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公車停靠區請勿違停 要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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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應該公車都動起來在抓違停了. 不過個人覺得還不錯 XD. 畢竟身為搭車乘客,. 也常因為違停車輛擋住視線. 而要走到車道去招停公車,其實十分危險. 或者公車停站時也只能停在車道上,叫乘客快點上車,. 堵了後方車流不說,乘客偏偏又得跟後方機車搶空隙上車....... 學生跟年輕人還能閃,搭車多是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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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恕吃。. 這張圖片只是代表公車處要開始抓,並非交通大隊不抓。.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第二項已經明定. 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臨時停車。. 罰則是三百元至六百元。. 我常在楠梓跟明誠路上拍照抓這種違規。. 其他會拍的還有併排、轉角停車、明顯阻礙他人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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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交通局又有新招啦,. 即日起公車停靠區不要違停啊. 雖然是跟著台北市的屁股走. 但是只要是好政策都不嫌晚啊. 那些有僥倖心態只暫停一下下的小心了. 現在要用公車行車紀錄了。. http://i.imgur.com/5yF29wI.jp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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