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團購成員一夜之間全被退群組 事主挨告不起訴已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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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購成員一夜之間全被退群組 事主挨告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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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2021年2月26日(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
蔡姓女子成立「團購免運超便宜」LINE群組,卻被許姓男子無故踢出群組,蔡女還發現許男
除了踢她,還把群組內4、50位成員一併退團,因此怒告許妨害電腦使用罪,但檢方認為,
邀請或退群是LINE提供給使用的功能,並沒有侵入蔡女等人的手機,因此不構成犯罪,偵結
處分許男不起訴。
檢方指出,去年8月6日,蔡姓女子在LINE成立「團購免運超便宜」群組,她廣邀親友加入,
除了一起團購買商品外,還能分享生活大小事;蔡女成立群組一個月後,發現自己竟被許姓
男子無故踢出群組,她連絡群組內其他成員,發現除了她之外,群組內4、50位成員也被許
男退群。
蔡女認為,許男無故把她和其他成員退出群組,已損害他們使用LINE聊天、留言功能,因此
提告妨害電腦使用罪;檢方偵查時,許男辯稱,自己沒有踢除群組任何人,他是接到警方通
知才知道這件事。
檢方發現,許男在群組暱稱「泰德」,根據蔡女等人提供的截圖,確實有「泰德已將蔡OO退
出群組」等內容,因此不採信許男說詞,不過,根據LINE提供給使用的者的功能,使用者無
須入侵成員電腦,即可將成員退出群組,成員的電磁紀錄也不會被刪除或變更,只須待其他
成員邀請就能再度加入,與刑法359條「無故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罪」的
構成要件不符,因此認定許男不構成犯罪,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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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02/26 16:06,
4年前
, 1F
02/26 16:06,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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