務、組規、版規沒有規定,所以你不用依照原則
01/19 18:53, 91F

01/19 18:54, 5年前 , 92F
來判決,請問版主目前是這樣判定沒有錯吧?
01/19 18:54, 92F

01/19 18:56, 5年前 , 93F
請版主針對問題回答,你認定有禁止二重起訴原則嗎?
01/19 18:56, 93F

01/19 23:51, 5年前 , 94F
相當高雄人水準的板主
01/19 23:51, 94F

01/20 15:54, 5年前 , 95F
認錯不是認輸,請版主撤銷判決,同案不能雙重起訴
01/20 15:54, 95F

01/20 15:54, 5年前 , 96F
這是保障人權的基本原則,不用明文規定也應該遵守,
01/20 15:54, 96F

01/20 16:03, 5年前 , 97F
此案已經由小組長判決無罪,請版主不要重複起訴。
01/20 16:03, 97F
文章代碼(AID): #1W1FgguX (Kaohsiung)
文章代碼(AID): #1W1FgguX (Kaohsiu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