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板務] 反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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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8(19推 1噓 130→)留言15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gggping (原PO正妹的老公)時間11年前 (2013/05/29 17:5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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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板板規說明:. 板規修正後亦同,且遵守中華民國法令、 TANET 管理規則以及批踢踢站規. 板規文義如有爭議之情形時由板主群合議後作最終解釋. 刑法:第 二七 章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第309條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
(還有2851個字)

推噓6(7推 1噓 35→)留言4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jorden2895 (別懷疑!J大就是我)時間11年前 (2013/05/29 19:1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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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打算談法律條文~因為最近PTT法務部也在談論對外公告以及對內宣導. 當出會有"反推薦"這類文章,相信是出自於網友間的善意"提醒". 這方面就跟精華區3-8-X的用意相同. 就如同板主本來就無法得知事實來源一樣. 反推本來就是其中一方對於商家的一些服務感覺服務不周. 所以才上來好心的提醒. 判例上,
(還有524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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