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閒聊] 關於在高雄有勞資問題求高雄板友大大幫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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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4→)留言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ra065311 (蕭雲)時間11年前 (2014/09/23 09:2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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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十二小時即違法,參勞動基準法(以下簡稱勞基法)第30、32條。. ◎雇主不得預扣薪資,參勞基法第26、43條。. ◎薪資不得低於現行規定115/hr,參勞基法第21條。. ◎這薪資怎麼算都是違法,最低應為26,824元。. (115*9.33)*25=26,823.75. 這不用說一定違法,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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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7→)留言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ortz時間11年前 (2014/09/23 08:39), 11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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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存證信函只是給你提醒注意 並沒有其他作用. 因為有勞資爭議一定都是先勞工局開始的 沒有一開始先到法院的. 勞工局所訂定的條款也算視同法院的法律生效. 員工是四月進去 九月離開 四個多月頂多前10天告知而已 哪來一個月?. 一個月除非是很資深的話 才要一個月說. 這是離職前預告(未滿三個月可以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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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6(6推 0噓 28→)留言3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pplepies (蘋果派)時間11年前 (2014/09/22 23:38), 11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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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本人po在job板的原文,會po在高雄板主要是希望各位在高雄求職的朋友要留意. 一下,另外希望板上有大大了解這方面的問題能幫忙回答的。. 也上來向各位查問是否有人在這家店消費沒拿到發票過的。. ==================================================
(還有3011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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