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張通榮拒認關說 換緩刑恐泡湯

看板Keelung (基隆)作者 (11)時間12年前 (2014/02/26 16:10), 編輯推噓0(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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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通榮拒認關說 換緩刑恐泡湯 2014年02月26日 張通榮(左)幫毆傷女警(右,資料照片)的婦人關說,昨到高院出庭。胡瑞麒攝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226/35665294/ 【劉昌松、丁牧群╱台北報導】 基隆市長張通榮前年幫酒駕女子關說,還拍桌大罵承辦警員: 「我市長就針對你!我就是這麼記恨。」一審被依教唆公務員 縱放罪判刑一年八月,但可緩刑五年,張上訴後,台灣高等法 院昨首度開庭,張仍辯稱是為維持警民關係,還強調,「如果 這樣要承擔法律責任,我不會推卸。」 認警方執法過當 曾自稱是「混蛋市長」的張通榮昨抵達高院時,有記者大聲說 :「市長好!」張點頭回應,但記者接著問:「外界都說你關 說,你怎麼看?」張瞬間垮下臉,不再回答媒體問話。 開庭時,張坦承到派出所拍桌,但辯稱:「我是希望維持良好 警民關係,當時看女警臉上沒有傷勢,覺得可能真的執法過當 ,擔心被媒體報導對警局形象有損。」 法官聽完後表示:「本合議庭給予被告緩刑的標準是一定要認 罪,且獲得被害人原諒,取得和解,缺一不可。」張聽完面無 表情,庭訊結束後在隨扈開道下離開法院。 張通榮被控在前年九月十四日晚間,得知婦人廖美秀酒駕拒攔 檢還打傷女警,張趕到基隆安樂派出所質疑警員執法過當,還 嗆警察:「你就移送法辦,那以後我跟你們警察單位,我就公 事公辦!你們就試試看!你就請調!不要在基隆!」後來廖婦 果真獲釋。 一審判一年八月 基隆地院去年判張通榮一年八月徒刑,但繳交兩百萬元公益金 並服兩百小時勞務,可換緩刑五年,檢察官認為判決過輕上訴 。 通融、通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75.235.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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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更差 基隆人不得不投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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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18:39, , 2F
別人更差的說法根據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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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19:35, , 3F
髒通融 張通監 黨證無敵張兮兮 通融通監沒關係
02/26 19:35, 3F

02/26 20:43, , 4F
未看先猜別人更差不得不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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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21:42, , 5F
丟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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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22:58, , 6F
蠢成這樣也能當市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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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要看是哪些蠢蛋選出來的....
02/27 00:09, 7F

02/27 10:10, , 8F
台灣最早的鐵路 基隆到台北 現在變成台灣尾 車輪黨萬歲
02/27 10:10, 8F

02/27 10:10, , 9F
我看成"緩刑換泡湯" 差點丟壞螢幕 XD
02/27 10:10, 9F

03/01 16:59, , 10F
一直覺得基隆選市長只要是藍的就可以躺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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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J3Q5-v7 (Keel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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